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国际货运代理责任及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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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物流与货运代理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 与责任险 1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本章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掌握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及责任 熟悉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风险的防范措施 了解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的内容及保险方式 能力目标: 国际货运代理如何投保责任险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风险的应对防范措施 2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第一节 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和责任 一、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 代理关系是由委托人和货运代理人两方组成的。 委托方与货运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成为委托与被委托 的关系,有关双方的责任、义务则应根据双方订立 的代理协议或代理合同办理。 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货

2、运代理人作为委托方的代表 对委托方负责,但货运代理人所从事的业务活动仅 限于授权范围内。 3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通常对货运代理人产生的关系有以下三种 。 1、委托方与货运代理人的关系,这种关 系由委托协议或合同来确定。 2、委托方与第三方的关系,此种关系由 货运代理人与第三方订立的合同来确 定。 3、货运代理人与第三方的关系,此种关 系由货运代理人与第三方订立的合同 来确定。 4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从第三方的角度看,货运代理人的性质和地位 有以下三种。 1、货运代理人不公开委托人,而以自己的名 义与第三方订立合同,此时货运代理人代表的 是未公开的委托人。 在这种

3、情况下,遇到事故,第三方向谁起诉? 第三方只能向货运代理人起诉。如证据确凿, 并能说明货运代理人所代表的委托人,在这种 情况下也可选择向委托人起诉。 5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2、货运代理人说明自己的身份是委托方的代 表,而并不说明委托方是谁,在与第三方订立 的合同上说明“仅作为代表”的字样。此时,货 运代理人代表的是隐名的委托人。 在这种情况下,第三方向谁起诉? 第三方只能向委托方起诉,对货运代理人来说 ,他不负个人责任,但如货运代理人不愿意公 开委托人是谁,则第三方也可先向货运代理人 起诉。 6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3、货运代理人既公开他是代表委托人,又说 明其委

4、托人是谁,在订立的合同上加注“XXX授 权”,同时又加注“仅以代表身份”的字样。 此时,第三方向谁起诉? 与第2种情况同样对待。 7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中国上海嘉丽服饰总公司委托上海顺海货 运代理有限公司将一批服装出口到日本, 上海顺海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联系到一家班 轮公司负责运输。上海顺海货运代理有限 公司以上海嘉丽服饰总公司的名义与班轮 公司订立的运输合同。 试分析案例中的法律关系和当事人包括哪 些? 8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本案例中,上海嘉丽服饰总公司是被代理人(委 托人)、上海顺海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是代理人、 班轮运输公司是第三人。 法律关系包括: 1. 上海

5、嘉丽服饰总公司委托上海顺海货运代理有 限公司办理货物出口手续; 2. 上海顺海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与班轮公司订立的 运输合同; 3. 上海嘉丽服饰总公司和班轮公司的货物运输合 同关系。 9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案例分析: 甲是广州市的一家货运代理公司,乙是深圳的一 家进口公司,丙是湖南省的一家工业供销公司。 丙于某年某月某日持乙致甲的信件,向甲办理 8t化工原料进口的代理手续,并随函附有按CIF 条件的进口合同副本一份,在该合同的副本上 由乙公司的业务员手书注明收货人名称、地址 、电话、联系人及用卡车运至某地某库的字样 。 事隔三个月后,货从国外运抵广州,于是甲向 丙发出“进口到货通

6、知书”,在通知书的注意事 项第5条内注明货运内地加批加保由货运代理统 一办理。 10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甲在办好进口报关、纳税等事项后,以自己 的名义委托广州市一家合法营运的车队(以 下称承运人)将货物运往合同副本上指定的 某地某库。不料货在运输途中由于驾驶员违 章操作,与另一卡车相撞后造成车货俱毁。 事后,丙以甲转交他人运输,又未履行加保 为由,向甲提出索赔。 甲以造成货损是承运人的责任而拒赔。双方 经多次协商未果,最后丙向法院提起诉讼。 11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原告丙称:我公司委托甲办理货物到港后的 一切手续,并将货物运至某地某库。双方既 已确定委托运输关系

7、,即受法律保护,但被 告方擅自转交第三者运输又未履行加保手续 ,结果导致货物灭失,理应负赔偿责任。 被告甲称:该业务系根据乙的信件而受理的 ,我们只与乙建立了法律关系,原告只是这 笔业务的收货人,我们之间没有法律关系。 货物灭失的责任在承运人,原告在向乙购买 货物时,理应知道国内段有运输风险已转至 自身,原告自己没有转移风险,又未委托他 人代为转移,理应自行承担风险。 12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被告甲称:“进口到货通知书”注意事项第5 条规定:凡集装箱进口货物在港口拆箱转运 内地的货物统一由我司代办加批加保手续, 但该条不适用于本案。因广州人保的“特别 条款”的加批加保并不包括C

8、IF条款,CIF条 款系在国外投保。 13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法院判决: (1)原告丙与乙是购销关系,货到广州后 货物所有权即归丙所有。从广州究竟转运至 何地乙无权过问。 (2)丙持乙的信件与被告联系有关事宜, 同被告填送“进口到货通知书”,办理委托运 输,并将货物用卡车运往某市,应视为被告 已接受原告的委托。 (3)被告接受委托后应负责将货物安全运 抵目的地,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且不具备 免责条件(非不可抗力事件),理应负责赔 偿。 14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分析: (1)甲与乙无法律关系。甲与乙既无长期 代理协议,又无逐笔代理合同,仅以乙的信 件作为委托合同是

9、站不住脚的,自然也得不 到法律上的认定。因此,货运代理在进行代 理业务中应同委托人订立明确权利义务的代 理合同以保护自己。 (2)本案中的病既未出具过委托函,也未 自己投保国内运输险,但甲却承担了没有代 为转移风险的责任,也就是“进口到货通知 书”上的第5条。事后声明广州人保对CIF到 货不承担国内运输险,为时已晚。 15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3)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不得以 自己的名义进行代理的行为。本案中无任何 人授权甲以自己的名义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 同。甲的行为既属违法,又扩大了自己的责 任范围,结果被当作承运人追究责任。 16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二、国际

10、货运代理的责任 (一)国际货运代理从事传统业务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仅对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责 还应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造成第三人损失的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取决于合同条款的规定和所 选择的运输工具等 17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二)国际货运代理从事第三方物流责任及其责任分类 1、第三方物流的责任 2、第三方物流的责任分类 (1)合同责任(与客户、与分包人、 与信息系统供应商) (2)第三者的法律责任 (3)其他责任与风险(投资、方案设 计、金融服务、特殊商品、责任范围 加大等。) 18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3、国际货运代理的除外责任 一般情况下的除外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的

11、除外责任通常规定在国际货 运代理标准交易条件或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 ,归纳起来包括:客户的过失或疏忽所致; 客户或其代理在搬运、装卸、存储和其他处 理中所致;货物包装不良所致;货物的自然 特性或固有的缺陷所致;货物的内容申报不 详所致;货物的标识不良或地址有误所致; 不可抗力所致。 19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特殊情况下的除外责任 客户不得让国际货运代理对由于下列 事实产生的后果负责:有关货物的描 述不正确、不清楚、不全面;货物包 装、刷唛和申报不当;货物在卡车、 车厢、平板车或集装箱的装载不当; 国际货运代理不能合理预见到的货物 内在的危险。 20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12、 第二节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风险的防范 防止或减少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风险,最好办法之 一是投保责任险,将风险事先进行转移.此外货运代 理尚须采取其他的必要措施,尽量避免损失的发生 、降低其责任风险。 一、预防性措施 二、挽救性措施 (一)拒绝索赔并通知客户向货物保险人索赔。 (二)在协定期限内通知分包人或对他们采取行动。 (三)在征得保险人同意后,只要可能,与货主谈判 ,友好地进行和解。 (四)及时向保险人通知对国际货运代理的索赔或可 能产生索赔的任何事故。 21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五)及时、适当地通知有关的空运、海运、驳运、陆 运承运人,包括其他的货运代理、货物拼装人、报关

13、人及与事故/事件有关的保险公司,并及时提供法律 上所要求的事故通知书。 (六)立即将双方有关要求与答复的书面材料的副本抄 送保险人,尚需将索赔人提出的口头要求的记录,或 双方口头联系的记录,提供给保险人。 (七)必须与保险人及其法律代表协商、调查或诉讼中 充分合作;遇到货物灭失或损坏时,与保险人联系检 验事宜;向保险人提供单证和资料;收集支持案件的 证据。 (八)没有保险人的允许,既不承认责任也不处理索赔 。 (九)不得在没有得到保险人特别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 ,予以诉讼时效的延期。 22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三、补偿性措施 (一)承保范围内的责任,从保险公司得到 赔偿 (二)保险

14、公司扣除免赔额 (三)货物错运后,被保险人采取的补救措 施一定要及时、合理,既不可不采取任何 措施,使损失继续扩大,也不可采取不合 理措施,使费用增大。 23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第三节 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险 一、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的产生 (一)国际货运代理本身的过失。国际货运代理未能履 行代理义务,或在使用自有运输工具进行运输出现事 故的情况下,无权向任何人追索。 (二)分包人的过失。在“背对背”签约的情况下,责任 的产生往往是由于分包人的行为或遗漏,而国际货运 代理没有任何过错。 (三)保险责任不合理。在“不同情况的保险”责任下, 单证不是“背对背”的,而是规定了不同的责任限

15、制, 从而使分包人或责任小于国际货运代理或免责。 24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二、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的内容 国际货运代理投保责任险的内容,取决于因其过失 或疏忽所导致的风险损失。 (一)错误与遗漏 (二)仓库保管中的疏忽 (三)货损货差责任不清 (四)迟延或未授权发货 (五)货物的损坏及灭失 (六)错误与疏忽的责任 (七)罚款与关税 (八)律师与检验费 (九)物流合同 25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三、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的除外责任 (一)承保期间以外发生的风险或事故。 (二)索赔时间超过承保条例或法律规定的时效。 (三)保险合同或保险人条例中所规定的除外条款 及不在承保范

16、围内的国际货运代理的损失。 (四)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 (五)蓄意或故意行为,如倒签提单、预借提单引 起的损失 (六)战争、外敌入侵、敌对行为(不论是否宣战 )、内战、反叛、革命、起义、军事或武装侵占 、罢工、停业、暴动、骚乱、戒严和没收、充公 、征购等的任何后果,以及为执行任何政府、公 众或地方权威的指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26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七)任何由核燃料或核燃料爆炸及核废料 产生之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所导致、引 起或可归咎于此的任何财产灭失、摧毁、 毁坏或损失及费用,不论直接或间接,还 是作为其后果损失。 (八)超出保险合同关于赔偿限额规定的部 分。 (九)事先未征求保险人的意见,擅自赔付 对方,则可能从保险人处得不到赔偿或得 不到全部赔偿。 27 第五章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责任险 四、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方式 (一)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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