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财政局中心机房搬迁托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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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杭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财政局中心机房搬迁托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HZZFCG-2019-011 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九年五月八日目 录第一部分 邀请供应商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流程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六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八部分 最后报价格式第一部分 邀请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受杭州市财政局委托,发布本公告,就“杭州市财政局中心机房搬迁托管项目”邀请符合资格条

2、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具体如下:1、采购编号:HZZFCG-2019-0112、项目名称:杭州市财政局中心机房搬迁托管项目。3、项目预算:200万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供应商邀请方式: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6、采购内容:杭州市财政局中心机房搬迁托管项目主要内容:提供不少于一年的IDC托管机房25个及以上标准机柜空间供采购人租赁使用;24小时监控、气体消防、UPS不间断供电、应急自发电系统等完善的机房基础配套及7*24小时专人团队运维保障服务;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机房设备搬迁等工作。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

3、进中小企业发展等。8、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特定资格条件: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10、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时间及地点等:(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15日;(2)磋商文件售价:免费;(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获取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杭州网、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4)供应商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1)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未按上述方式(网上在线获取)获取的磋商文件与采购机构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

4、致的,由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2)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报名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报名,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1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与地点:2019年5月20日上午9时30分00秒,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五开标室【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3楼】。1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与地点:2019年5月20日上午9时30分00秒,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五开标室【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3楼】。13、

5、磋商保证金:不需缴纳。14、采购人、采购机构、采购项目联系人:(1)采购人:杭州市财政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联系人:吕佳,联系电话:0571-87715074,传真:0571-87819035。(2)采购机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925号。联系方式:采购项目联系人:曹琼瑶,0571-85085082,0571- 85085019(传真),0571-85085459(窗口电话)。(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方式:联系人:吕先生, 0571-87715261(电话),0571- 87715096(传真)。 15、

6、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九年五月八日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流程1.征集供应商1.1邀请供应商。l 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l 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机构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l 采用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

7、磋商采购活动。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格式见附件1.2供应商获取磋商采购文件。1.3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有)。1.4发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1.5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1.6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如果有)。2.开标与信用信息查询2.1供应商依据“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与地点”签到(响应登记)并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2.2供应商相互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3采购机构现场拆封

8、响应文件,审核正副本份数等内容。注:供应商数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有关规定的,不得开标。2.4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日的信用记录。3.5供应商对开标情况进行确认。3.6未到场开标情况处理。3.磋商与评标3.1磋商小组签到。3.2采购机构宣布有关纪律以及磋商、评审工作程序。3.3磋商小组审查确认磋商文件。3.4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机构说明情况。3.5对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无效,并告知该供应商。3.6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9、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7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登记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3.8经磋商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

10、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9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如果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10磋商小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

11、提交最后报价。3.11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磋商小组询问供应商是否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做出答复。3.12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13采购机构唱价。3.14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1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4. 定标4.1采购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4.2采购人应当

12、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4.3采购机构在收到采购人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和对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结果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4.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购机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5.合同及履约验收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2成交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5

13、.3合同履约。5.4合同期限届满,组织验收。6.竞争新磋商流程图 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验收立项履约立项编制磋商文件评审打分立项开标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立项编写评标报告立项签订合同立项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最后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税费均计入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响应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

14、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最后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分包或转包(1)采购人不同意分包(2)本项目不得转包。3供应商应当提供的特定资格证明材料特定资格证明文件:无。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特定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4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资信证明文件(如果有):响应人已取得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5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 5 份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响应无效。6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7样品提供不要求。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样品,供应商没有提供样品的,响应无效。8现场演示组织:在评标时安排每个供应商现场演示,每个供应商演示时间不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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