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委托书3篇范文

上传人:郭** 文档编号:115274871 上传时间:2019-11-13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13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事委托书3篇范文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人事委托书3篇范文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人事委托书3篇范文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人事委托书3篇范文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人事委托书3篇范文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人事委托书3篇范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事委托书3篇范文(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人事委托书3篇范文 下面是的人事代理代办委托书模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xx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 本人因xxxxx原因,无法亲自前来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现委托(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联系电话:xxxx,前往贵单位办理xxxxx人事代理业务事宜。该授权委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请给予办理为盼。 委托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xx人才交流中心: 我单位同意与学校专业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姓名)签订就业协议书,现委托贵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 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地: 经办人:传真:联系电话: (加盖公章) 年月日 学生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联系电话(手机) 身份证号

2、码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 我单位同意与学校专业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姓名)签订就业协议书,现委托贵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 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地: 经办人:传真:联系电话: (加盖公章) 年月日 学生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联系电话(手机) 身份证号码 1、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2、就业协议鉴证。就业协议书应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鉴证。用人单位是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可由省人才交流中心签署;如果不是人事代理单位,可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或持用人单位出具的人事代理委托书,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对就业协议签署意见、盖章。 3、办理派遣手续。毕业生持鉴证后的就业协议到

3、学校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4、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就业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办理劳动(聘用)合同鉴证,并按规定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 5、办理报到落户。从每年度7月份开始,毕业生可通过浙江人事代理频道查询本人档案到达情况,确认到达后,持相关材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1、落户省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需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专科(高职)毕业生 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还清助学贷款等原因暂时没有拿到毕业证书的,应出具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校证明); 与在杭单位签订的并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杭

4、州市社会保险服务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为毕业生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迁往地址为杭州); 一张一寸照片。 (2)应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迁移证; 一张一寸照片; 2、落户在杭单位集体户口或亲戚家需提供的材料 落户在杭单位集体户口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到单位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落户亲戚家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亲戚家的户口本、同意落户证明,到亲戚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取得省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省内生源的非在职的30周岁以下的本专科未婚

5、应届毕业生 1、领取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到相关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毕业生到学校领取,自学考试毕业生到当地自考办领取)。 2、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3、就业协议鉴证。就业协议书应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鉴证。用人单位是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可由省人才交流中心签署;如果不是人事代理单位,应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再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对就业协议签署意见、盖章。 4、培养单位盖章确认。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毕业生到学校盖章确认,自学考试毕业生到当地自考办盖章确认。 5、领取报到证。毕业生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6、查询档案

6、到达情况。毕业生可通过浙江人事代理频道查询本人档案到达情况,确认到达后,持报到证于毕业半年内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7、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就业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办理劳动(聘用)合同鉴证,并按规定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 8、报市公安局审批。毕业生持相关落户所需的材料报省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并持经审核同意后的材料报杭州市公安局审批,由市公安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9、开具户口迁移证。毕业生持准迁证第二联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10、办理落户手续。落户在省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进杭落户审批表红联、一寸照片一张办理。落户在杭

7、单位集体户或亲戚家的,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进杭落户审批表红联、一寸照片一张、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或亲戚家的户口本及同意落户证明到单位或亲戚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杭州市区)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未婚证明(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 5、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 6、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 7、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可到省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8、身份证复印件; 9、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由省人才交流中

8、心出具;落户在杭单位集体户的,由单位出具,并提供单位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落户在亲戚家的,由亲戚家户主出具,并提供亲戚家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上述内容是根据杭州市对xx届毕业生进杭(萧山、余杭区除外)落户相关政策制定的,供xx届毕业生参考。如落户政策有调整,我们将及时在浙江进行公告,请随时关注。 三、因家庭贫困等原因生活有困难的毕业生,经学校就业指导部门认定,在省人才交流中心参加人事代理,可保管人事档案两年。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 我单位同意与学校专业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姓名)签订就业协议书,现委托贵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 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地: 经办人:传真:联系电话: (

9、加盖公章) 年月日 学生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联系电话(手机) 身份证号码 应届毕业生“进杭落户”须知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一)办事流程 1、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2、就业协议鉴证。就业协议书应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鉴证。用人单位是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可由省人才交流中心签署;如果不是人事代理单位,可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或持用人单位出具的人事代理委托书,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对就业协议签署意见、盖章。 3、办理派遣手续。毕业生持鉴证后的就业协议到学校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4、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就业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

10、办理劳动(聘用)合同鉴证,并按规定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 5、办理报到落户。从每年度7月份开始,毕业生可通过浙江人事代理频道查询本人档案到达情况,确认到达后,持相关材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二)办理报到落户所需的材料 1、落户省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需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专科(高职)毕业生 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还清助学贷款等原因暂时没有拿到毕业证书的,应出具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校证明); 与在杭单位签订的并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为毕业生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养老保

11、险缴纳清单); 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迁往地址为杭州); 一张一寸照片。 (2)应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迁移证; 一张一寸照片; 2、落户在杭单位集体户口或亲戚家需提供的材料 落户在杭单位集体户口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到单位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落户亲戚家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亲戚家的户口本、同意落户证明,到亲戚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取得省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省内生源的非在职的30周岁以下的本专科未婚应届毕业生 (一)办事流程 1、领取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到相关部门领取就

12、业协议书(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毕业生到学校领取,自学考试毕业生到当地自考办领取)。 2、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3、就业协议鉴证。就业协议书应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鉴证。用人单位是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可由省人才交流中心签署;如果不是人事代理单位,应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再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对就业协议签署意见、盖章。 4、培养单位盖章确认。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毕业生到学校盖章确认,自学考试毕业生到当地自考办盖章确认。 5、领取报到证。毕业生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6、查询档案到达情况。毕业生可通过浙江人事代理频道查询本人档案到达

13、情况,确认到达后,持报到证于毕业半年内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7、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就业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办理劳动(聘用)合同鉴证,并按规定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 8、报市公安局审批。毕业生持相关落户所需的材料报省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并持经审核同意后的材料报杭州市公安局审批,由市公安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9、开具户口迁移证。毕业生持准迁证第二联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10、办理落户手续。落户在省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进杭落户审批表红联、一寸照片一张办理。落户在杭单位集体户或亲戚家的,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进杭落户审批表红联、一寸照片一张、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或亲戚家的户口本及同意落户证明到单位或亲戚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 (二)落户所需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杭州市区)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未婚证明(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 5、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 6、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 7、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可到省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8、身份证复印件; 9、同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