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目标任务(市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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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 年市环保局考核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表指标 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自评分考核组评分1、制定并向地方政府上报 2013 年减排计划,落实县级治理项目减排工作,完成四项污染物减排目标,按要求建立总量减排台帐;下达辖区总量控制分解计划及实施方案,推动计划内各项措施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下达的年度计划以内。建立并运用“十二五”环境统计软件数据库,做好减排核查核算工作。 (5 分)1、县政府下发了湟源县 2013 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源政201386 号) ,县环保局制定了2013 年度湟源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解计划和实施方案 (源环201254 号) ,从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

2、理减排三方面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督促重点工程减排项目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并按月及时上报污染减排台账,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结构减排方面,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完成了青海华铁金属有限公司、青海江河源水泥有限公司、青海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拆除了主要生产设备;管理减排方面,加大了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性监测和环境监察力度,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与治理,检查排污企业的治污设施运转情况、设施运行台账完善情况、限期整改情况、污染减排项目进展情况,有力保障了县城污水处理厂以及各排污企业

3、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行。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削减任务全面完成,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控制在市上下达的总量指标以内。污染减排2、按时、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环境统计报表。 (2 分) 2、及时督促重点工业企业上报各类环境统计报表,并完成了前三季度环境统计工作。3、认真做好本单位环境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向西宁市环境网站报送公开信息 40 条以上;监督辖区内污染物超标排放或总量超过指标的企业每季度公开环境信息。(2 分)3、制定了环境监察执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验收等工作程序,并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公开。向

4、市局网站报送公开信息 44 条。2013 年我县无污染物超标或总量超指标的企业。4、建成本单位环保网站,实现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做好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确保环保专网稳定安全运行,逐步提高专网联网率。 (2 分)4、局门户网站已投入运行,并及时进行了信息公开,开设了“政民互动”专栏,引导公众参与。进一步做好了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确保了环保专网稳定安全运行。环境管理5、按照湟水河流域辖区段“全测评、全收集、全处理”整治工作要求,完成下达的年度计划。落实河长制管理制度5、积极推进湟水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管理工作,县政府办印发了湟源县 2013 年湟水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实施方

5、案,加大了对湟开展辖区水环境保护,辖区主要断面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 (10 分)水河(湟源段)各干支流沿岸排污巡查工作,重点开展了河道两侧垃圾清理及河道清淤、水污染企业治理、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等工作,依法关停 3 家河道两侧从事洗沙行为。湟水河出境断面(扎麻隆)水质稳定达到III 类水体要求。6、加强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大气质量片区管理意见 ,做好辖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维护运营管理工作,辖区环境质量空气优良天数达到 85%以上。 (2 分)6、积极开展了以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煤烟型污染整治、扬尘污染整治为主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建成并启动运行了我县的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对县城内空

6、气中的 PM10 等五个污染因子进行全天候、连续性的监测,及时准确地了解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的环境状况和变化规律。目前,环境质量空气优良天数达到 87.9%。7、开展重点工业企业达标考核,污染物排放未达标企业限期治理下达率 100%。督促“双超双有”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1 分)7、制定了2013 年湟源县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考核工作方案 ,对列入国控、省控、县控污染源名单的 6 家企业进行达标考核。经监督性监测,各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 4 家重点工业企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明确了“清审”具体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采取召开推进会、现场督查等方式全力推进清洁

7、生产审核工作。目前,华晟公司、江河源水泥公司、青海湖水泥公司已签订相关技术合同,华晟公司已进入清洁生产可行性分析阶段,青海湖水泥、江河源水泥公司进入预评估阶段。我县不存在“双超双有”企业。8、重点环境风险源应急预案登记、检查符合规定,台账完整;督促辖区重点工业企业编制规范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审查备案,储备相应物资、成立应急队伍,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及时处置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及时上报信息。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2 分)8、我县重点环境风险源-华铁公司除尘灰环境应急预案符合规定,危废管理制度、管理台账齐全完整。督促辖区重点工业企业(主要为铁合金和水泥)编制了规范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在我局备

8、案,并储备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配件、布袋等物资;华铁公司针对除尘灰储存利用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本年度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9、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执行率和已审批项目(包括市级委托监管的建设项目) “三同时”现场核查率分别达到100%;当年建成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执行率达100%,并建立台账。完成大华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报告书编制工作。 (2 分)9、按照“主动服务、提前介入、源头参与、全程监督”的原则,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至目前为止,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 43 个,环境影响报告表 19 个,环境影响报告书 2 个,向上级环保部门出具预审意见 3 份,建设

9、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 5 个。新建项目环评执行率和已审批项目“三同时”现场核查率分别达到 10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执行率达到 100%,并建立了完整的台账。2012年 6 月,根据市政府将三县园区规划(即大通北川工业园区、湟源县大华工业园区、湟中县上新庄工业园区)并入三县县城总体规划的要求,大华工业园区规划纳入我县县城总体规划,目前委托上海同济规划设计院正在修编当中。10、做好排污费申报、审核工作,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率达100%,其他行业申报率达 60%以上,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达到 100%。 (2 分)10、积极开展各类污染源排污费申报、审核工作,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制度

10、,对全县 47 家单位进行排污申报,17 家(2 家停产未办理)工业企业发放了排污许可证。工业企业排污申报及许可证发放达到100%。11、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确保饮水安全。完成乡镇、村庄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 (2 分)11、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确保了县城饮水安全。通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对 23 个村的 11 个饮用水源地拉置网围栏 16658m,修建浆砌砖警示宣传牌 12 面,警示标志 2 个,界标 24 个。完成了湟源县大华镇、和平乡、波航乡、日月藏族乡、巴燕乡 5 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 市政府已下达批复。12、

11、开展创建国家、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村活动。(1 分)12、全县已建成省级生态村 4 个,省级生态示范乡 1 个。今年向省环保厅申报省级生态乡 3 个,省级生态村 12 个,其中 1 乡 9 村通过省环保厅专家评审。13、组织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完成确定的辖区“煤改气”和煤(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7 分)13、大力开展以施工拆迁工地、县城主要街道、堆煤场所扬尘污染控制、煤烟尘污染治理、工业企业污染整治为重点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了全县 58.3 蒸吨的“煤改气”整治工作,其中完成了 12 家单位 13 台42 蒸吨燃煤锅炉煤改气治理,完成 13 个小区 1090 户居民分户天

12、然气安装,总供暖建筑面积 81640,折合锅炉 16.3 蒸吨。对全县 67 家燃煤锅炉拥有单位的烟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管,杜绝了冒黑烟现象。环境执法14、完成年度中小型违法排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任务。 (7 分) 14、按照市政府要求,在对全县中小企业调查摸排的基础上,确定对31 家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厂区环境混乱的中小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整改,下发了关于对全县部分中小生产加工企业集中进行环境整治的通知,分行业污染特征、存在的问题逐个提出具体整治要求。整治期间约谈了两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4 份、行政处罚 1 件,关停中小企业 6 家,完成整改 18 家。15、按要求完成堆煤场等整治工

13、作任务,并建立台账。 (7 分)15、按照市政府关于堆煤场所进行全面整治的要求,我县环保局会同住建、国土、工商及相关乡镇对全县煤炭经营单位进行了调查摸排,经调查我县共有堆煤场所28家,其中,本着每个乡镇保留一家,不影响市容市貌、符合土地、住建规划的原则,对日月乡兔儿干煤场等11家由县政府下发关于取缔日月乡兔儿干煤场等11家堆煤场所的通知(源政2013127号),目前已清理取缔3家煤碳销售点,8家分别由城建、土地、工商按照法律程序下达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现在已经停产并拆除了生产设备,正在销售存煤,并对存煤进行了覆盖。对17家手续齐全的堆煤场所由环保局下发关于对全县堆煤场所集中进行环境整治的通知,

14、目前17家煤场基本落实了围挡、遮盖和废水渗坑处理等各项防尘措施。建立了相关整治台账。16、环境违法案件(包括市环保 110 转办的案件)查办率达到 100%,满意率达到 85%以上。来信、来访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2 分)16、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截至目前,我局共接待信访案件 24 件,上级交办 4 件,已办理结案 28 件,结案率为100%。17、完成当年排污费征缴 80 万元。 (10 分) 17、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截至目前,共征收排污费 80 万元。18、对国控、省控企业和当年减排工程现场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建立排污单位环保设施

15、运行管理台账,确保排污单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 95%以上。对辖区内的辐射安全监督检查率达到 100%。 (2 分)18、年初制定了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和监察计划,对国控、省控企业每月现场检查 4 次,县控企业 2 次。已建立排污单位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台账,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 99%以上。对辖区 16 家辐射单位进行了安全监督检查,检查率达到 100%,并建立了检查台账。19、加强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确保辖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 90%以上。(1 分)19、对县城 2 家医院医疗垃圾和医疗废水处置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医疗垃圾均集中收集后运往西宁市危废处

16、置中心,并建立了转移联单制度。对涉重金属冶炼企业青海华铁金属有限公司进行平均 4 次/月现场监督检查,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除尘灰的利用率,督促企业建成除尘灰冷压烧结系统,压球烧结后进行回炉,严格杜绝含铬危险废物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达 100%。20、强化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2 分)20、紧紧围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了春灌期间防止水污染、高(中)考控噪、煤烟型锅炉污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医疗废弃物、放射源、辐射安全等专项检查工作,采取日常监察、节假日监察、突击监察和夜间监察、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大现场执法监察频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 2800 余人次,检查单位 200 余家,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21、开展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督导辖区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的安装,实现与市环保局监控中心联网。稳定联网率和历史数据交换率达 80%以上,监控数据有效审核完成率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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