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

上传人:命****币 文档编号:114798214 上传时间:2019-11-12 格式:PPT 页数:132 大小:5.0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_第1页
第1页 / 共132页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_第2页
第2页 / 共132页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_第3页
第3页 / 共132页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_第4页
第4页 / 共132页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_第5页
第5页 / 共1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13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0,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1,第一节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787年美国制定的联邦宪法,我国第一部带有宪法字样的法律文件,清末,四 部: 1954、1975、1978、1982 修正案:1988、1993、1999、2004,2,一、宪法的特征和原则,(一)、特征,国家的根本大法 母法,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3,国家的性质 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国家的结构形式 国家的基本国策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构的组织及职权,4,2、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

2、的最高行为准则,5,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制定和修改程序,依法特别成立,严于普通法律,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只要过半数即可。,6,(二)宪法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2、人民主权原则 3、保障公民权利原则 4、法制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7,二、 我国的国家制度,(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发展。,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3、人民民主专政有了新的内涵。,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结合。,8,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经过实践证明具有极大优越性,(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9,(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共产党领导 多党派合作 共产党执政 多党派参政 人民政协的职责是: 政治协商 民主监督 参政议政,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是:,10,(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宪法第四条规定:“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

4、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1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12,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是重要组成部分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五)、我国的经济制度,

5、社会主义分配原则: 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辅助多种分配形式。,13,我国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济建设是中心。,14,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通常是指具有某国家国籍的自然人 宪法规定“凡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利:国家法律规定公民所作所为的可能性,义务:国家法律规定公民从事某种行为的必要性,15,1、平等权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也包括民族、男女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16,3、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

6、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17,4、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不受非法 逮捕和拘禁、非法剥夺和限制自由,以及非法搜查身体;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姓名、名誉、肖像权受法律保护; 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18,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 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 人员,有

7、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 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 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19,6、社会经济权,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20,7、文化教育权,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21,8、特定人的权利 保障妇女的权利、保障退休人员和烈军属的权利、保障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关怀青少年和儿童成长、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22,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遵守宪

8、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23,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其他义务,计划生育、家属成员间的抚养、赡养、扶养义务。,24,四、我国的国家机构,(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5,(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根

9、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26,(三)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27,(四)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

10、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28,(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29,(六)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30,(七)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

11、监督机关”,31,国 家 审 判 机 关 体 系,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海事法院,32,国 家 法 律 监 督 机 关 体 系,专门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 自治州与设区的市人民检察院,县、不设区的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33,第二节 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一、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 二、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 三、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 四、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34,一、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

12、,(一)、行政法概述:,1、行政:也叫行政管理。通常是指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事务的组织和管理的活动。,2、行政关系: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时与行政相对人所发生的社会关系。,3、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过程中所发生的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行政机关内部、行政机关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行政机关与公民个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5,4、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行政合法性原则:也叫依法行政的原则。就是指行政权力的存在和行政行为的实施必须依据法律并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2)、行政合理性原则:又叫行政适当性原则或行政公正原则

13、。行政合理性原则主要是针对行政主体拥有的自由裁量权所确立的法治原则。,36,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要求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不仅要合法,而且要合理。违反合法性原则将导致行政违法,而违反合理性原则将导致行政不当。对违法的行政行为应宣布无效,对不当的行政行为应予以撤消或纠正。,37,(二)、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务员:,1、国家行政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是依照法律规定, 根据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央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国务院; 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

14、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38,2、公务员: 公务员是依法代表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 18 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务员的分类,种类分类,职务分类,政务类公务员,业务类公务员,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39,(三)、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力针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分类,抽象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

15、。,具体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具体的事或特定的人或组织采取措施的行为。,具有反复适用和不可诉性,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惩戒、行政裁决、行政合同等。,40,行政行为的效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41,(四)、行政责任:,1、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2、行政责任的种类及内容:,行政责任,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公务员的行政责任,行政相对方的行政责任,42,(五)、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1、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16、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43,行政处罚的程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执行程序,对于案情较简单、情节较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可当场给予处罚。,立案; 调查取证; 向当事人告知程序; 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并制作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与相关人员对事实进行辩论和质证,从而查明事实的过程。,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当事人履行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程序。,44,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中,要始终贯彻两个原则:,一是复议、起诉不停止执行的原则: 二是裁执分离的原则:,45,2、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就是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特定的行政机关审查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并作出裁决的活动。,行政复议的特征,行政复议的主体是特定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因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而提起。,行政复议的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其它考试类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