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制度

上传人:xins****2008 文档编号:113206613 上传时间:2019-11-08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制度(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曲靖市麒麟区叠水煤矿煤矿地质测量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制度2018年3月10日 目 录1、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2、 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三、地质测量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四、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五、地测图纸审批、发放、回收、销毁制度六、地测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制度七、地质灾害普查制度八、地质灾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度一、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门,配备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特制定以下制度制定本制度。(二)煤矿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煤矿地测部门是地质

2、灾害防治的技术管理部门,地测部门配备满足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三)煤矿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严格按照现行的规程、规范、规定执行。(四)煤矿地测部门每年、季、月必须根据生产建设需要编制地质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五)煤矿应当编制井田地质报告和建井地质报告。地测部门应与防突机构、通风管理部门共同编制煤矿瓦斯地质图。(六)凡矿井、水平、采区等地质补勘工程均需编制方案设计,按规定报批。工程完成后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组织有关人员鉴定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返工。(七)地测部门与设计、技术、生产等部门应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业务联系时,必须通

3、过委托书、业务联系书、会议等方式进行。 (八)煤矿边界变动,应按规定留设井田边界永久煤柱,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九)煤矿地质工作应完成以下基本任务:1、研究煤矿地层、地质构造、煤层及煤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如瓦斯、煤层“两性”等)等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2、查明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3、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煤矿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4、估算和核实煤矿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煤矿瓦斯 ( 煤层气 ) 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

4、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5、调查、研究煤矿含煤地层中共 ( 伴 ) 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十)生产中遇重大地质构造时,地测部门应立即组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会审,上井后根据观测及调查资料综合分析,及时编制相关图件,研究处理意见。(十一)在工作面回采或者掘进前应采用物探技术手段对工作面范围内的老窑采空区、陷落柱、断层带等进行探查,尽量查明地质构造情况,以便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十二)掘进和回采前,应当编制地质说明书,掌握地质构造、陷落柱、煤层及其顶底板岩性、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受水威胁区、技术边界、采空区、地质钻孔等情况。(十三)应当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地质

5、报告、图件和台账。报告、图件和台账都应数字化、信息化,内容真实可靠,每年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十四)煤矿地质类型每 5 年应重新确定,水文地质类型每 3 年应重新确定。当煤矿发生影响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应在 1 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煤矿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由总工程师组织审定。(十五)煤矿应每 3 年至少组织或安排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1 次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十六)煤矿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二、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 (一)为加强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工作,杜绝煤矿地质灾害和透水事故的发

6、生,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门,配备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特制定以下制度制定本制度。(二)地质及水文地质、瓦斯地质预报分为月报、年报和临时性预报,内容要涉及在预报周期内预计采掘范围、工作面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构造、煤层及顶底板、瓦斯、地质等情况,采掘工作面涌水量预测、工作面存在何种隐患及防治措施和地物调查情况等四个方面。1、月度预报地测部门根据煤矿月度采掘工程计划,每月末应编制下一月度地质预测预报。2、年预报每年年初,地测部门应根据煤矿生产情况和采掘工作面接替计划,编制年度煤矿地质预测预报。3、临时预报根据采掘进度情况,地测部门要针对采掘生产过程

7、中的异常地质情况,随时调查分析,发现问题或险情,及时发出地质临时预报。雨季期间,定期对地表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地表水害或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水情水害问题时,及时发出预报。(三)地质、瓦斯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应对采掘工作面前方存在的夹矸、断层、薄基岩等地质条件和采掘工作面对应的地表地物等情况有详细描述。(四)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经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下发执行。(五)地质及水文地质、瓦斯地质预报均由地质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编制前地质人员要根据煤矿地质资料,认真分析采掘范围内的地质、瓦斯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掌握其特点和变化规律,做到内容准确、重点突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采掘工作面接近地质构造带及地质条件

8、复杂地带时,预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前向施工区队和有关职能科室进行通报,各职能科室要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防治措施,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下发执行。(六)及时对上次预报做出验证总结,分析预报效果,进一步掌握地质变化规律,提高预报质量。(七)地质技术员要不断学习先进技术理论,与总工程师共同分析、研究构造、瓦斯、水患等地质问题,进一步提高地质、瓦斯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的准确性,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科学依据。(八)地质专业技术人员要全面收集所在煤矿勘探以来各阶段的地质报告,按规程要求建立各种基础台账,及时提交生产所需的地质说明书。同时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观测、收集、整理、分析新揭露的地质及水文地质、瓦

9、斯地质资料,将观测的地质资料及时整理并上图。并为煤矿施工提供合理的防治措施和建议。(九)如采掘工作面前方存在强富水区、导水断层或有采空区存在积水、未解放带、断层、薄基岩、小窑、采空区、发火区等隐患时,地质专业技术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措施后方准恢复施工。(十)地测部门在雨季来临前做好煤矿范围内的地表水、山洪、塌陷区、山体滑坡、井上下联通的钻孔、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排查,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进行分析、预测、预报,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地质测量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为定期分析、研究煤矿地测工作,解决煤矿地测方面的重大问题,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门,配备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

10、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矿井地测工作规章制度”以及地质灾害与测量专业“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会议由总工程师主持,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三)会议内容传达矿办公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汇报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的执行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落实的计划和整改措施,责任到人。检查上月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下月防治水工作。总结分析地质测量工作情况,查找、分析、讨论存在的安全隐患,研究制定防范措施,确定安全工作重点。(四)实行参会人员签到制度。(五)管理规定会议期间必须认真做好笔记,保

11、持会场纪律。会议结束后,地测部门做好会议记录,下发会议纪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按规定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四、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一)为规范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管理,保证地测资料的可靠性,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门,配备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特制定本制度。(二)所有地测图纸及资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不得提供其他部门使用。(三)每年年初地测部门应根据煤矿下达的生产计划编制地测年度工作计划,由地测部门负责人审核,煤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四)地质类型划分报告、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建井地质报告、生产矿井地质报告、

12、水平延深补充勘探设计和勘探地质报告,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 (五)地质预报、采区地质说明书、采区地质总结报告、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采煤工作面地质说明书、采后地质总结、年度、月度及临时性水文地质分析预报报告、防治水工程设计及技术措施、验收总结报告由地测部门负责人审核,煤矿总工程师审批。(六)地质基础资料如大中型地质构造台账、井巷地质素描图以及专用原始记录、测量基础资料与原始记录,由地测部门负责人审核。采煤工作面物探报告由地测部门负责人审核,煤矿总工程师审批。(七)各项重要工程测量方案、重要贯通误差预计、重要工程测量技术总结及成果由地测部门负责人审核,煤矿总工程师审批。(八)煤矿中长期防治水规

13、划、年度防治水计划、年度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等由地测部门负责人、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煤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批。(九)各类矿图严格依照图签进行审批。(十)对外提供技术资料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逐级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地测图纸审批、发放、回收、销毁制度 (一)为规范图纸的审批、发放、借阅、回收、移交、销毁等程序,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门,配备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特制定本制度。(二)地测部门建立填图、打印、审批、发放、借阅、回收、移交、保管、销毁等台账,认真记录,规范程序。(三)图纸审核是保障矿图质量的先决条件,各种矿图、各专业成果图成图后,

14、要按照规程、图例的要求,由专业组技术负责人审查,根据不同报送对象和用途,经地测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矿长签字(盖章)后,方能供生产单位使用和对外提供。(四)组织有关人员对不同性质的图纸进行定期审查,不断充实、积累完善各类图纸和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提高其使用价值。(五)地测部门内部所有图纸的打印需经科长同意后方可打印,做图纸打印记录。(六)打印地测图纸时必须首先与地测部门负责人联系,填写图纸打印申请单,经地测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打印,在图纸打印记录上登记图纸打印名称、数量、使用单位等。(七)所有工作人员未经科长批准,不得随意答复或将图纸发放、借给他人使用,图纸的发放要建立发放记录。(八)各单位

15、 ( 包括矿级领导 ) 索取或借阅图纸资料必须首先与地测部门负责人联系,然后由科长通知资料保管人员提供资料。索取资料人员事先必须本人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才可将图纸资料带出保管室。(九)外单位来煤矿索取图纸资料时,必须持有正式公函,写明索取调阅抄录名称、范围、用途,经地测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煤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借阅,否则一律拒借。凡是原图、底图一律不得外借。(十)矿图必须设专人保管,统一编号,分类登记,有目录索引,查找方便,达到档案化管理要求;图纸存放在金属橱柜内保管,防止资料受潮发霉,保管室内配备防火器材,以保证图纸资料的安全。(十一)基本矿图、技术报告附图、科研项目附图每年应移交煤矿档案室管理,办理移交手续。(十二)接收交换图纸要办理相应手续,整理分类、编目登记,建立台账和登记簿,装入卷盒中。(十三)对经常使用图纸的单位采取以旧换新的方法及时回收图纸,应当收回的图纸一律收回,不能收回的做好登记,注明原因。对煤矿领导退下来的旧图纸,建立登记记录。收回的图纸确实没有利用价值的,经科长批准及时销毁。 六、地测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制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