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平台租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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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平台租赁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平台租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GXZFCG20190508委托单位: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机构: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备案单位:江山市财政局起草人:毛小芳 审核人:毛正伟二一九年六月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5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15第四章 磋商办法及磋商程序16第五章 合同草案20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3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就江山市市场

2、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平台租赁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采购项目编号:GXZFCG20190508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三、采购项目概况:序号标项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 (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1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平台租赁采购项目项180详见招标文件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近三年无政府采购重大违法记录;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讯(网络)运营商除外),能承担本项目的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运营商。3、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3、、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响应。5、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五、 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1、报名/发售时间: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2、报名/发售地址: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江山市虎山汽车站4楼)3、标书售价(元):每本200元(售后不退)六、磋商截止

4、时间:2019年6月24日15时00分七、磋商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厅。八、磋商时间:2019年6月24日15时00分九、磋商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厅。十、磋商保证金: 根据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自2019年6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亦同。磋商保证金:0元11、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二、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

5、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6、予6%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当地经济与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其他事项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

7、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重新组织招标。十三、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毛女士联系电话:0570-4692687 13587129450地址:江山市虎山汽车站4楼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570-4022405地址:江山市江城北路2号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夏科长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197地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8、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项目名称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平台租赁采购项目3采购预算采购金额为80万元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供应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7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近三年无政府采购重大违法记录;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资格且能承担本项目的网络运营商。3.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响应。5、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

9、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8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9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0元根据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自2019年6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亦同。10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份数资信技术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商务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11磋商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厅12磋商时间2019年6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13中标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14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合同。15中标人

10、履约保证金交纳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投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16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17联合体磋商本项目谢绝联合体磋商。二、磋商须知(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2. 定义2.1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2 “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3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货物、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相关使用手册

11、等。2.5 “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应商必须承担运输、装卸、资料整理、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6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 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4. 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5. 磋商委托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6. 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7. 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8. 特别说明:8.1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

12、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多家供应商参加采购响应,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的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磋商小组(或谈判、询价小组,以下统称评审小组)集体决定。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采购活动,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的产品的,评审时,应当按8.2条规

13、定应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原生产厂商因特殊原因不直接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授权一家供应商代表其参加采购活动。若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的,评审时,应当按8.2条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但不需要原生产厂商授权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8.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4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磋商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 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

14、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6中小企业划分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二) 磋商文件9. 磋商文件的组成9.1 竞争性磋商公告;9.2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9.3 采购内容及要求;9.4 合同(草案);9.5 磋商办法及磋商程序。9.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0. 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10.1 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在至少5日前予以答复,并在本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该答复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若采购人答复距磋商截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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