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有资产控制方式跟控制力的现状

上传人:ali****an 文档编号:112977637 上传时间:2019-11-07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4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我国国有资产控制方式跟控制力的现状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我国国有资产控制方式跟控制力的现状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我国国有资产控制方式跟控制力的现状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我国国有资产控制方式跟控制力的现状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我国国有资产控制方式跟控制力的现状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我国国有资产控制方式跟控制力的现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我国国有资产控制方式跟控制力的现状(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国国有资产控制方式与控制力的现状内容提要:根据全国第二次基本单位的普查数据,本文测度了国有资产对经济的控制力以及调控方式的量与质的变化。分析显示,国有资本在配置上已经发生了战略 性转移与调整,国有资本的绝对控制在企业法人单位数这一层面上已不占优势;在竞争性产业,国有资本只占30%左右的比例。说明在产业层次上,资产格局已有 重大变化。但是,国有资本仍控制了全社会50%以上的实收资本。从总体看,国有产权仍在全社会的产权中占有主导地位。应当讲究国有资产的调控方式的选择, 进一步降低国有绝对控股的比例,扩大相对控股的范围与比率。 关键词:国有资本/国有控股/国有经济/战略转移 从1990年代中期以来

2、,中国国有资本在“抓大放小”的方针下逐渐实行了战略调整,国有资产从一些竞争性的行业绝对或相对地退出,非国有的资本、尤其是 国内私人资本与外资以相当快的速度进入了大部分产业。与此相对应,国有经济的控制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除国有独资企业继续在国民经济的关键部门发挥调控 作用以外,新的国有经济调控方式更强调在各类企业的实收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对全部资本的控制权。即在国有、国有联营和国有资本公司中,国家以控股的 方式来实现其对经济的调控。国家对全部社会资本的控制,目前一般采取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两种方式。所谓绝对控股,是指国家资本(股本)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所占比例大于50%;所谓相对控股,是指国家

3、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仍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份所占比例。 本项研究利用中国国家统计局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的普查数据(普查时点为2001年12月31日),来分析国有经济控制方式转变的现状,并试图运用基本的 生产函数测算国有经济控制方式转变所带来的各种效应,以便比较国有资产不同的控制方式,为改进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经营提供若干意见。 这次普查共包括了5107万个法人单位,其中有30226万个企业法人单位,覆盖了中国所有产业,详细地记载了截止2001年底中国经济中国有资产的控 制状况。通过对普查数据的初步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国有资产的控制方式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归纳起来,有以下七个特

4、征: (一)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中,国家绝对控股的企业已经不到15%,公有制在企业数目的层面上已经不占优势 从调查情况看,在全国302万个企业法人单位中,国家控股占50%以上的企业法人单位数只有4278万家,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数的15%左右。当然,国 家绝对控股的企业法人单位达42万家之多,这仍是一个庞大的数字,若与1980年代初相比,则2001年国有绝对控股的企业法人单位数相当于1980年的 全国工业中国营与集体企业总数。这说明,国家绝对控股企业数比例的下降只是从动态的、相对的意义上说的,是由于新进入的非国有企业的急剧增加才出现的现 象。若从国有独资或国家绝对控股本身的绝对数说,国有主导的企业

5、数在世纪之交仍然不低。 进一步的分析表明,国家绝对控股的企业法 人单位占全部企业法人数的比例超过20%的省份,几乎全是西部省份与东北国有经济集中的省份。其中,西藏最高,达54%;超过29%的省份有青海、贵州与 湖北。这说明,越是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或外资进入不多的地区,国有控制方式的转换也就越慢。相反,东部沿海地区,由于民营资本或外资进入较快,国有绝对控股 企业法人占全部企业法人的比例已迅速下降,该比例在10%或10%以下的省份依次是:浙江(6%)、江苏(8.68%)、上海(9.7%)、北京 (10.11%)与广东(10.4%)。像上海与北京这样的原来国有经济绝对占优势的地区,会迅速转换国有经济的

6、调控方式,说明国有经济原有的基础并不是 决定国有经济调控方式变换的主要原因,而迅速对国内民营资本与外资开放,才是变换国有经济调控方式的根本楔机。 (二)目前,国有资本的控制方式仍是以绝对控股方式为主 从国家绝对控股的企业法人单位与国家相对控股的企业法人单位占全部企业法人的比例来看,到2001年底,国家相对控股的企业法人单位共达31125个, 与国家绝对控股的单位数(42万多个)相比,前者只及后者的726%左右。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中,国家间接控股的企业法人单位,平均说来,只占1%.值得 注意的是,民营资本与外资进入较快的省份如浙江、江苏与广东,国家间接控股的企业法人单位在全部企业法人中所占比例都

7、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数的1/5到2 /3,说明改制较快的省份并不主要通过国家间接控股的方式来实现转换。相反,像甘肃、西藏、新疆、贵州那些边远省份,国家间接控股的企业法人数的相对比例 却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比例。国家间接控股的企业法人量小,说明间接控股在目前仍然不是国有资本调控的主要方式,绝对控股才是国有资本调控的主要方式。这一特 征,在下面分析资本结构时仍会凸现。 (三)在企业实收资本的构成中,公有(国家+集体)资本仍占绝对优势 调查显示了全国企业实收资本的构成现状。在2001年底这一时点上,全部企业的实收资本中,平均说来,国家资本仍占44.29%,集体资本占8.77%. 二者相加,公有资本占企业全部

8、实收资本的比重仍达53.06%.这表明,就资产控制权来说,到目前为止,公有资本仍把握着绝对的控制权。 当然,若分地区来看,国有资产在资产中的控制权的程度存着相当大的差异。国有资产比重最高的五个省区仍然在西部与东北,它们依次是青海(达71%)、西 藏(达67.5%)、新疆64(达66.2%)、贵州(达65%)与黑龙江(达62.68%)。而国有资本占资本比例最低的五个省份则都分布在沿海,由低 到高依次为福建(26.44%)、浙江(26.82%)、广东(28.82%)、江苏(30.61%)与上海(35.78%)。至于集体资本,由于在市场 转型中集体资本发生了分化,所以目前从全国来看,集体资本占全部资

9、本的比例已经低于个人资本/实收资本的比率。从调查分析,集体资本/实收资本平均为 877%,而个人资本/实收资本的比率已达12.77%. 集体资本/实收资本比例较高的省份依次为:山东13%、河南12.95%、江苏12.87%、四川11.54%,山西11.14%.但就是在这5个集体资本/实收资本比率较高的省份里,个人资本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比率也全部高于集体资本所占的比率。其实,如果仅看国家资本/实收资本这一比率,国有资产占全部资本的比率已经达到44.29%.集体资本对于保持公用经济的调控地位的作用已经远逊于上世纪80年代了。把集体经济放入公有经济的范围,以此来度量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这种范式在20

10、年以前是对的。但现在,集体经济的作用已 经淡出,更广泛的合作经济应是指国有资本参与的、与私人资本、外资的合作经济。因此,现在我们更应强调的,是国有资本在全部资本中的地位与控制权。这是这 次普查数据向我们提供的又一启示。 (四)国家资本通过企业法人资本对全部资本的调控作用不可小视 调查显 示,在企业全部实收资本里,企业法人资本的所占比例,全国平均20.84%.一般说来,由于“企业法人资本”是指“其他企业法人单位投入本企业的资本”, 又由于国有资本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实收资本平均达44%,所以,粗略地推算可知(如果这一理由成立的话),国有资本通过“企业法人资本”这一中间环节实质 上还占有大约9.16

11、%的全部资本。这样,绝对控股的国家资本,相对控股的国家资本,再加上国家通过“企业法人资本”而更间接掌握的资本这三项合计起来, 国家资本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资本中占有比例高达53.45%以上。这一事实,同样说明国有资本对当今中国经济的控制权是稳固的。(五)在全体企业实收资本中,国家绝对控股的企业与相对控股的企业的资本之和,仍达56.27% 上面所述的第三、第四个特征是就实收资本的来源而言的,而如果我们把全部企业法人单位分为三个子集(a )国家绝对控股的企业法人,(b )国家间接控股的企业法人,(c )国家没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并且将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也按这一规则划分为三个子集,则在资本结构中

12、,a/(a+b+c )的比率达52.8%,b/(a+b+c )的比率达3.46%,(a+b )/(a+b+c )的比率达56.27%,这如表1所示。 应当指出的是,几乎每个省、市、区,国家绝对控股的企业的资本对全部资本的比率,都是高于“国家资本/实收资本”的比率的,这意味着,如果考虑到国家通 过绝对控股,将其他经济成份的资本置于自己的调控之下,这会增强国有资本对全社会资本的调控能力。就全国来说,这种放大幅度为8%左右。 这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上海。上海的“国家资本/实收资本”比率只有3578%,但国家绝对控股企业资本对全部企业法人的实收资本之比率却为51.4%. 这表明,运用控股这一杠杆,国家资

13、本仍可以用不占优势的资本在全社会资本中占到50%的控制权。同时,这一事实也显示,上海在国有资本转变控制方式的过程 中,是比较好地运用了国家控股这一杠杆的。(六)国有资本已经显著地进行了战略调整与转移 截止2001年 底,按产业划分,国家资本在企业法人实收资本中的比率是差异很大的。在垄断性强的产业,国家资本仍占有绝对的优势。其中,在地质勘查与水利管理业,国家资 本/实收资本的比率达78%之上,其次为金融保险业,这一比率达74.85%,以下依次为交通运输、仓储与电信业(达709%)、采掘业 (70.58%)、卫生、体育与社会福利业(达64.45%)、教育、文化及广电业(59.93%)、电力、煤气及

14、水业(达57.08%)。显而易见,在 这些非竞争性的产业或自然垄断产业里,国家资本在全部资本中的比率仍在60%至70%左右。然而,在非垄断的竞争性产业,我们可 以看到,国家资本/实收资本的比率已经在1/3左右了。其中,房地产业中国家资本的比率最低,为20.87%;其次低的是制造业,国家资本的比率在 2828%;下面依次为社会服务业(31.32%),批发与零售贸易、餐饮业(32.93%)、建筑业(36.74%),农、林、牧、渔业 (37.08%)、科技服务业(40.85%)。这倒不是说,国有经济的战略转移与调整已经完成。而只是说,到目前为止,国家资 本在非垄断的产业已经不占优势,大量的非国有资本

15、已经进入且成了主要成份。随着电力改革、电信改革与城市公用事业等领域的改革走向深入,以及金融改革、教 育体制改革与科技体制的改革取得进展,这些相关产业中国有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率还会下降。 (七)国有控股企业的资本在大部分产业中仍保持着控制力 我们将各个产业中的全部资本分为三个子类:(a )国家直接控股企业的资本;(b )国家间接控股企业的资本;(c )其它企业的资本。表四给出了分地区的a/(a+b+c )、b/(a+b+c )与(a+b )/(a+b+c )三个比率的现状描述。我们发现,在所有产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家直接控股企业的资本占到52.8%,国家间接控股的企业的资本只占3.46%,两者

16、相 加,国家控股企业的资本占全部产业资本的平均比率达56.27%.分部门来看,在地质、水利业中,国有控股企业的资本占该行业总 资本的比率高达91.75%,依次为金融保险业8589%、电力与公用事业81.74%.即使是在制造业与社会服务业这一类竞争性行业中,国家通过控股方 式,使控股企业的资本占本行业总资本的比率也都超过了40%.这又一次说明,通过控股方式,可以提高国家资本对社会总资本的控制力。此外,可以看出,控股 方式会使国有资本对总资本的控制力上升12个百分点(拿表一中“国家资本/实收资本”列与表二中的最后一列相比)。这里,最值得 注意的是“电力、煤气及水”这个城市公用事业行业。表1显示,该行业的“国家资本/实收资本”比率为57%.而表2说明,通过国家控股方式,使国家控股公 司的资本占该行业全部资本的比率上升到81.74%.这里的背景是,城市公用事业已经引入了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资产构架,而控股使国家资本的调控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其它相关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