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20061112.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14630869 上传时间:2019-11-12 格式:PPT 页数:90 大小:12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20061112._第1页
第1页 / 共90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20061112._第2页
第2页 / 共90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20061112._第3页
第3页 / 共90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20061112._第4页
第4页 / 共90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20061112._第5页
第5页 / 共9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20061112.》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20061112.(9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一、招投标的实质 二、项目法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工作 三、国家关于强制招标的项目范围和标准 四、招标的方式和特点 五、招标程序 六、资格审查 七、招标文件的编制 八、招标条件 九、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合同条件 十、合同类型的选择 十一、项目法人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的事项 十二、招标与投标 十三、开标 十四、评标 十五、中标与签订合同,一、招投标的实质 招标是一种竞争性的市场采购方式,即发包人通过公告等形式,招引或邀请具有能力的企业参与投标竞争,通过一定的招标程序,从所有的应招投标人中,择优选择合格的中标者。 其实质就是选择符合要求的合格的制造商、或服务商、或项目的实施者

2、。通过招标的方式签订合同。也可以说就是合同的签订过程。,一、招投标的实质 市场经济条件,招标选择的应是招标人满意的中标人,并与其签订合同。但市场经济是有序的,要使市场经济有序,国家必须借助强制力来保证市场有序,这个强制力就是法律。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招标投标以及评标定标的行为,其目的就是保证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国家三项基本制度基础,招标投标制是实现项目目标的有效手段,通过招标,项目法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竞争的方式降低工程造价;通过招标,合作双方签订一个完善而又有可操作性的合同,方便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为最终实现项目的目标奠定基础。,二、

3、项目法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工作 项目法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法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公正的或以对方可以接受的方式确定各自应承担的风险,在我国目前的市场氛围下,项目法人把自己不能承担的风险,转嫁给承包人,承包人又没有承担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要么造成合同实施困难,要么造成工程质量低下,甚至豆腐渣工程,要么把这种不公平再转嫁给社会底层的农民工。,二、项目法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工作 1.前期设计工作要完善,特别是设计概算内容要全面。概算内容不全面,或概算本身有问题,靠压低报价来实现投资控制的,是不能轻易采用的。 2.分标内容合理,标与标之间的界限要明确。一个概算项目是否要分标,分几个标

4、,需要分标时,标与标之间的界限如何设定,不但是技术和经济问题,也有管理上的问题,必须综合分析,一切应以管理效率高、经济成本低和质量有保证来确定。,二、项目法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工作 3.招标文件的编制。有标准示范文本就用标准示范文本,没有的尽可能采用成熟的条文,必要时经合同和技术专业人员审查。文件之间应可以互相说明和补充,而不应该相互矛盾。最好请专业人员审核一下。实行建设监理的可以委托监理单位审核。 4.合同类型的选择。合同是用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或混合类型的合同,在合同中要明确,要结合合同条件本身的要求来选择。有些合同条件适用单价为主的承包,诸如水利水电土建施工合同条件;有些合同

5、条件适用总价为主的承包,诸如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二、项目法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工作 5.质量标准、计量原则和方式。质量标准和要求以及计量原则和方式一般在技术条款中明确,质量标准与计量原则要对应,每一个项目都要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并对应着相应计量原则和计量方式。要尽可能体现优质优价。质量包括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通过控制工作质量来保证产品质量。而工作质量又是通过工序质量来体现,通过控制质量形成过程中的每一个工序的工作质量来保证产品质量。计量就要落实到产品形成的每一个工序的工作内容,使计量工作准确无误。,二、项目法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工作 6.合同变更的管理程序和审批权限。合同变更的管理程序在合

6、同中一定要明确,项目法人要根据自己管理的能力以及委托的监理人特别是总监理工程师的能力来确定是否给监理授权,授权的范围,国际工程的授权是非常充分的,国内项目要综合考虑。重大变更或较大变更项目法人也无权审批,必要时报该项目的审批机关核准或审批。 合同中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合同价格应当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范围内;确需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当在中标合同签订前,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查同意。凡应报经审查而未报的,在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时,原项目审批部门一律不予承认。,二、项目法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工作 7.价格调整的范围和界限。对价格的波动是否要调价在合同中要明确,时间短、物价波动小的可以

7、不调价,时间长、物价波动大的一般应在合同中明确调价的原则和依据。诸如5%以下的物价波动不调价,超过5%的物价波动应调价。 8.风险的分担原则。项目法人对风险的分担有绝对的优势,但不应把自己都承担不了的风险让承包人承担,合同应是互利的,一旦合同一方的基本利益都难于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也就陷入困境。项目法人要知道承包人、监理人、设计人他们的目的是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至少是不能亏本经营,按照严格的市场法则,承包人、监理人、设计人可以亏损,但要有一个度,太大的亏损如果使其无力承担或破产,可能会导致其解除合同,或其他方式,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二、项目法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工作 9.合同责任要分担。合同实

8、施过程中的合同责任要按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承担,不能把所有合同责任都让合同对方承担。 10.评标的原则和标准要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价中标,低报价高索赔,是否允许对投标报价进行必要的限制,是投标价最低中标还是评标价最低中标,世行项目为何要求低价中标,商务标和技术标如何评价才合理等。,三、国家关于强制招标的项目范围和标准 在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定的原则下,2000年5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进一步明确规定: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规定单位合同估算价标准或总投资额达到规定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三、国

9、家关于强制招标的项目范围和标准 1.必须招标的项目类型范围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 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5)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三、国家关于强制招标的项目范围和标准 1.必须招标的项目类型范围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

10、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3)体育、旅游等项目; 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5)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6)其他公用事业项目。,三、国家关于强制招标的项目范围和标准 1.必须招标的项目类型范围 (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3)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三、国家关于强制招标的项目范围和标准 1.必须招标的项目类型范围 (4)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

11、所筹资金的项目; 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5)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三、国家关于强制招标的项目范围和标准 1.必须招标的项目类型范围 (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2)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三、国家关于强制招标的项目范围和标准 2费用标准范围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12、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国家关于强制招标的项目范围和标准 4.其他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7部委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1)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

13、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招标的方式和特点 (一)方式 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一般情况下都应进行公开招标。,四、招标的方式和特点 1.水利部14号令规定 水利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前招标人必须履行下列批准手续(水利部14号令): (1)国家重点水利项目经水利部初审后,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其他中央项目报水利部或其委托的流域管理机构批准; (2)地方重点水利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其它地方项目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

14、准。,四、招标的方式和特点 2.七部委令的规定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7部委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7部委令):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四、招标的方式和特点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

15、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四、招标的方式和特点 3.七部委令关于不招标的规定 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

16、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需要审批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四、招标的方式和特点 (二)招标投标特点 (1)程序规范,组织性、规范性 。 (2)编制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4)一次成交。,五、招标程序(水利部14号令) (1)招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报告备案。报告具体内容应当包括:招标已具备的条件、招标方式、分标方案、招标计划安排、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以及开标、评标的工作具体安排等; (2)编制招标文件; (3)发布招标信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五、招标程序(水利部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