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船师考试A,复习精华汇总.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14482884 上传时间:2019-11-11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92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验船师考试A,复习精华汇总.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验船师考试A,复习精华汇总.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验船师考试A,复习精华汇总.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验船师考试A,复习精华汇总.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验船师考试A,复习精华汇总.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验船师考试A,复习精华汇总.》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验船师考试A,复习精华汇总.(2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l 货船结构、机器及设备初次检验(包括船底外部的检验),在船舶投入营运前进行。 在任何5年期内,船底外部应至少进行二次检查。该5年期可展期至与证书有效期的展期相一致。但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二次这种检查的间隔期不得超过36个月。l 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l 新造船完工后,根据国际载重线公约,如下图纸要求保存在船上:完整稳性计算书、总纵强度计算书、破舱稳性计算书,如适用。l 与载重线有关的内容有:干舷标志、舱口、门与通风筒的位置、空气管、栏杆等。l 甲板线系长为300mm和宽为25mm的一条水平线。l 载重线标志由外径为300mm,宽为25mm的圆圈与长为450mm,宽为25mm的水平线相交组成

2、。水平线的上边缘通过圆圈的中心。圆圈的中心应位于船中处,从甲板在线边缘垂直向下量至圆圈中心的距离等于所核定的夏季干舷。l S:夏季载重线 W:冬季载重线 WNA:北大西洋冬季载重线 T:热带载重线 F:夏季淡水载重线 TF:热带淡水载重线。 淡水载重线在垂线后方。l 载重线公约对舱口、门口及通风筒的位置规定如下 (Reg.13)位置1在露天的干舷甲板上和后升高甲板上,以及位于从首垂线起船长的四分之一以前的露天上层建筑甲板上。 位置2在位于从首垂线起船长的四分之一以后,且在干舷甲板以上至少一个标准上层建筑高度的露天上层建筑甲板上。在位于从首垂线起船长的四分之一以前,且在干舷甲板以上至少两个标准上

3、层建筑高度的露天上层建筑甲板上。 l 舱口围板应按其位置具有坚固结构,其在甲板上的最小高度应: 在位置1 时,为600 mm; 在位置2 时,为450 mm。l 在主甲板上小舱口盖的围板高度测量方法如下: 在甲板上量取时,围板高度应该垂直于水平基面高度不少于600mm.l 在位置1 和位置2 的每一舱口,至少应备有两层良好的舱口盖布。如舱口盖的长度超过1.5 m,应至少用两套钢质压条或其他相当的紧固装置来固定。l 由活动箱形舱口盖关闭的舱口的布置在舱口围面板上用来压紧舱口防水帆布的楔耳安装及布置要求(Reg. 15) 楔耳应加工及安装成适合楔子的斜度,楔耳宽度应至少为65mm ,其中心间距应不

4、大于600mm,沿舱口每侧或每端的楔耳与舱口角的间距应不大于150mm。l ILLC关于机舱开口的要求(Reg. 17):上述舱棚的出入口,应装设符合相关公约要求的门,如果在位置1,门槛应至少高出甲板600 mm,如果在位置2,应至少高出甲板380 mm。 对核定的干舷小于所列基本干舷的船舶,如果机舱棚没有其他结构保护,则应装设双道门,且内门门槛高度应为230mm,外门门槛高度应为600mm。l 载重线公约对通风筒要求(Reg.19):在位置1的通风筒,围板在甲板以上的高度应至少为900mm,在位置2的通风筒,围板在甲板以上的高度应至少为760mm。如果任何通风筒的围板高度超过900mm,则必

5、须有专门的支撑。 在位置1的通风筒,其围板高出甲板以上4.5 m,和在位置2的通风筒,其围板高出甲板以上2.3 m,除主管机关有特殊要求外,均不需装设关闭装置。 通风筒的开口应有钢质或其他相当材料的风雨密关闭设备。对长度不超过100m的船舶,该关闭设备应永久性附装于通风筒上;其他船舶如未这样装设,则应贮存在指定的通风筒附近并便于取用。l 载重线公约对空气管要求(Reg.20) :如果压载水舱和其他液舱的空气管伸到干舷甲板或上层建筑甲板之上,其露出部分应结构坚固;自甲板至可能向下进水之处的高度在干舷甲板上应至少为760 mm,在上层建筑甲板上至少为450 mm。 空气管应装设自动关闭装置。 可同

6、意在油船上使用压力真空阀(PV 阀)。l 国际载重线公约对舷外排水管要求 (Reg.22):开始于任何水平面的泄水孔和排水管,不论是在干舷甲板以下大于450mm处,或在夏季载重线以上小于600mm处穿过船壳,均应在船壳上设有止回阀。 对泄水管和排水管如无足够厚度要求: 对外径等于或小于155 mm的管子,厚度应不小于4.5 mm;对外径等于或大于230 mm的管子,厚度应不小于6.0 mm。 对泄水管和排水管如有足够厚度要求: 对外径等于或小于80mm的管子,厚度应不小于7mm; 对外径为180mm的管子,厚度应不小于10mm ; 对外径等于或大于220 mm的管子,厚度应不小于 12.5 m

7、m 。l 载重线公约对泄水孔、进水孔及排水孔的要求 (Reg.22):如果排水管的船内一端位于夏季载重线以上至少0.01L,则排水口可以有两个自动止回阀而不需强制关闭装置。如果上述垂直距离超过0.02L,则可以使用单一的自动止回阀而不需强制关闭装置。 可使用一个自动止回阀和一个从干舷甲板以上控制的闸阀来代替一个带有从干舷甲板以上位置强制关闭设备的自动止回阀。l 载重线公约对舷窗的要求 (Reg.23):不允许采用非金属框架。 舷窗的定义为面积不超0.16 m2的圆形或椭圆形开口。面积超过0.16m2的圆形或椭圆形开口应作为窗处理。 窗的定义为一般呈方形的开口,在其每个角隅具有一个与方窗尺度相适

8、应的圆弧过渡,以及面积超过0.16 m2的圆形或椭圆形开口。 舷窗不应设在这样的位置上,即其窗槛低于船侧处的干舷甲板平行线,并且该线的最低点在夏季载重线(或夏季木材载重线,如已核定)以上的距离为船宽B 的2.5%或500 mm,取较大者。 如果要求的破损稳性计算表明,舷窗在浸水的任何中间阶段或平衡水线会被淹没,则舷窗应为非开启型。 窗不应装设在下列位置: 干舷甲板以下; 封闭上层建筑第一层的端壁或侧壁;或稳性计算中计入浮力的第一层甲板室。 保护通往下层开口的直达通道或在稳性计算中计入浮力的第二层上层建筑侧壁上的舷窗和窗,应装设能够风雨密关闭和紧固的铰链式内侧窗盖。l 装设在上层建筑和干舷甲板上

9、的栏杆应至少有三档。栏杆的最低一档以下的开口应不超过230 mm,其他各档的间隙应不超过380 mm。在其他位置上应装设至少有二档的栏杆。栏杆应符合以下规定:应按约1.5米间距装设固定式、移动式或铰链式撑柱,移动式或铰链式撑柱应能锁定在直立位置; 至少每3根撑柱应用托架或撑条支撑;l 载重线公约对门槛高度以及舱口、通风筒、空气管的围壁高度的要求 Reg.12: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封闭上层建筑端壁上的出入口的门槛高度,应高出甲板至少380 mm。 Reg.14-1 :舱口围板应按其位置具有坚固结构,其在甲板上的最小高度应: 在位置1 时,为600 mm;在位置2 时,为450 mm。 Reg.1

10、8 :在位置1 ,升降口门口的门槛,在甲板以上的高度应至少为600 mm,在位置2 ,则应至少为380mm。如在上层甲板上设有补充出入口代替干舷甲板上的出入口,则进入桥楼或尾楼的门槛高度应为380 mm。干舷甲板上的甲板室也应按此处理。如果未在上层甲板设有出入口,则干舷甲板上的甲板室门口的门槛高度应为600 mm。 Reg.19 :在位置1 或位置2 ,通往干舷甲板或封闭上层建筑甲板以下处所的通风筒,应有钢质的或其他相当材料的围板,其结构应坚固,并且与甲板牢固地连接。在位置1的通风筒,围板在甲板以上的高度应至少为900mm,在位置 2 的通风筒,围板在甲板以上的高度应至少为760 mm。如果任

11、何通风筒的围板高度超过 900mm,则必须有专门的支撑。 Reg.20 :如果压载水舱和其他液舱的空气管伸到干舷甲板或上层建筑甲板之上,其露出部分应结构坚固;自甲板至可能向下进水之处的高度在干舷甲板上应至少为760 mm,在上层建筑甲板上至少为450 mm。l SOLAS公约不适用于下列船舶: 军用舰艇和运兵船。 小于500总吨的货船。 非机动船。 制造简陋的木船。 非营业的游艇。 渔船。l 客船系指载客超过12人的船舶。l 一般国际营运船舶,其船上载运人员的数量会受下列证书限制: 货船安全设备证书、国际防生活污水污染证书、船员舱室设备证书、特殊用途船证书(如适用)、最低船员配备证书。 船上可

12、反映船上实际人数的记录有:船员及乘客名单、消防救生演习纪录、应变部署表、溢油部署表。l 如果证书期满时船舶不在应进行检验的港口,主管机关可延长该证书的有效期,但此 项展期仅以能使船舶完成其驶抵应进行检验的港口的航次为限。展期不得超过3个月。换证检验完成后,新证书的有效期应: 对货船,自现有证书展期前的期满日起不超过5年。(换证期满日只能提前,不能拖后)l 载重量系指船舶在比重为1.025 的海水中,相应于所勘划的夏季载重线的排水量与该船空船排水量之差,以吨计。l 空船排水量系指船舶在没有货物,舱柜内无燃油、润滑油、压载水、淡水、锅炉给水,消耗物料,且无乘客、船员及其行李物品时的排水量,以吨计。

13、l 载重量不小于20,000 t的每艘液货船,应在其首尾两端配备应急拖带装置。l 对于所有船舶,应禁止新装含有石棉的材料,除非: 旋转叶片压缩机和旋转叶片真空泵内使用的叶片; 液体循环使用的水密接头和内衬在高温(超过350)或高压(超过7MPa)下 ,无火灾、腐蚀或毒性危险;和 在超过1,000 温度下使用的柔软和可伸缩绝热装置。l SOLAS公约对进入油船和散货船货舱的永久检验通道要求(SOLAS II-1/3-6) :适用于2005年1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500 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20000总吨及以上的散货船。 长度为35m 或以上的液舱和液舱的分舱,应至少设置2个出入舱口和梯子,并根据实

14、际情况尽可能相互远离。长度小于35m 的液舱应至少设置1个出入舱口和梯子。当1个液舱被1道或多道制荡舱壁或类似的隔堵所分开,如不易于布置从舱室的一端到另一端的通道,则至少应设置2个出入舱口和梯子。每个货舱应至少设置2个尽可能相互远离的出入通道。通常,出入通道应对角线布置。l 通过水平开口、舱口或人孔的通道的最小的净孔尺寸应不小于600mm x 600mm。如通过货舱口进入货舱,梯子的顶部应尽可能靠近舱口围板;如舱口围板的高度超过900mm,则在梯子同一位置的舱口围板外侧应设置踏步。如通过制荡舱壁、肋板、纵桁和宽板肋骨上的垂向开口和人孔贯穿到达该处所长度或宽度范围,这些开孔的最小尺寸应不小于60

15、0mm x 800mm,除非设有格栅或踏板,否则这些开孔应位于从船底板量起不超过600mm的高度处。l SOLAS关于倾斜试验的要求(SOLAS II-1/22):按现行国际载重线公约规定的船长24m 及以上的每艘货船,应在完工时作倾斜试验,并确定其稳性要素。l SOLAS关于干货船破损控制图的适用及使用要求(SOLAS II-1/23) :干货船破损控制的要求适用于1992年2 月1 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为了指导高级船员,在驾驶室内应有固定显示的或可随时使用的控制图。还应给船上高级船员提供包含上述资料的小册子。l 所有机械设备和管路的表面温度可能伤人时应以栏杆或围护进行保护,当其表面温度可能超过220时,其表面应有有效的防护设施,以防触及可燃液体引起着火。如绝热设施的表面是吸油的或可能被油渗透,则应采用薄钢板或类似材料妥善包裹。l 对1998 年7月1 日以后建造之船舶, 其燃油柜容量要求如下( SOLAS II-1/26.11) : 用于燃油舱、沉淀柜及润滑油舱的透气管的安装和布置应使透气管在破损时不会直接导致海水或雨水溅入。每艘新建船舶应对推进及主系统必需的每一种燃油配备两个燃油柜或等效布置,其容量必须至少能供船舶推进装置在最大持续功率下,以及发电机装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