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协议书(精选多 篇).docx

上传人:镜花****ul 文档编号:114950299 上传时间:2019-11-12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15.1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商品房买卖协议书(精选多 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商品房买卖协议书(精选多 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商品房买卖协议书(精选多 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商品房买卖协议书(精选多 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商品房买卖协议书(精选多 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商品房买卖协议书(精选多 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品房买卖协议书(精选多 篇).docx(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一篇:商品房买卖补充协议书 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 补充协议 出卖人: 买受人: 买受人自愿购买出卖人开发建设的位于公路北侧西侧(以下简称该商品房)。经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签订的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未尽事宜订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同意对买卖合同第三条的内容作以下补充: 出卖人已选聘有限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对“新城华苑”物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买受人同意在签署买卖合同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承诺遵守业主公约。 第二条 双方同意对买卖合同第四条的内容作以下补充: 买卖合同所指的商品房价款,并不包括

2、与商品房买卖有关的其他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保险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所发生的费用、入伙费、应当由买受人缴纳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及办理该商品房产权登记和抵押登记时按规定买受人应支付的一切费用,上述费用中,除法律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之外,一概由买受人负担。 第三条 双方同意对买卖合同第五条的内容作以下修改和补充: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双方同意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的计价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差异值超过3%以上(不含本数)的,双方同意多退少补。合同约定的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如有差异,买卖双方不作

3、任何补偿,双方用意继续履行买卖合同。 第四条双方同意对买卖合同第六条的内容作以下补充: 买受人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在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房价款,计(人民币)佰拾万 仟佰拾(其中含定金人民币 。 2、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 第一期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 (其中含定金人民币元),买受人须在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付清; 第二期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买受人须在年月日之前付清。 第三期支付的金额为购房余款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 元整(¥元),买受人须于年月日之前付清。 、银行按揭贷款付款 买受人选择在办理成年按揭方式付款。 (1

4、)在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买受人支付首期购房款计(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其中含定金人民币元)。 (2)购房余款计(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由买受人选择的银行提供按揭贷款。买受人于签订本补充协议的当天,按提供按揭的银行的要求提供全部申请资料、签署贷款合同等全部法律文件并且缴纳全部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险费、公证费、契税等)。 买受人须按本补充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房价款。以银行汇付方式支付的,汇款到达出卖人的银行账户之日为实际付款日;以银行票据(汇票、本票、支票)方式支付的,银行票据所载款项到达出卖人的银行账户之日为实际付款日;以现金方式付出的。交付之日为实际付款日

5、。 第五条 双方同意对买卖合同第七条的内容作如下补充: 1、采用银行按揭付款方式的,如买受人未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四条第3款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办理相关银行按揭手续的,则视为买受人逾期付款,买受人应按照买卖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选择解除合同的,出卖人按本补充协议第十六条约定的通知送达之日,买卖合同即视为被解除。买卖合同解除后,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另售第三人,买受人所交纳的款项在扣除违约金后,余款由出卖人不计利息退还给买受人。 2、采用银行按揭付款方式的,买受人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但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银行方面不予批准发放贷款的,买受人应在收到出卖人书面通知之日起五

6、日向出卖人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贷款条件或申请以本补充协议第四条第2款约定的分期付款方式购买。 3、采用银行按揭贷款付款方式的,若买受人违反与银行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的约定,导致出卖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出卖人由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评估费、公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公告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若贷款银行将其全部债权及抵押权转让给出卖人,出卖人因此向买受人追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评估费、公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公告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条 双方同意对买卖合同第八条的内容如下补充: 1、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的商品房应当具备的条件是该

7、商品房的单体建筑通过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2、出卖人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交付该商品房的前提条件是:买受人必须交付全部的购 房价款(包括按本补充协议第四条约定交付房价款总金额或办理完成有关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并交付完入伙费等相关应付费用)及完全履行买卖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完全支付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各种违约金及有关款项),否则出卖人有权推迟交付该商品房直至买受人缴清上述所有款项,出卖人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出卖人因遭遇不可抗力和其它特殊原因(包括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及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或重大技术问题而不能及时解决,或遇有强风、大

8、雨等恶劣天气,或遇有火灾、水灾、地震、疫情、恐怖活动、战争及其它影响出卖人按时交付该商品房的不可抗力的情况)导致出卖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买卖合同时,出卖人必须获得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可据此予以延长交付该商品房的期限。 第七条 双方同对买卖合同第十一条的内容作如下补充: 该商品房的单体建筑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出卖人应书面向买受人发出入伙通知,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该商品房的相关手续。自出卖人书面通知中所规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该商品房有关的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在买受人按出卖人之书面通知要求办妥入伙手续后,甲方才会将该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使用,自该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该商口房

9、的风险责任由出卖人转移约买受人。 若买受人未按出卖人书面通知之要求办理该商品房交接手续的,出卖人再书面通知催告一次,买受人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期限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规定的交付期限之第二日起视为出卖人将该商品房交付给了买受人,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该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发出入伙通知的方式,买受人同意出卖人选择的传真、信件或汕尾日报公告等形式中的其中一种进行。 第八条 双方同意对买卖合同第十五条的内容作如下补充: 在买受人未付清该商品房的全部购房价款钱,出卖人保留该商品房的所有权。 第九条双方同意对买卖合同第十七条和十八条的内容作如下补充: 1、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可无偿使用该楼宇屋面、外

10、墙、楼顶、公共区域、大堂、架空层等位置进行项目宣传和广告,但不得严重影响买受人正常使用该商品房(如影响其通风、采光、产生噪音等)。 2、出卖人开发的该房地产项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以及会所和商业中心的所有权或收益权均归出卖人享有。 第十条 买受人在依法抵押、转让该商品房时,买卖合同、买卖合同附件与本补充协议中有关约定对买受人之受让人、继承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具有同等效力。买受人之受让人、继承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均应无条件接受买卖合同、买卖合同附件中所含有的各项规定的约束。 第十一条 买受人特此承诺,若买受人未取得该物业的产权证前,如买受人转让(包括转名、出售、赠送或其他处置方式)其在买卖

11、合同项下的权利之前,必须事先取得出卖人书面同意并向买受人支付该商品房价款总金额的1%的手续费,转让手续由出卖人按照法定程序自行负责办理,否则有关转让无效。因转让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和受让方承担,若已申请抵押贷款的,如要更名,也需经按揭银行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如果法律或政策规定买卖合同不得转让的,则买受人不得转让。 第十二条 双方同意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中对通知时间的界定是: 1、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种通讯联系,出卖人只要按照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供的通讯地址并以下述意一种方式传送,即应该视为在下列日期通知送达: a. 如果是信函,买受人地址在市内,则为挂号信发出后三个工作日;

12、买受人地址在市外,则为挂号信发出后七个工作日; b. 如果是当面送达,则为收到买受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收之日; c. 如果是传真,则为发出之日; d. 如果是特快专递,买受人地址在市内,则为发出后二个工作日;买受人地址在市外,则为发出后五个工作日。 2、如果出卖人的通知是以汕尾日报公告的形式发出,则以报纸刊登公告当日视为通知已经发出并已经送达买受人。 第十三条 出卖人所设置的样板房和发布的各类广告、宣传资料、售楼书或其他与该商品房有关的资料中,如有与买卖合同、买卖合同附件以及本补充协议所述内容不一致的,以买卖合同、买卖合同附件以及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第十四条 双方均已详尽阅读并理解买卖合同、

13、买卖合同附件以及本补充协议的所有内容及文义(无论是铅印或者手写的文字)。双方确认,签署买卖合同、买卖合同附件以及本补充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第十五条 本补充协议是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若买卖合同、买卖合同附件与本补充协议有抵触或有任何不符之处,均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补充协议自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第二篇:商品房买卖合同 解除协议书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 卖方(下称甲方): 地址: 法 定 代 表 人: 买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 : 委 托 代 理 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乙方已购买甲方开发的(以下简称为商品房), 双方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 ()号,且办理了房源网签合同,网签合同编号 为: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商品房的买卖合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