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财经法规考点基础精讲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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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一、教材解读 (一)重难点分布章节201620152014重要性难度第一章总论878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161910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12612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121619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151514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141118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141810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999(二)教材变动第二章P82-84新增清算方案的确认、清算义务人的责任第四章P185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三)中新增关于“受益人的确定”P154-155、P16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调整非公开募集基金删除 第五节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P129删除存款业务基本原则中的“依法确定并公告存款利率”P

2、131删除挂失规则中的表述第五章P271-273新增“商品房买卖合同”P279-280新增“房屋租赁合同”第六章删除过时政策,如混合销售和兼营第七章P366新增因公出差交通意外保险的扣除P366新增公益性捐赠中“超过会计利润12%的部分结转扣除”、“股权捐赠的处理”的规定P390新增技术先进型企业税收优惠”P367新增“存款保险扣除”和“保险保障基金扣除”P395新增“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垃圾填埋沼气发电项目享受税收优惠”、“残疾人的优惠政策”P399-400调整“特别纳税调整”中的关联企业与独立交易原则、关联业务的相关资料第八章P444-446新增“6.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制度”P4

3、78-48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商标注册原则下新增对“显著性”、“相同或者近似”、“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标志”、“在先权利的保护”的解释删除 原第三节“反垄断法律制度”二、考试解读(一)考试信息1.考试时间: (1)第一批次无纸化:9月9日的18:00-20:00 (2)第二批次无纸化:9月10日的18:00-20:00 2.机考应对: (1)熟悉输入法中的一种:微软拼音、全拼、智能ABC、谷歌拼音、搜狗拼音、王码五笔型、极品五笔、万能五笔。 (2)熟悉操作界面:可以报“中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训练。 (3)学会电脑快捷键:如复制、粘贴。 (4)提升

4、打字速度。 (二)题型分析 单选题30题130分多选题15题230分判断题10题110分简答题3题618分综合题1题1212分(三)题型特点及应对 1.单选题:四个备选项,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平时小贴士】多问为什么;不要一味求多;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考场小贴士】透过习题看知识点。 2.多选题:四个备选项,每小题均有24个正确答案,选择正确的得2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平时小贴士】多做归纳总结;把握关键词。 【考场小贴士】下手稳准狠;切勿定太高的目标。 3.判断题:答题错误倒扣0.5分,不答题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型最低零分。 【平时小贴士】零星知识点不能放过,平时多读多看。 【考

5、场小贴士】适当谨慎。4.简答题和综合题:(1)经济法类:多为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合同法、票据法。 【平时小贴士】 注重背诵常考法条。 【考场小贴士】 各个击破法;会运用答题模板(做判断引条文做分析)。 (2)税法类: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题目。具体分为两种类型:三、疑问解读 第一问:今年考试难度会如何?答:难度估计会略有降低。首先,根据职称命题的精神,出题会严格按照教材,有很多考题会直接是书上的原文或是简单的变形。同时,由于今年经济法的考试时间减少了半小时,所以预计题目不会太难。但尽管如此,仍不能掉以轻心,因为教材内容很细碎,考试又注重细节,所以建议在听懂的基础上,根据老师指出的方向备考。 第二

6、问:能不能不看教材,直接看讲义? 答:老师的讲义不可能覆盖全部,个别小细节仍需要在教材上找到答案。但由于很多考生需要同时备考几科,所以建议平时学习以讲义为纲,教材辅之,平时记忆背诵的内容以讲义为准。第三问:能不能只看重点章或只看习题册? 答:不可以。在中级经济法中,即便是相对次要的第一章和最后一章,仍然有十七、八分的分值,所以绝不可以战略放弃。另外,只看习题册也不行,目前的习题册虽列有一些重点内容,但考生往往很难抓住出题方向,所以建议在听课完毕的基础上辅之以习题册。 第四问:看几遍比较合适? 答:不要一味追求快,一味追求遍数多。事实证明,若是保证质量的话,一遍基础加冲刺即可。若一遍后仍然做题正

7、确率不高,再针对正确率不高的考点,开始第二轮或第三轮的学习。 第五问:备考三科,如何分配时间呢? 答:这个因人而异。有些同学是三科同步开始;有些同学是会计、财管先行,之后看经济法,这些安排均可。关键是要因地制宜,不要盲目的追进度,要制定适合自己的安排。针对大多数学员,建议会计、财管、经济法三科大体备考时间为3:2:2。第六问:听课、看书、做题怎么安排? 答:建议先听课,再看书,最后做题。同时要求一章内容的学习尽量集中在一个完整的时间段完成,要一鼓作气。 第七问:我应该做什么题? 答:(1)课上的习题必做;(2)近三年真题必做;(3)习题册一本,可以考虑配合网校的应试指南或经典题解。第八问:我同

8、时准备注会和中级,是不是可以只听注会经济法? 答:不可以,有很多内容覆盖不到,比如第一章的仲裁和诉讼、第三章的个人独资、第四章除证券法以外的内容、第五章具体合同中的部分内容、第六章和第七章、第八章除国有资产以外的内容。第一章总论本章考情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单选题3题3分4题4分 3题3分 多选题1题2分 1题2分 2题4分 判断题1题1分 1题1分 1题1分 综合题 1小题2分- - 合计 8分 7分 8分 (1)历年规律:本章考核形式一般为客观题,平均分值在8分左右。学习重心应放在民法部分,经济法部分做简单了解即可。其中仲裁、诉讼部分近几年大热,建议多花时间;法律行为部分涉

9、及调整内容,建议关注变动。(2)学习建议:本章内容法理性很强,较为枯燥,虽为入门知识,但有理解上的难度,建议结合课上老师的示例当堂消化吸收。本章脉络 知识点详解 知识点经济法的概念和渊源难度:低重要性:低 重点:经济法渊源 一、经济法的概念及体系1.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体系:经济组织法(公司法等)、经济管理法(财税法、金融法等)、经济活动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二、经济法的渊源 种类 制定机关 名称 效力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 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XX法仅次于宪法 法规 行政法规国务院XX条例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10、 地方性法规省、市级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次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如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XX办法等 次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省、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 次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同级地方性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 司法解释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 国际条约或协定 【总结】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例题单选题】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A.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北京市XX实施办法 B.国务院制定的增值税暂行条例 C.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D.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

11、理办法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是地方政府规章;选项B是行政法规;选项C是地方性法规;选项D是部门规章。知识点经济法主体的分类和资格难度:中 重要性:低 重点:经济法主体的分类一、经济法主体资格二、经济法主体的分类1.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客观形态分类: 经济法主体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等。 经济管理主体 经济实施主体 国家机关 企业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公民 【注意1】国家对外签订政府贷款或担保合同, 对内对外发行政府债券,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股东投资设立企业等【注意2】企业内部组织(如分公司、分厂等分支机构),

12、虽无独立法律人格,但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2.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不同分类:【问1】政府的职能部门是否都是调控主体或规制主体? 答:不是。只有依法承担宏观调控或市场规制职能的政府部门,才能成为调控主体或规制主体。 【问2】调控主体或规制主体是否都是政府的职能部门? 答:不是。比如人大是调控主体,但其并非政府的职能部门。【问3】受控、受制主体与调制主体是否平等?是否完全受控或受制于调制主体? 答:不平等。不完全受控、受制,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主动性。【问4】社会团体可以成为调控、规制主体吗? 答:不可以。虽然有些行业协会等在行业内部规则的形成和治理上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不能直接宏观调控和

13、市场规制。【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我国经济法主体的表述,不正确的有()。A.企业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只能作为实施主体出现B.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符合国家某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条件,就自然取得该税种纳税人的主体资格,这是授权取得C.国家可以成为经济法的主体D.企业的分公司无独立法律人格,故不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1)个别依法具有经济管理职能的特殊企业或公司也是经济管理主体;企业相对于其内部组织而言,也是经济决策主体和管理主体。(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符合国家某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条件,就自然取得该税种纳税人的主体资格,这是法定取得。(3)企业内部组织,虽无独立法律人格,但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知识点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难度:低 重要性:低 重点:市场对策权一、针对调控和规制的主体1.职权:2.职责:贯彻法定、依法调控和规制、不得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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