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上传人:豆浆 文档编号:1127349 上传时间:2017-05-29 格式:PDF 页数:19 大小:211.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生产企业财务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生产企业财务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生产企业财务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生产企业财务管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生产企业财务管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生产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生产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1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建 立 现 代 化 企 业 制 度 建 立 健 全 财 务 管 理 体系 加 强 财 务 管 理 规 范 财 务 工 作 促 进 公 司 经 营 业 务 的 发展 提 高 公 司 经 济 效 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 企业 会 计 准 则 、 企 业 财 务 通 则 、 、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和 公 司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特 制 定 本 制 度 。 第 二 条 本 制 度 适 用 于 X X X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所 属 分 公 司 、驻 外 办

2、事 处 经 营 部 、 各 部 门 、 各 车 间 及 工 段 。 第 三 条 公 司 会 计 核 算 遵 循 权 责 发 生 制 原 则 。 实 行 一 级管 理 分 级 核 算 的 财 务 管 理 体 制 。 第 二 章 会 计 机 构 、 会 计 人 员 的 管 理 第 四 条 公 司 设 立 财 务 部 作 为 财 务 会 计 机 构 在 公 司 总经 理 和 财 务 总 监 领 导 下 具 体 负 责 全 公 司 的 财 务 管 理 和 会 计核 算 工 作 。 第 五 条 财 务 部 的 职 责 一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的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和 税 收 法

3、规 。 二 建 立 健 全 财 务 管 理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负 责 监 督 检查 公 司 各 部 门 、 各 分 公 司 、 驻 外 办 事 处 经 营 部 、 各 车 间及 工 段 财 经 纪 律 的 执 行 情 况 。 三 负 责 公 司 财 会 人 员 的 管 理 指 导 各 独 立 核 算 单 位的 会 计 核 算 工 作 和 财 务 管 理 工 作 。 四 负 责 编 制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 决 算 方 案 定 期分 析 财 务 预 算 的 执 行 情 况 。 2 五 负 责 公 司 所 有 资 金 的 筹 集 、 调 度 、 控 制 、 使 用 。厉

4、 行 节 约 合 理 使 用 资 金 努 力 提 高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 六 反 映 和 监 督 公 司 的 经 济 活 动 为 公 司 领 导 决 策 提供 各 种 财 务 信 息 资 料 当 好 领 导 的 参 谋 。 七 做 好 与 仓 库 部 门 的 对 账 工 作 指 导 仓 库 保 管 员 建账 、 对 账 八 指 导 车 间 统 计 员 做 好 工 时 、 材 料 消 耗 额 编 制 工 作 根 据 公 司 生 产 和 经 营 特 点 建 立 成 本 核 算 模 式 、 制 定 成 本 管 理制 度 与 控 制 制 度 。 九 负 责 公 司 与 工 商 、 税 务 、

5、财 政 、 银 行 等 部 门 的 协调 工 作 积 极 争 取 各 项 优 惠 政 策 。 十 完 成 公 司 交 办 的 其 他 事 项 。 第 六 条 财 务 部 岗 位 设 置 为 财 务 经 理 、 总 账 会 计 、 成本 会 计 、 材 料 会 计 、 往 来 帐 会 计 、 出 纳 。 第 七 条 各 岗 位 人 员 必 须 具 备 相 应 任 职 条 件 和 资 格 持证 上 岗 。 第 八 条 财 务 会 计 人 员 调 换 工 作 时 按 会 计 法 规 定 办 理交 接 手 续 。 原 材 料 库 、 产 成 品 库 的 核 算 工 作 和 车 间 统 计 工 作 由

6、财务 部 门 负 责 业 务 管 理 。 仓 库 保 管 员 车 间 统 计 员 调 换 工 作 时 由 财 务 部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办 理 交 接 手 续 。 第 九 条 财 务 会 计 人 员 、 仓 库 保 管 员 、 车 间 统 计 员 实 行定 岗 、 定 人 、 定 责 制 度 按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兑 现 劳 动 报 酬 。 第 三 章 流 动 资 产 的 管 理 第 十 条 流 动 资 产 包 括 现 金 、 各 种 存 款 、 应 收 及 预 付 账款 、 其 他 应 收 款 、 存 货 等 。 第 十 一 条 现 金 管 理 3 ( 一 ) 现 金 出 纳 要

7、 认 真 执 行 现 金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和 有 关现 金 的 管 理 规 定 。 二 公 司 可 以 在 下 列 范 围 内 使 用 现 金 1 、 员 工 工 资 、 津 贴 、 奖 金 2 、 个 人 劳 务 报 酬 3 、 出 差 人 员 必 须 携 带 的 差 旅 费 4 、 结 算 起 点 以 下 的 零 星 支 出 5 、 总 经 理 批 准 的 其 他 支 出 6 、 现 金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中 需 要 支 付 现 金 的 其 他 支 出 。 前 款 结 算 起 点 根 据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暂 定 1 0 0 0 元 。 超 出 上 述 范 围 的 支

8、出 原 则 上 应 当 采 取 转 账 结 算 方 式 不 得 使 用 现 金 。 特 殊 情 况 确 需 现 金 支 付 的 应 经 财 务 总 监 审核 报 总 经 理 批 准 后 方 可 支 付 。 三 根 据 公 司 日 常 现 金 开 支 的 实 际 情 况 实 行 库 存 现金 限 额 管 理 制 度 。 限 额 暂 定 2 0 0 0 元 超 出 限 额 的 库 存 现 金必 须 及 时 送 存 银 行 。 四 根 据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现 金 管 理 实 行 钱 帐 分 离 、 钱票 分 离 的 内 部 牵 制 制 度 。 出 纳 员 不 得 兼 管 有 关 债 权 、

9、债 务 、收 入 、 费 用 的 账 务 登 记 工 作 和 会 计 档 案 管 理 工 作 。 五 所 有 现 金 收 入 都 必 须 当 日 送 存 银 行 并 及 时 入 帐 。不 准 坐 支 现 金 因 特 殊 情 况 确 需 坐 支 的 应 事 先 报 经 财 务 总监 批 准 。 六 收 付 款 凭 证 的 内 容 必 须 完 整 、 合 法 报 销 凭 证 必须 是 国 家 印 制 的 发 票 及 单 据 不 得 使 用 白 条 或 其 他 不 规 范 的凭 证 报 销 各 项 费 用 凭 证 经 审 核 后 方 可 逐 笔 登 记 现 金 日 记账 。 七 出 纳 会 计 根

10、据 审 核 无 误 的 收 支 凭 证 按 经 济 业 务发 生 的 先 后 顺 序 逐 日 逐 笔 登 记 现 金 日 记 账 并 做 到 日 清 月 4 结 、 账 款 相 符 。 八 为 加 强 对 现 金 的 管 理 除 出 纳 会 计 每 天 核 结 、 自查 外 财 务 经 理 须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的 对 库 存 现 金 进 行 盘 库 出纳 会 计 应 主 动 配 合 若 发 现 溢 缺 应 及 时 查 明 原 因 报 批 处理 。 九 财 务 部 门 应 加 强 费 用 报 销 和 个 人 借 款 的 管 理 另行 规 定 。 第 十 二 条 银 行 存 款 管 理 一

11、 会 计 人 员 要 认 真 执 行 银 行 结 算 办 法 的 暂 行 规定 银 行 支 票 等 结 算 凭 证 和 印 鉴 要 由 两 人 分 开 保 管 。 二 财 务 部 门 必 须 保 证 银 行 存 款 的 安 全 不 得 随 意 开立 多 个 帐 户 禁 止 未 经 审 批 自 行 开 立 银 行 帐 户 在 银 行 开 立的 帐 户 只 供 本 公 司 经 营 业 务 的 资 金 结 算 不 准 出 租 、 出 借 给其 他 单 位 或 个 人 使 用 。 三 出 纳 会 计 负 责 公 司 银 行 存 款 的 使 用 和 管 理 公 司发 生 的 一 切 收 付 款 项 除

12、制 度 规 定 可 用 现 金 支 付 的 以 外 都必 须 通 过 银 行 办 理 转 账 结 算 。 四 为 及 时 掌 握 银 行 存 款 的 收 支 与 结 算 情 况 出 纳 会计 应 根 据 审 核 无 误 的 原 始 凭 证 顺 时 编 制 记 账 凭 证 逐 日 逐 笔登 记 银 行 存 款 日 记 账 。 五 每 月 末 出 纳 会 计 应 进 行 银 行 存 款 的 核 对 工 作 如 有 不 符 应 及 时 查 找 未 达 账 项 并 编 制 银 行 存 款 余 额 调 节表 。 六 出 纳 会 计 严 禁 签 发 空 头 支 票 及 远 期 支 票 不 得 签发 空 白

13、 支 票 特 殊 情 况 需 携 带 空 白 转 账 支 票 时 需 写 明 限 额及 用 途 如 超 出 限 额 造 成 经 济 损 失 的 由 领 用 人 承 担 责 任 。 七 除 公 司 提 取 现 金 外 不 得 为 单 位 和 个 人 开 具 现 金支 票 。 5 八 公 司 财 务 部 门 对 各 种 支 票 及 支 付 凭 据 必 须 妥 善 保管 财 务 专 用 章 和 法 人 章 应 指 定 专 人 分 别 保 管 。 九 出 纳 会 计 收 到 外 单 位 转 帐 支 票 后 要 及 时 送 开 户行 办 理 转 帐 手 续 如 发 生 丢 失 应 及 时 办 理 挂 失

14、 事 宜 以 防造 成 不 必 要 的 损 失 。 十 出 纳 会 计 应 设 置 支 票 使 用 登 记 簿 按 顺 序 详 细 登记 每 张 票 据 的 领 用 人 、 领 用 时 间 及 用 途 作 废 的 票 据 应 加 盖“ 作 废 ” 标 识 并 与 支 票 存 根 交 财 务 负 责 人 归 档 或 销 毁 。 十 一 银 行 转 账 支 票 必 须 由 对 外 采 购 业 务 专 职 经 办 人领 用 领 用 人 员 应 在 支 票 登 记 簿 上 登 记 签 字 并 按 规 定 期 限核 销 。 十 二 财 务 部 门 是 企 业 的 资 金 结 算 中 心 公 司 所 有

15、经营 业 务 收 入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包 括 下 角 料 变 现 职 工 罚 款 、废 旧 物 品 的 处 理 等 款 项 及 时 交 付 财 务 部 门 以 便 及 时 处 理账 务 。 任 何 部 门 不 得 私 设 小 金 库 。 严 禁 藏 匿 、 隐 瞒 、 截 留 、侵 吞 公 司 款 项 。 十 三 公 司 实 行 收 支 两 条 线 管 理 。 对 驻 外 机 构 办 事处 、 经 营 部 、 工 程 公 司 等 实 行 独 立 核 算 的 单 位 应 设 立 两个 专 门 银 行 帐 户 进 行 分 别 核 算 。 一 个 账 户 只 进 不 出 只 核 算业 务 收 入 另 一 账 户 只 出 不 进 只 核 算 公 司 总 部 拨 付 的 成 本费 用 等 。 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