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宇峰硅胶模具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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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 3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山市宇峰硅胶模具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宇峰硅胶模具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勇联系人王勇 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升镇长和路 62 号第一座首层第一卡 联系电话13922360260传真/邮政编码528400 建设地点中山市东升镇长和路 62 号第一座首层第一卡 立项审批部 门 / 批准文 号 / 建设性质新建 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919 其他橡胶制品制 造 用地面积 (平方米) 1700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450 总投资 (万元) 1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17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7% 评价经费 (

2、万元) 0.8预期投产日期2019 年 8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来由、项目来由 中山市宇峰硅胶模具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项目”)租用中山市东升镇长和路 62 号第一座首层第一卡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主要生产、销售:硅胶制品、硅胶模具、模具 钢材、五金制品(不含电镀)。主要产品及年产量为:硅胶圈 500 万个,硅胶管 200 万条。 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用地面积 17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1450 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护部令第

3、 44 号,2017 年 9 月 1 日施行)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中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 评价制度。 根据环境保护部 2018 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本项目属于“十 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6、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制造及翻新 其他”,评价单位在充分收集有关资料并深入进行现场踏勘后,依据国家、地方的有关环保 4 法律、法规,在建设单位大力支持下,完成了本报告表的编制工作,上报有关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审批。 2、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版)等国家相关

4、规定, 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使用设备和生产工艺未列入“限制类”和“淘汰类”中,故本项目属于允许 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版),项目所属行业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禁止 准入行业,属于准入行业。 根据中山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版),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使用设备和 生产工艺未列入“限制类”和“禁止类”中,故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中山市产业政策。 根据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本),项目所属行业不属于 负面清单中的行业,属于准入行业。 根据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项目不属于印染、洗水 (普洗除外,下同)、化工、线路板、

5、专业电镀、专业金属表面处理等需进入定点园区的污染 行业,属于环保准入行业。 根据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准入管理规定,项目不属于管理规定中的行业, 属于准入行业。 3、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3.1 有关法律法规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订,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2018 年 10 月 26 日 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7 日修订); 5、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284 号,2000 年 3 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2018 年 12 月 29 日 起实施); 5 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改本);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修订本); 1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版); 1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 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

7、理名录(2017 年 6 月 29 日); 13、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部令第 1 号,2018 年 4 月 28 日); 14、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1 号) ; 15、关于印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等 3 项国家污染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 3.1.2 地方法规、政策及规划文件地方法规、政策及规划文件 1、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修正); 2、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 年

8、 7 月 26 日修订); 3、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粤环发 20186 号); 4、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中山市规划设计院, 2015 年 7 月); 5、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中府函2016236 号); 6、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列(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2016 年 2 月); 7、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中环201887 号); 8、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中府200896 号); 9、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工作指导意见(中环201534 号); 10中山市水环境

9、保护条例(2016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11、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中环2015109 号,中 山市环境保护局、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12、中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府201754 号); 13、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准入管理规定(中环规字20173 号)。 3.1.3 技术规范技术规范 6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 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10、则生态影响(HJ19-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7、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公告 2017 年第 43 号) 3.1.4 项目相关文件及资料项目相关文件及资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建设项目提供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 4、评价工作等级确定、评价工作等级确定 4.1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要求,地表水环境影响评 价工作等级按照影响类型、排放方式、排放量或影响情况、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现状、水环境 保护目标等综合确定。 本项

11、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办公生活污水经厂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 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输送到中山市东升镇生活 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 级标准的 A 类标准,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属于间接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地表水 环境(HJ 2.3-2018)中的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等级为三级 B。 4.2 环境空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环境空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1、评价方法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评价等级判断依据

12、,根据项目 污染源初步调查结果, 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Pi (第 i 个污染物,简称“最大浓度占标率”),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其中,Pi 定义见公示: ? ? ? ? ? 7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g/m3。 一般选用GB3095中1h平均质量浓度的二级浓度限值, 如项目位于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应选择相应的一级浓度限值。对仅有8h平均

13、质量浓度限值、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或年平均质 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2倍、3倍、6倍折算为1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 表1 评价工作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评价Pmax10% 二级评级1%Pmax10% 三级评价Pmax1% 评价等级的判定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同一个项目有多个污染物(两个及以上,下同)时,则按各污染源分别确定评价 等级,并取评价级别最高者作为项目的评价等级。 (2)对电力、钢铁、水泥、石化、化工、平板玻璃、有色等高耗能行业的多源项目或 以使用高污染燃料为主的多源项目,并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评价等级提高一级。 (3)对等级公路、铁路项目,分别按项目沿线

14、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务区、车站大 气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计算其评价等级。 (4)对新建包含 1km 及以上隧道工程的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城市道路项目,按项目 隧道主要通风竖井及隧道出口排放的污染物计算其评价等级。 (5)对新建、迁建及飞行区扩建的枢纽及干线机场项目,应考虑机场飞机起降及相关 辅助设施排放源对周边城市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取一级。 2、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 本项目废气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见表 2: 表2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筛选 评价因子平均时段标准值(g/m3)标准来源 非甲烷总烃小时值2000 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 (DB13/1577-2012)二 级标准 3、估算模型 本

15、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中推荐的 AERSCREEN 8 估算模式进行估算。 4、估算模型参数 本次评价估算模型参数见表 3 表3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取值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城市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330万 最高环境温度/38.7 最低环境温度/1.9 土地利用类型城市 区域湿度条件潮湿气候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是否 地形数据分辨率/m/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考虑岸线熏烟是否 岸线距离/km/ 岸线方向/ 5、污染源强及参数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评价有组织和无组织污染源强见表 表 4核算点源源强一览表 编 号 名称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 /m

16、排气 筒底 部海 拔高 度/m 排气 筒高 度/m 排气 筒出 口内 径/m 烟气 流速/ (m/s ) 烟气 温度 / 年排放 小时数 /h 排放 工况 污染物排 放速率/ (kg/h) XY 非甲烷总 烃 1 # 成型、 挤出和 烘烤工 序 113.26027 1 22.62857 6 1150.619.66351200 正 常 排放 0.0007 无组织废气污染源参数见下表: 表 5核算面源源强一览表 排放 源 面源起点做标/m面源海 拔高度 /m 面源 长度 /m 面源 宽度 /m 与正 北向 夹角/ 面源有 效排放 高度/m 年排 放小 时数 /h 排放 工况 污染物排 放速率/ (kg/h) XY 非甲烷总 烃 9 生产 车间 113.2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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