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二条红线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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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管理培训课件,2016年02月14日,晋能集团安监局 牛新贵,晋能集团安监局,第一部分 晋能集团2016年一号文件,晋能集团安监局,引言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集团公司把握改革试点机遇,提升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改革创新的一年,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艰巨。,晋能集团安监局,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 以落实安全责任为主线,以提升管理为抓手,完善“六个体系”,坚守“安全红线”,夯实“三基”工作,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一落实,双建设,双达标”工作再上新台阶。,晋能集团安监局,2016年 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晋能集团安监局,以落实安全责任为主线,以提升管理为抓手,完善“六

2、个体系”,坚守“安全红线”,夯实“三基”工作,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一落实,双建设,双达标”工作再上新台阶。,晋能集团安监局,一、工作目标,晋能集团安监局,1、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 2、煤矿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 0.05以下。,晋能集团安监局,3、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实现“零死亡”。 4、健全安全生产六个体系。 5、完善“一落实,双建设,双达标”安全管理模式。,晋能集团安监局,二、工作内容,晋能集团安监局,(一) 振奋精神,提高认识,为全年安 全工作提供动力,晋能集团安监局,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为指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和政策,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晋能集团安监局,(二) 健全“六个体系”,推动“一落实, 双建设,双达标”管理模式的完善,晋能集团安监局,六个体系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健全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晋能集团安监局,一落实 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线 双建设 风险预控体系建设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双达标 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 员工岗位操作动态达标,晋能集团安监局,(三) 坚守安全红线,抓重点隐患治 理,推动全面安全目标的实现,晋能集团安监

4、局,集团公司2016 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2015年12月3日 国家安监总局85号令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5类65项,晋能集团安监局,重点隐患治理 (1)对不能实现“三真”的煤矿及晋能安监字2015385号文确定的81座停缓建煤矿,必须执行停缓建决定,严格落实停缓建矿井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违规私自建设,确保停缓建期间的安全。,晋能集团安监局,重点隐患治理 (2)以瓦斯、水害治理为重点,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晋能集团安监局,重点隐患治理 (3)持续抓好矿井供电、提升运输、顶板等重点环节管理。,晋能集团安监局,(四) 夯实“三基”工作,提升管理水平,晋能集团安监局,“三基”工作

5、基层工作 基础工作 基本工作,晋能集团安监局,(五) 严格监督检查,促进隐患整改 及时到位,晋能集团安监局,按照“集团季排查、市公司月排查、基层企业周排查、区队(车间)日检查、班组班排查”制度,结合“周四安全活动日”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晋能集团安监局,(六) 培育安全文化,引领安全发展,晋能集团安监局,核心理念 崇尚安全 敬畏生命 行为规范 自主保安,晋能集团安监局,第二部分 晋能集团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晋能集团安监局,1、安全管理红线(12条) 2、安全操作红线(12条) 简称“双十二条”,晋能集团安监局,一 安全管理红线,晋能集团安监局,1、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6、操作人员上岗作业,给予分管矿领导降职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2、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给予降职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3、矿井无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失效仍生产或建设;存在超层越界或开采防隔水煤柱。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矿长撤职处分,给予生产矿长降职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4、矿井风量不足;违反规定串联通风;未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未实现分区通风;采区巷道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或不能自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机电矿长撤职处分。,

7、晋能集团安监局,6、未进行瓦斯等级及突出危险性鉴定;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采掘区域内瓦斯抽采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而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监控系统失效)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7、未采取措施查明采掘区域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井田范围内采空区、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或建设,分别给予矿长、总工程师撤职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8、未制定采掘探放水设计或未真实开展探放水作业,给予总工程师撤职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9、使用

8、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工艺或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电气设备违规入井,给予机电矿长降职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10、煤矿建设项目私自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给予矿长撤职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11、凡不执行上级下达的停工停产指令或未经验收而私自复工复产,给予矿长撤职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12、对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监察不力、追责不到位,给予安全矿长降职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二 安全操作红线,晋能集团安监局,1、凡酒后或携带烟火、易燃易爆物品入井,或在井下吸烟,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2、凡扒、蹬、跳矿车或乘坐斜井物料车,或乘坐皮带、溜子,给予

9、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3、井下、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地面煤仓上下口、地面瓦斯抽放泵站不按专项措施进行电氧焊等动火作业,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4、严重违章爆破作业或私藏火工品、私带火工品上井,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5、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在瓦斯检查中瓦斯检查员漏检、假检或擅离职守。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6、凡破坏通讯、通风、监测监控及瓦斯抽采设施设备或私自打开密闭、私自进入盲巷,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7、矿井或作业地点受到水害威胁或出现停风后不及时撤离或拒不撤离;

10、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8、掘进工作面未按探放水设计进行超前探放水或超出允许掘进距离而进行掘进,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9、大型设备、特种设备在保护装置失效或甩掉保护装置情况下继续使用;在用电气设备存在失爆;违反规定强行带电检修或挪移电气设备;不执行停送电规定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10、违反规程、措施规定不使用超前支护空顶作业;擅自改变支护材料、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遇地质构造或巷道开口、贯通等特殊情况时未按规程措施加强支护。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

11、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11、无特种作业资质从事特种作业、强令无特种作业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12、发现其他严重危害安全的行为将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第三部分 晋能集团 煤矿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晋能集团安监局,一 事故报告,晋能集团安监局,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半小时内必须报告二级公司调度室,二级公司调度室当日值班领导接报告后,立即报告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队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示意图)、简要经过、伤亡情况(包括下落不明、涉险人数)、初步估算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原因分析

12、、已采取的措施等;,晋能集团安监局,二 事故调查,晋能集团安监局,发生死亡事故,由集团公司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晋能集团安监局,事故调查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 (2)认定事故的性质、类型和事故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提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晋能集团安监局,事故调查组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0日。,晋能集团安监局,三 事故分析,晋能集团安监局,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原则; 2、依法办事、规范处罚原则; 3、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 4、科学分析、超前防范原

13、则。,晋能集团安监局,按以下七项内容进行分析: (1)事故发生地点; (2)人员伤亡(受伤部位、伤亡人数); (3)起因物; (4)致害物;,晋能集团安监局,(5)致害原因; (6)事故类型; (7)事故原因,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晋能集团安监局,事故责任分析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者。 直接责任:凡是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直接责任。 间接责任: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等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间接责任。,晋能集团安监局,事故责任人员一般分为四类责任: 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和一般责任者。,

14、晋能集团安监局,直接责任者主要是指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属于间接责任,主要是指各级管理人员,包括现场班组长、监护人员、区队(车间)管理人员、科室(处室)业务管理人员、矿(厂、处、公司)级领导。,晋能集团安监局,四 事故处罚,晋能集团安监局,(一)煤矿发生一起死亡1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给予煤矿董事长、党委(或总支)书记、总经理(矿长)、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分管经理(副矿长)撤职处分,安全经理(安全矿长)记大过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给予二级公司经理、党委书记罚款0.5万元,煤业经理罚款0.4万元,分管经理罚款0.3万元,安全经理罚款0.2万元

15、。 给予二级公司罚款100万元。,晋能集团安监局,(二)煤矿发生一起死亡2人或累计死亡2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给予煤矿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矿长)、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分管经理(副矿长)、安全经理(安全矿长)撤职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给予二级公司经理、党委书记记大过处分,煤业经理、分管经理降职处分,安全经理记大过处分。 给予二级公司罚款200万元。,晋能集团安监局,(三)煤矿发生一起死亡3人或累计死亡3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给予煤矿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矿长)、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分管经理(副矿长)、安全经理(安全矿长)撤职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给予二级公司经理、党委书记降职处分,二级公司煤业经理、分管副经理撤职处分,安全经理降职处分。 给予二级公司罚款300万元。,晋能集团安监局,(四)煤矿发生重伤以下(含重伤)事故,由所在二级公司制定调查处理及处罚办法,上报备案后执行。,晋能集团安监局,(五)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主要负责人给予罚款0.30.5万元或记大过、降职、撤职处分。,晋能集团安监局,(六)煤矿发生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非伤亡事故比照12人死亡事故规定追责处罚。,晋能集团安监局,谢谢! 祝大家节日愉快、阖家幸福、 猴年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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