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的权利、义务

上传人:今*** 文档编号:112779599 上传时间:2019-11-07 格式:PPT 页数:44 大小:1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_第1页
第1页 / 共44页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_第2页
第2页 / 共44页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_第3页
第3页 / 共44页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_第4页
第4页 / 共44页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_第5页
第5页 / 共4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纳税人的权利、义务(4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纳税人的权利、义务 专题讲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2009年第1号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中明确,您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14项权利,并负有10项义务。这里“您”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我们”指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1.纳税人的权利,(1)知情权。您有权向我们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包括: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办理税收事项的时间、方式、步骤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应纳税额核定及其他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和计算方法;与我们在纳税、处罚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您可以采取的法律救济途径及需要满足的条件。,(2)保密

2、权。您有权要求我们为您的情况保密。我们将依法为您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保密,主要包括您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您、主要投资人以及经营者不愿公开的个人事项。上述事项,如无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或者您的许可,我们将不会对外部门、社会公众和其他个人提供。但根据法律规定,税收违法行为信息不属于保密范围。,(3)税收监督权。您对我们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如税务人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等,可以进行检举和控告。同时,您对其他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也有权进行检举。 案例。,(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您可以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

3、、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但采取邮寄或数据电文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的,需经您的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您如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数据电文方式是指我们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您如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应当按照我们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给我们。,(5)申请延期申报权。您如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们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核准,可

4、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我们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延期纳税筹划权利案例。,(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如您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省级税务机关的批准权限,审批您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您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均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您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

5、纳税款的。,(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对您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我们发现后,将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如您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我们要求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我们将自接到您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您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减税、免税的申请须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回复纳税。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如您享受的税收优惠需要备案的,应当按照税

6、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办理事前和事后备案。,(9)委托税务代理权。您有权就以下事项委托税收代理人代为办理: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税款缴纳和申请退款、制作涉税文书、审查纳税情况、建帐建制、办理财务、税务咨询、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税务行政诉讼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10)陈述与申辩权。您对我们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如果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我们就不得对您实施行政处罚;即使您的陈述或申辩不充分合理,我们也会向您解释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因。我们不会因您的申辩而加重处罚。,(11)对未出示税务检

7、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我们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向您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您有权拒绝检查。,(12)税收法律救济权。您对我们作出的决定,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您、纳税担保人同我们在纳税发生争执时,必须先依照我们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您对我们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我们的职务违法行为给您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时,您和

8、其他税务当事人可以要求税务行政赔偿。主要包括:一是您在期限内已缴纳税款,我们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您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二是我们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您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对您作出规定金额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我们会向您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您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对此,您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我们将应您的要求组织听证。如您认为我们制定的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您有权申请主持人回避。对应当进行听证的案件,我们不组织听证,行

9、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但您放弃听证权利或者被正当取消听证权利的除外。,实例:接群众举报,南昌市国税稽查局组成检查小组对某从事防盗门生产的个体业主进行了实地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当事人极不配合,竟然拨打110报警,企图阻挠检查工作。检查小组通过对当事人经营期间纳税情况检查和询问,依据所取得了证据材料,并于4月14日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于4月17日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接文书后于4月17日下午提出了听证申请,稽查局依法接受了其听证要求。,听证会上,检查人员提出了当事人偷税的事实、证据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则相应对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进行了申辩,并对稽查局提出

10、的实际生产经营时间、税款核定、是否属于规定增值税纳税人、是否属于偷税等相关证据予以了质证。通过召开此次听证会,暴露出我们在当前稽查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集中体现在执法程序欠规范、特别是一些重要程序未能到位和有效证据搜集不足等两方面,教训深刻,发人深省,亟待在今后的稽查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14)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我们征收税款时,必须给您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时,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我们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2.纳税人的义务,(1)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11、。您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我们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主要包括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设立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后的变更登记、依法申请停业、复业登记、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注销登记等。,持有关证件包括: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五)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和房屋土地租赁合同;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对纳税人填报的登记表格,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及内审核完毕;

12、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或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因此。纳税人拥有如期取得税务登记证的权利。如果税务机关逾期不办理不答复,纳税人则有权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纳税人实现了一权利之后,就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顺利地办理购货、购买发票,开设银行帐户等事务。,实例:A商业公司如期取得税务登记证。 某县A商业有限公司(简称A公司),2006年3月1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翌日与某超市有限公司签定了一份购销合同,定于3月28日给某超市销售货物一批。3月3日A公司派会计吴青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某工商银行办理开户手续,该银行业务员要求吴青拿出税

13、务登记证副本,吴青却因拿不出税务登记副本而两手空空,打道“回府”。,3月3日,吴青来到某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政策咨询窗口。询问了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有关事宜,3月8日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印件、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场地证明)、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到该局办税服务厅办证窗口,交税务管理员审核合格,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毕再交管理员审核,管理员告诉吴青:“你办证的有关资料已审核合格,待核查经营场地后再给你答复”,3月10日该局派出二名管理人员到A公司经营地址进行核查,情况属实。3月12日该局通知吴青领取税务登记证。3月19日吴青提前领到了税务登记证”。,申请停业登记案例。 某业

14、主李达取得停业登记权利。 某市红星电器商店2006年2月3日办完有关证件之后,开始营业。10月6日业主李达为扩大经营规模准备装修门面而向当地国税局提出停业申请1 个月,并缴清9月份应交税款,缴销普通发票和有关证件。税务管理人员对其交税和缴票情况核对后,要求业主如实填写申请停业登记表。10月8日,管理人员对表格审核并到实地调查后加具意见送分局长审批。10月10日分局长批准其停业1个月(10月10日起至11月10日止)。,有申请延长停业登记的权利。 “获准延长停业登记”是在停业期满后不能及时恢复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所渴望的权利。纳税人要实现这一权利,就必须在停业期满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

15、记申请,并如实填写,待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调查后,再由主管税务机关领导审批。纳税人实现了这一权利之后,在获准的延长停业期间内享受免税优待。,纳税人李达申请延长停业登记。 红星电器商店业主李达,于11月1日又向当地国税征收分局管理股提出延长停业期限15天,其理由是:至11月10日其停业期已满,但其商店装修还未完工,还需15天才能峻工。征收分局派出二名税务管理人员到其经营场所核实后,发给,李达按要求填写后送管理人员,管理员审核无误后,加具意见送分局长审批。,在各类税务登记管理中,您应该根据我们的规定分别提交相关资料,及时办理。同时,您应当按照我们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利转借、涂改、损毁

16、、买卖或者伪造。,(2)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从事生产、经营的,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此外,您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3)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我们备案。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应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您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