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行政运行经费培训资料(2015615)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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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公”经费等相关政策解读 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局 2015年6月,一、我区“三公”经费管理等办法重新修订的依据,为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我省出台了江苏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苏发【2013】22号) 规定共12章75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费管理,第三章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第四章公务接待,第五章公务用车,第六章会议活动,第七章办公用房,第八章资源节约,第九章宣传教育,第十章监督检查,第十一章责任追究,第十二章附则。,根据第二章经费管理第十条规定: “

2、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上级有关规定,根据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工作特点,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制定本地区的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我区制订和转发的有关文件: 从2014年以来,先后转发了财政部 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泰姜财【2014】54号)、转发了江苏省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泰姜财【2014】55号),制订了泰州市姜堰区区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泰姜财【2014】67号)、泰州市姜堰区区级机关培训

3、费管理办法(泰姜财【2014】90号)、转发了上级财政部门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泰姜财【2014】91号)。2014年9月28日,区委、区政府转发泰州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泰办发【2014】53号)和泰州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泰办发【2014】58号)。为加强公车管理 ,我区在2012年制订了关于印发姜堰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姜委办【2012】50号)。,二、关于差旅费的相关问题,1、什么是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区级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泰州市姜堰区区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泰姜财【2014】67号

4、)第三条) 目前,我区执行标准为省内每人每天住宿费340元;伙食补助100元;市内交通80元包干。以上均为上限。超过部分自行负担。 “常驻地”以外地区如何解释 常驻地是指泰州市区,含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姜堰区及其所属乡镇。 兴化、泰兴、靖江及其他泰州市以外地区为“常驻地”以外地区。,2、差旅费管理中应重点注意事项 各区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第四条) 3、差旅费报销管理 出

5、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应在差旅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船票、住宿发票等相关凭证,出差人员对其真实性负责。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结算。(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各项开支,未按照规定开支的差旅费,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二十二条 ),4、差旅费执行过程中相关问题解答 (1)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如果是住在亲戚朋友家里的,或到边远地区出差,无法取得住

6、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其他情况一般不予报销差旅费。 (2)工作人员调动搬迁路费如何报销 机关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调入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一次性报销。随迁家属和搬迁家具发生的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3)经单位领导批准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按规定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的天数(扣除回家省亲办事的

7、天数)和规定标准予以报销。 (4)参加会议、培训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到常驻地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会议、培训期间执行会议泰州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泰办发2014【58】号)和培训费的相关制度。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其中,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5)出差乘坐飞机的,从驻地到机场的交通费如何报销 新修订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自然天数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往返驻地和机场的交通费在按规定发放的市内交通费内统筹解决,不再另外报销。 (6)出差人员是否可以乘坐全列软席列

8、车软卧 出差人员原则上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座,但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乘坐软卧,按照软卧车票报销。,三、关于公务接待费中的相关问题,1、什么是公务 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第二条)泰州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泰办发【2014】53号) 2、公务接待费管理中应重点注意事项 第一、高度重视文件中的“禁止”事项和“不得”事项,这是红线,单位公务接待必须遵守禁令要求,不得碰高压线;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

9、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第二十条) 第二、单位应当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十七届五中范围和标准,开展公务接待活动,确保公务接待合规、合法。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餐费标准。据了解泰州市目前执行标准:早餐,厅局级领导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厅局级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20元;午餐和晚餐,厅局级领导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厅局级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00元。 陪同人数。市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有着明确规定“接待对

10、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3、公务接待费报销管理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财务票据和接待清单。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第二十一条),四、关于会议费的相关问题,1、会议费管理办法 会议费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预算控制、定点保障的办法。目前,我区执行泰州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泰办发【2014】58号第四条) 2、会议分类及审批 按照泰州市市级机

11、关会议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区会议实行分类管理:一类会议是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全局性会议,有政府四套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二类会议是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专项会议(含中央、省召开的延伸至市、县的电视电话会),有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三类会议是由区级机关部门、直属机构及其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各镇(区)或本系统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各类会议要经分级审批(第五、六条),3、会议费开支范围及标准 会议费开支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含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费)、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实行综合定额控制,项目之间是可进行相互调剂使用的。在综合定额内据实支付。(第十二条),会议费开支标准:(元/人天

12、),4、会议费管理中应重点注意事项 (1)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2)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 (3)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4)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会议纪律共14条,这里只列举五个严禁。,5、会议费报销管理 各单位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原始明细单据、结算单等凭证。各单位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且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各单位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

13、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第十四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强化会议费预算约束,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会议费应纳入部门单位预算,并单独列示。一类会议经费列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的预算专项支出或财政予留经费按规定审核安排。二、三类会议经费由会议举办单位在部门预算中统筹解决。 依据法律、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定期举行的会议,经费列入承办单位部门预算专项管理或由财政预留,开支标准参照一类会议执行。(第十一条),五、关于培训费的相关问题,1、什么叫培训 培训是指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使用财政资

14、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各类培训,包括在职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见泰州市姜堰区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泰姜财2014】90号) 第三条 ) 2、培训计划和审批 培训应当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各单位制订的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批准。(第五条) 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及调整预算的,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第六条),3、培训费开支范围和标准 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

15、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如下:(元/人天),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30天以内的(含30天)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30天少于60天(含60天)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60天少于90天(含90天)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第八条) 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 (一)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 (二)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

16、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 (三)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第九条),4、培训费管理中应重点注意事项 各单位在不影响培训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应择优选择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干部学院、部门行业所属培训机构、高校培训基地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高校培训应优先选择省内高校。单位内部具备培训条件的,应当充分利用内部培训场所举办培训。(第十一条)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第十二条) 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培训住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培训用餐以自助餐或工作餐为主,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7日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第十三条)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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