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运脾祛风除湿颗粒及安慰剂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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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中医药大学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运脾祛风除湿颗粒及安慰剂项目项目编号:ZJWSBJ-ZYY-201937C确认书号:201954562号采 购 人:浙江中医药大学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时 间:二一九年十月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精细 专业 高效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 采购需求4第三章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知6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24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26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响应文件格式范例29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省本级政府采购计划文号:确认书号:20195456

2、2号的批准,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中医药大学委托,就运脾祛风除湿颗粒及安慰剂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一、项目编号:ZJWSBJ-ZYY-201937C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3、 采购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预算金额(万元)服务期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运脾祛风除湿颗粒及安慰剂项目1103年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

3、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特定资格要求:已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1.时间期限: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2.地点: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

4、科技园启迪楼2楼1207室)3.方式:(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携带报名资料,并现场交纳报名费。(2)网上报名:前往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日 下午14:00(北京时间)2.开启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1日 下午14:00(北京时间),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东方通信科技园启迪楼2楼会议室(2)。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联系人:汪佳丽联系电话:0571-86633113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采购项目联系人:李海昌联系电话:18969934278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2.代理机构名

5、称: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71-86098397-808报名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17746806483邮箱:质疑联系人及电话:毛工/0571-87805727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 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月第 30 页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采购内容数量品目一:“运脾祛风除湿颗粒”基础方71175剂(每剂分两包,共计142350包)单剂组成:苍术15g、荆芥12g、防风6g、青风藤15g、金银花15g、土茯苓20g、徐长卿12g、炒薏苡仁15g、炙甘草6g、雷公藤15g、虎杖15g、菟丝子15g品目二:“运脾祛风除湿颗粒

6、”加方药物7000剂(每剂分两包,共计14000包)单剂组成:杜仲12g、桂枝15g、桑枝18g、川牛膝10g、知母15g品目三:安慰剂71175剂(每剂分两包,共计142350包,每剂重量同品目一方剂组成,并保证口感相似)二、具体要求1必须保证所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是合法、合格药品;保证所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到货入库的剩余有效期不少于1.5年,并保证有效期内的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2医院仅负责提供相关场地及日常水电,中标人应自行准备与我院使用规模相适应的、与中药配方颗粒相配套的调剂设备(保证最新型号并承诺及时更新(附承诺书)与人员,即“智能中药房”,并负责智能中药房的装修、与配方颗粒剂相关的信息化

7、建设,以及配备足够的具备专业资质的调剂人员。3有保证智能中药房规范运行的工作流程和保证智能中药房规范运行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大学方监管。4提供其经营配方颗粒基本目录,并保证此目录内的配方颗粒在采购周期内可持续供货。5质量合格率100%;药品满足率100%;缺货率1%;产地(生产厂家)符合率100%;有效部位符合率100%。 6投标方须承担的运输、退换(距药品有效期6个月的或破损的药品)等费用。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三、其他要求1供需双方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诚信经营。2中标企业在保证药品质量、执行国家物价的前提下按约定的药品

8、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方式等供货,保证临床用药不断档。3中标企业必须产品齐全,不得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不执行医院药品采购计划。4医院将根据签约承诺内容对签约方进行考核,违约将报院纪委备案并告知供货商,两次违约将终止合同。5中标企业派驻医院方的工作人员应有国家规定的上岗资质,在无国家规定时应通过相关部门的培训考核合格。6招标方仅提供现有中药配方颗粒的配方用房。四、商务要求(一)服务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供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首批货下单后7天内送达,后面每批保证下单后3天内送达。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甲方指定地点。(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9、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供应商交入采购人账户,在采购人正常使用满一年后确认成交供应商无违约行为后无息返还给成交供应商(遇寒暑假及国定假日顺延)。(三)付款方式按照采购批次据实结算,供货方提供正规发票待采购方财务入账后,3个月内支付(遇质量问题等特殊情况除外)。(四)其他合同期内,配方颗粒零售价原则上按招标价格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价格调整,双方可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如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以国家或本省相关政策为依据。合同期间如遇有上级部门集中招标采购规定的,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本期合同自然终止。(五)合同履行:必须由投标主体履行合同。第三章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序号

10、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信息公告及评标结果公告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1. 本次中药配方颗粒招标采用项目总价进行报价,该报价包含税费、包装、运输、保险、检验等所有费用;2. 报价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不得进行恶意竞争。3评审办法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4分包或转包(1)采购人不同意分包。(2)本项目不得转包。5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第三章磋商供应商须知中”中第二节。(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中具体评标标准提供。响应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相应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6响应文

11、件份数(1)纸质版: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无需提供;报价部分和商务技术部分编制并装订成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三份。(2)电子版(单独装袋,密封包装):一份,内容为已签字盖章的报价部分和商务技术部分编制并装订成一册正本的扫描件,PDF格式,U盘存储。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投标无效。7 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8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9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10样品提供样品品种为:广藿香,红花,三七粉,豆蔻,茯苓,需提供以上五个品种颗粒样品,每袋20g,贴上标签,标签注明药名、规格、产地、批号等信息。每件样品应单独包装,样品上不得出现投标方名称。11现场演示不需要。12采

12、购机构代理费用(1) 参照浙价服200377号文规定的招标费率6.3折收取,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不足2000按2000收取。(2)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电汇方式支付。(4) 服务费缴纳账号:单位名称: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杭州钱江新城支行账 号:58377780670001513中标后注意事项(1) 中标人在中标之后领取通知书之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 若中标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3) 若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需承担招标代理机构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催讨车旅费、保全担保费等)14解释权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第一节 总 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磋商、评审、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浙江中医药大学、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响应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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