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直流装置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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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HWJX-01-02-2008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 GB/T 2900.33-1993 电工术语 电力电子技术 DL/T 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3、名词术语 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 2900

2、.11及GB/T 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3.1 初充电 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时进行。3.2 恒流充电 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3.3 均衡充电 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匀现象,使用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3.4恒流限压充电 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恒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3.5 浮充电 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

3、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3.6补充充电 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3.7恒流放电 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3.8容量试验(蓄电池) 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 C=Ift(Ah) 式中 C蓄电池组容量,Ah; If恒定放电电流,A; t放电时间,h。3.9核对性放电 在正常运行中的蓄电池组,为了检验其实容量,将蓄电池组脱离运

4、行,以规定的放电电流进行恒流放电,只要其中一个单体蓄电池放到了规定的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按3.8条计算蓄电池组的实际容量。3.10 稳流精度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电压10%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20%100%额定值的任一数值,充电电压在规定调整范围内变化时,其稳流精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t=100% 式中 t稳流精度; IM输出电流波动极限值; IZ输出电流整定值。3.11 稳压精度 交流输出电压在额定电压10%范围内变化,负荷电流在0%100%额定值变化时,直流输出电压在调整范围内的任一数值时其稳压精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U=100% 式中U稳压精度; UM输出电压波动极限值; UZ输出电压整定值

5、。3.12纹波系数 充电装置输出的直流电压中,脉动量峰值与谷值之差的一半,与直流输出电压平均值之比。按以下公式计算: =100% 式中纹波系数; Uf直流电压中的脉动峰值; Ug直流电压中的脉动谷值; Up直流电压平均值3.13效率 充电装置的交流额定输入功率与直流输出功率之比。按以下公式计算:=100% 式中效率; WD直流输出功率; WA交流输入功率。3.14 “三遥”功能 遥信功能、遥测功能、遥控功能的简称。3.15均流及均流不平衡度 采用同型号同参数的高频开关电源模块整流器,以(N+1)或(N+2)多块并联方式运行,为使每一个模块都能均匀地承担总的负荷电流,称为均流。模块间负荷电流的差

6、异,叫均流不平衡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100% 式中均流不平衡度; I实测模块输出电流的极限值; IPN个工作模块输出电流的平均值; IN模块的额定电流值。3.16电磁兼容 设备或系统在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并不对环境中的任何事物产生不允许的电磁骚扰的能力。3.17严酷等级 在抗扰性试验中规定的影响电磁量的值。3.18共模电压 在每一导体和所规定的参照点之间(往往是大地或机架)出现的相量电压的平均值。3.19差模电压 在规定的一组有效导体中任意两导体之间的电压。3.20蓄电池容量符号 C55h率额定容量,Ah; C1010h率额定容量,Ah。3.21 放电电流符号 I55h率放电电流,数值

7、C5/5,A; I1010h率放电电流,数值C10/10,A。4、基本要求4.1 本规程的基本目的:4.1.1保证发电厂中直流电源装置有良好的运行状态,从而延长其使用年限:4.1.2保证发电厂中直流母线电压均在合格范围;4.1.3保证发电厂中蓄电池组有合格的放电容量;4.1.4保证发电厂中直流电源装置的供电可靠性;4.1.5保证蓄电池运行维护人员的安全。4.2发电厂直流电源装置的专职工程师,运行维护人员,局、厂科室、工区、分场等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均应熟悉和贯彻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4.3本规程适用于各发电厂使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及高频开关充电装置。4.4蓄电池室的温度应经常保持在25左右,并

8、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4.5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地区,蓄电池组应有抗震加固措施。4.6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维护,宜备有下列仪表、用具、备品和资料: A) 仪表: 测量蓄电池电压用的数字万用表,室外用温度计。 做核对性放电试验的负载电阻等。 B) 资料: 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日志; 该蓄电池组制造厂家的技术资料,型式试验报告; 充电浮充电装置的说明书和电气原理图;自动装置、微机监控装置的使用说明书;投运前三次充放电循环,蓄电池组端电压、单体电池电压的记录;运行中定期均衡充电、定期核对性放电的记录。4.7大修小修后的直流电源装置在投运前,应进行交接验收试验。5、直流电源装置的基本参数、

9、技术指标、验收、运行监视5.1基本参数5.1.1额定输入交流电压:(38010%)V、(502%)Hz。5.1.2直流标称电压:220V、110V、5.1.3充电装置额定直流输出电流为200A(110V)、160A(220V)。5.1.4蓄电池组额定容量为600Ah、1200Ah。5.1.5蓄电池组与充电装置基本情况见表5-1:系统电压型号容量接线组数每组个数单体额定电压单体浮充电压单体均充电压运行方式厂家110VGFMD-600C600Ah两段单母25122.252.35浮充曲阜圣阳220VGFMD-1200C1200Ah单母110322.252.35浮充曲阜圣阳表5-1蓄电池组基本情况5.

10、2技术指标5.2.1直流母线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绝缘强度应受工频2kV,耐压1min。5.2.2蓄电池组浮充电压稳定范围:稳定范围电压值为125%直流标称电压。5.2.3蓄电池组充电电压调整范围 电压调整范围为(90%125%)直流标称电压。5.2.4恒流充电时,充电电流调整范围为(20%100%)In。5.2.5恒压运行时,负荷电流调整范围为(0100%)In。5.2.6恒流充电稳流精度范围 高频开关模块型充电装置,稳流精度应不大于(0.5%1%);5.2.7恒压充电稳压精度范围 高频开关模块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0.1%0.5%);5.2.8直流母线纹波系数范围 高频开关模块充

11、电装置,纹波系数应不大于(0.2%0.5%)。5.2.9噪声要求55dB(A),若装设有通风机时应不大于60dB(A)。5.2.10直流电源装置中的自动化装置应具有电磁兼容的能力。5.2.11充电装置返回交流电源侧的各次电流谐波,应符合DL/T 459-2000的要求。5.3大修小修后验收 直流电源装置,当大修小修完毕后,应作投运前的收试验,运行接收单位应该派人参加试验,所试项目应达到技术要求后才能投入试运行,在72h试运行中若一切正常,接收单位方可签字接收。交接验收试验及要求如下。5.3.1绝缘监察及信号报警试验 A) 直流电源装置在空载运行时,额定电压为220V,用15k电阻;额定电压为1

12、10V,用7k电阻。分别使直流母线接地,应发出声光报警。 B) 直流母线电压低于或高于整定值时,应发出低压或过压信号及声光报警。 C) 充电装置的输出电流为额定电流的105%110%时,应具有限流保护功能。 D) 微机型绝缘监察仪的直流电源装置,任何一支路的绝缘状态或接地都能监测、显示和报警。 E) 远方信号的显示、监测及报警应正常。5.3.2耐压及绝缘试验 A) 在作耐压试验之前,应将电子仪表、自动装置从直流母线上脱离开,用工频2kV,对直流母线及各支路,耐压1min,应不闪络、不击穿。 B) 直流电源装置的直流母线及各支路,用10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5.3.3蓄电池组容

13、量试验 阀控蓄电池组的恒流限压充电电流和恒流放电电流均为I10,额定电压为2V的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为1.8V;只要其中一个蓄电池放到了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容量值的100%,此组蓄电池为不合格。5.3.4充电装置稳流精度范围见5.2.6规定5.3.5充电装置稳压精度范围见5.2.7规定5.3.6充电装置纹波系数范围见5.2.8规定5.3.7直流母线连续供电试验交流电源突然中断,直流母线应连续供电,电压波动不应大于额定电压的10%。5.3.8微机控制自动转换程序试验 A) 阀控蓄电池的充电程序(恒流恒压浮充): 根据蓄电池不同种类,确定不同的充电率进行恒流充电,蓄电池组端电压达到某一整定值时,微机将控制充电装置自动转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逐渐减小到某一整定值时,微机将控制充电装置自动转为浮充电运行。 B) 阀控蓄电池的补充充电程序: 微机将按所整定的时间(1个月或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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