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土地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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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协议:_土地承包合同甲方:_乙方:_签订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16 页土地承包合同依据黑龙江省xx农场( )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一、合同双方发包方(甲方):黑龙江省xx农场发包负责人:承包方(乙方):住所: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 )大队( )号地耕地面积( )公顷承包给乙方。详情后附表:三、承包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五、地租价格:按黑龙江省xx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

2、款,甲方按每公顷5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2、监督、检查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

3、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在承包期满或因故终止合同时,应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复原有状态;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乙方经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

4、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十、违约责任1、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按约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证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十一、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甲方(发包方):发包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身份证号码:乙方(承包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地点:第 4 页 共 16 页土地承包合同书目录第一章 土地第二章 土地用途第三章 交付第四章 承包费及支付方式第五章 承包权第六章 成果权第七章 权利义务第八章 不可抗力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十章 附则土地承包协议书发包方:省市农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市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鉴于:(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

6、业注册地为 , 法定代表人为;(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法定代表人为;(3)甲方拟将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愿承包经营上述土地经营开发;(4)双方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承诺业已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级管理部门或权力机构,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及时办理其内部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章 土地第一条 甲方

7、发包的土地位于 ,地块编号为。(见附件,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第二条 土地面积为十万亩,其中不含荒坡、沟、路、渠、沿江沿堤内外平台、内滩外滩等纯净粮田面积不少于五万亩。土地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坐标图纸界定,并于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第三条 甲方承诺拥有该土地排他的使用权,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甲方使用期限为 。如他方主张该土地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第四条 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他方经营,未于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不

8、将发包土地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 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第二章 土地用途第六条 乙方于承包土地上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名特优种苗基地、牧草基地、种鹅基地、医药原料基地等。第七条 乙方根据以上项目建设的规模和时间,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筹建木材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关企业。第八条 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第九条 乙方有权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

9、方转租转包行为不免除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应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第三章 交付第十条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体方式见本协议附件。第十一条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土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 甲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第十三条交付起算期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为准。承包期以此计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业用途的,承包期为五十年。第十四条任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第十五条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

10、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第四章 承包费及支付方式第十六条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成片良田801元/亩年,荒坡、荒沟、路、渠等承包费另行议定。具体土地承包费标准于双方签署土地交付文件时确定。第十七条如国家政策低于双方议定的标准时,以国家政策为准:如国家政策高于双方议定时,以双方议定为准。第十八条 承包期内,土地承包费标准不变。如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议定,双方未达成协议时,以本协议及有关附件为准。第十九条 承包费于具体土地建设期满后开始计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设期根据具

11、体土地不同为五至八年,具体细节以双方签署具体土地交付文件中确定。第二十条 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二次支付,首期不迟于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迟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二十一条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章承包权第二十二条 甲方尊重乙方以种植、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坐标图内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间。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

12、理公证手续。有关手续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第二十五条 乙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部分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时应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及符合本协议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作为出资,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第二十七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设定抵押、质押,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实现抵押、质押权时,买受人仅得进行农业目的的使用,并不得与本协议的原则发生冲突。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第六章 成果权第二十九条 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

13、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

14、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第三十八

15、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办理。第七章 权利义务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8) 甲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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