国土绿化提升总体规划编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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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徐采公(2019)JSDX001项目名称:徐州市国土绿化提升总体规划编制采 购 人: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O一九年 招标文件核准单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对徐州市国土绿化提升总体规划编制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吴苗苗联系电话:0516-83409789通讯地址:铜山区湘江路汉泉山庄南区门面西头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2019年7月31日 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2019年7月31日招标人核准意见经 办人: 王朋联系电话:0516-85735787通讯地址:

2、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镜泊西路7号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第四章 评标标准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 采购需求第七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徐州市国土绿化提升总体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徐州市国土绿化提升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编号:徐采公(2019)JSDX001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地点、方式:开标时间前,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sdf.kjlccgp-)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

3、下载。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四、投标有关信息: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2.开标时间:2019年8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3.开标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340室)。五、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者歧视性待遇,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部门: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苗苗 电话:0516-83409789 地址:铜山区湘江路汉泉山庄南区门面西头六、采购人1名称: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地址:江苏省徐州

4、市云龙区镜泊西路7号3联系方法:0516-857357874.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朋七、采购代理机构1名称: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铜山区湘江路汉泉山庄南区门面西头 邮编:2211163联系方法:0516-83409789、135125625334. 采购项目联系人:吴苗苗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 采购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 政府采购方式2.1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3. 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

5、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4.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5.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6. 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二、招标7. 招标文件的内容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

6、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第四章 评标标准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 采购需求第七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8. 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9.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1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0. 样品10.1本项目对样品的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1. 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1.2投标有效期: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2. 招标文件售价12.1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3.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13.1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

7、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4. 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14.1 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14.2 现场考察: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4.3 开标前答疑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5.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5.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5.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6. 终止招标16.1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7.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三、投标18. 投标人18.1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8.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

9、,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8.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 投标文件19.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9.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3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4 投标文件的退还: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5 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6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9.7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

10、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19.8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 投标报价要求20.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20.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有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20.3 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0.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20.

11、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报价,提交2个以上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20.6 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1. 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1.1 投标保证金交纳: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1.2 退还方式: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内容履约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回(无息)。21.3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在投标文

12、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6)投标人恶意投诉并查无实据的;(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1.4 投标保证金存放期间不计利息,有规定情形除外。21.5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2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22.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2.2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

13、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3. 分包23.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3.2 招标文件对本项目分包的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4. 相同品牌产品投标24.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14、报价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的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4.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4.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24.1、24.2条规定处理。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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