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工人入井安全规则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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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工人入井须知煤矿生产90是地下作业,专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又经常受到各种条件的影响和不安全因素的威胁。因此,为了保证在安全的条件下,完成各项生产任务,每个下井工人必须认真学习入井须知。第一节 入井须知一、入井前的准备 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矿务局(公司)局长(经理)、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新入矿的井下作业职工(包括合同工、农协工、轮换工等),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

2、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经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在培训期间,主要学习有关安全法规、煤矿“三大规程”、煤矿安全技术知识及矿纪矿规等有关规章制度。了解矿井概况以及发生事故时的避灾路线,熟悉矿井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提高抗灾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新入井的工人,还应与老工人签订师徒合同,要虚心向老工人学习。因为老工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主力和骨干,他们有着丰富的安全生产经验和操作技术,是青年工人值得尊敬和学习的好老师。在没有得到老工人的许可前,不要擅自在井下单独行动。同时,还必须虚心接受安检人员的检查和意见,并按他们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去改进工作,确保安全。每个人在入井前,一定

3、要睡足、吃饱、休息好。要精神饱满、神志清醒,保持体能强健和精力充沛。入井前绝对不许喝酒。否则由于神志不清、精力不集中,在井下行走、乘车、工作时,就容易出差错,甚至酿成事故。严禁携带引火物品入井,如香烟、火柴、打火机等。因为在井下吸烟、点火等,能引起矿井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所以在井下绝对禁止吸烟。 入井前要穿好工作服(严禁穿化纤衣服,防止产生静电)、胶靴,脖子上围条毛巾,按规定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服和鞋袜要穿着整齐利索,袖口扎好,防止被转动着的机器缠咬而发生意外事故。如果工作地点有淋水或使用湿式钻眼和洒水防尘,必要时还应穿好雨衣,防止淋湿着凉及患病。每一入井人员必须要戴安全帽和矿灯,

4、并且随身携带好自救器,方可入井。 工人在每天入井前,要开好班前会,认真听取区(队)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布置的任务以及所传达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实行这两种制度的目的,是对入井人员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及时督促和检查,既保证下井人员符合上述要求,还有利于当井下发生意外事故时,矿工能及时得到救援。 二、入井注意事项 1.正确使用矿灯 矿灯是入井人员必须携带的照明工具,它被称为矿工的“眼睛”。 矿灯有各种类型,以携带方式来分有手提灯和头灯(或称帽灯)2种。头灯对井下工作的矿工携带最为方便。 规程规定:“发出的

5、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入井人员从灯房领到矿灯后,应做如下检查: (1)电池盒体上是否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字样和统一编号。 (2)电池盒体有无破裂或透气盖处有无漏液现象。 (3)灯线有无破损,灯线与电池和灯头连接是否牢固,灯线两端出、入口处密封是否良好,灯线长度应在1m以上。 (4)灯头圈是否松动,灯头壳体有无破损,灯面玻璃有无破裂。 (5)灯头上的开关是否完好可靠。 (6)灯锁是否锁好,有无松动。 (7)灯光是否明亮。 若检查发现上述问题时,应要求灯房人员进行修复或更换。 还应注意如下问题: (1)经检查确无问题后,入井前要把矿灯佩戴好,不要提在手里,灯盒用腰带串好扎

6、在腰间,灯头帽钩插在安全帽上。 (2)入井人员要爱护矿灯,严禁在井下随意拆卸、敲打、撞击矿灯,以免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事故。 (3)不得手提灯线甩动灯头,以免损坏灯线。 (4)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高瓦斯矿井应装有短路保护器。 (5)禁止用矿灯的电池代替放炮器放炮。 (6)出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回灯房,以便及时充电。如因工作需要连班时,必须换灯。 (7)使用中如果发生故障,交灯时应主动向灯房人员说明。 (8)使用固定矿灯的人员,不得随意和他人互换矿灯。 (9)交回的矿灯应保持完好、无损伤。 2.正确乘坐人车 规程规定:“长度超过1.5km的主要行人平巷,垂深超过50m的上下人

7、员的主要倾斜井巷,都必须采用机械运送人员。” 在倾斜井巷乘坐人车时,必须到有明显标志、光线充足的专用人车车站或候车平台去乘车。乘车时必须遵守乘车规定,听从跟车人指挥。在乘车地点依照先后等车,待人车停稳后,得到把钩工允许时方可上车。上车后不得挤占跟车人位置,因跟车人座位前设有手动控制防坠器手把,当突然断绳发生跑车时,跟车人可手动控制防坠器,实现安全制动。乘车人应从跟车人座位后依次坐好,座位满员后,门口不得站人扒乘。乘人应将随身携带的工具物品放稳带好,不得随意靠在车窗座位上,更不能露出车外。发出开车信号后,不准上下车,更不准在人车行驶途中扒上跳下。扒车、蹬钩、跳车都属于违章行为。在水平大巷乘坐人车

8、时,必须在专门的人车车场乘坐。要乘专用人车。遵守规程规定,不乘坐固定厢式矿车、侧卸式矿车、底卸式矿车、平板车、材料车。因这些车的安全装置不齐全,不能保证乘人安全。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乘车规定: (1)听从司机及跟车人的指挥,上下车不要拥挤,车没停稳或已发出开车信号时,都不准上下车。开车前都必须挂好防护链或关上车门。 (2)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严禁露出车外。 (3)人车行驶途中或尚未停稳时,严禁在车内站立和上下车,以免摔伤。 (4)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箱之间搭乘。 (5)按车内定员人数乘坐,严禁超员挤坐。 (6)车辆掉道时,乘人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正常情况乘人不准乱发紧急停车信号。 (7

9、)严禁在车辆行进中扒车、跳车。 (8)严禁乘坐空、重矿车。 作业人员在井下无论是乘坐哪种人车,车开动后,不管什么东西掉落车下,都不要马上去抢捡,否则将是很危险的。 4.正确携带工具 井下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一定要妥善保管。锋利的工具刃口要带套,并朝着行进方向携带。注意与同行人员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因碰撞误伤同行人员。 携带像钻杆、铁锹这样的长工具,乘罐笼和人车时不得乱放。应放在合适位置并用一只手抓住,另一只手抓扶手。防止设备运行时,工具被震倒碰伤乘人。乘坐带式输送机时,工具应顺长沿胶带运行方向放置,必须用一只手抓牢工具的把柄,防止顺胶带运行时发生滚滑伤着乘人。乘架空乘人装置时,工具不能横着

10、运行方向放在身体上。应一手抓吊杆,一手握工具,并使工具顺长同装置运行方向一致。不得垂直抱在吊杆上,以防碰撞上方装置。 携带较长工具在井下行走时,为避免碰坏头顶上方的矿井照明灯等,禁止将较长工具斜扛在肩上,都要拿在手中行走。特别是在架线式电机车运行巷道,更应注意不能让工具碰到架空线。否则,有可能碰坏架空线,还会使携带者发生触电危险。 5.安全行走 井下巷道断面有限,来往车辆多,光线较暗,作业人员在井下行走时,应特别谨慎小心。稍有麻痹,就有可能造成摔倒或被车辆挤压事故。 工人要下井,就必然经过井口。为防止人员掉入井筒,在主井井口处、井筒和各水平连接处都有安全栅栏门。入井人员只有在安全门打开时,把钩

11、工允许的情况下方可通过。行人要想到井筒对面去,必须经人行绕道过去。也可从井筒梯子间过去,禁止行人直接走提升间(即井筒)过到对面。 井下运输大巷的一侧,都留有足够宽度的人行道供人行走。为防止来往车辆伤人,禁止在两轨道中间行走。不能随意穿越电机车轨道,如果因工作一定要横过时,就要看清前后确认没有车辆通过时,才能横过。要横过绞车道或无极绳道时,只要有钢丝绳在运行,无论所提升的车辆有多远,都不得横过,只有在提升绳停止不动时,才可横跨。并注意不要被提升绳拌倒。 在人行道不够规定宽度的运输巷道行走时,要注意有无运行的车辆正在接近自己。如果发现有车时,就应立即就近进入躲避硐室暂时避险,等车过去后再出来。行在

12、接近巷道拐弯处、岔道口、巷道口、风门处时要止步观望,观察并静听有无车辆接近的声音,确认没有时,方可继续前行。千万不要只顾行走,不管安全。思想要集中,瞻前顾后,踩实踏稳,方能确保行走安全。 在回风巷行走,要走巷道中间,不要走巷道两侧。注意巷道中的水坑、石块,谨防因矿压等作用形成的底鼓拌脚,压梁碰头。 在施工期间的斜巷行走或在既提升又兼行人的材料道行走时,要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行走中发现斜巷上方的红灯亮时,立即就近躲入躲避硐。红灯灭后方可行走。任何人不准从斜巷井底穿过,必须从专门设置的绕行道通行。 在滚筒驱动的带式输送机巷或刮板输送机巷行走时,无论输送机是否开动,都不得乘坐或在机

13、槽内行走,不准越过输送机驱动滚筒处的保护栅栏,防止被传动装置缠伤。横过胶带时,要走专门设置的过桥通道。 看到巷道口钉有栅栏或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说明里面有冒顶危险或积聚有害气体,行人是绝对不能鲁莽进入的。例如某矿工因要大便,误入不通风的独头巷,导致窒息死亡。在巷道上方有人工作的地方穿过时,应与上面的工作人员联系,请他们暂时停止工作,然后再通过。溜煤眼和下料眼内不准行走。不准在溜煤眼下部停留。6.正确识别信号 矿井生产中的各个环节,都设有用声光表示的工作信号或危险警告信号。所以,信号是保证工作联系和安全生产所必须的手段。 矿井的各种信号有着具体的规定和指令。矿井的提升运输信号基本用的是电铃声和

14、红绿灯作指示。红灯表示危险信号,看到红灯车辆要停止开动,行走的人员要止步等待。绿灯表示安全,车辆可以通过,人员可在人行道上行走。电铃的不同声音或声音次数表示在井下行走,要走人行道,不要在轨道中间走不要走在轨道中间,长工具要用手拿着,扛在肩上容易触电图32 井下行走不同的指令信号。井底要求提升人员时,井底信号工必须先向井口发出要求信号,得到井口回应后,井底信号工才准许人员进入,必要时也可用通讯工具代替信号联系。这都是正常工作方式变动的联络信号。还有安全警告信号、发生事故的灾害信号。如甲烷传感监测系统,在工作点监测出甲烷超限时的警报信号;放炮员在放炮前用口哨发出的预告信号。所有在甲烷超限区域内或在

15、放炮区域内的人,听到或看到这些预告信号后,都必须停止工作,自动迅速躲避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只有听到危险解除信号后,方可从安全地点走出。 每个入井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本矿规定的各种信号指示意义。在入井乘罐、乘坐人车时,在水平大巷或斜巷行走时,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都要时时注意信号,听从信号指挥。不可粗心鲁莽行事,否则就会发生危险,出现意想不到的事故。 信号设备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装置。信号的完好,发送的正确与错误,关系着每一位井下作业人员的切身安全和正常的矿井生产秩序。所以,井下的所有人员对信号设备都要加以爱护,不能随意拨弄和损坏它们。如果发现信号失灵或不起作用时,就要及时向安检部门报告,以便立即派人修复,保证正常的安全生产。信号是指挥生产和确保安全的重要手段。只有正确地发送信号,方可保证正常生产。所以信号发送人要求必须是工作责任心强、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熟练掌握岗位操作技术、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发送。第二节 井下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一、井下安全设施 井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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