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代码技术规定》 《污染源代码应用规定》 Tsinghua-Solution 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 目录 • 《公共代码技术规定》 • 《污染源代码应用规定》 《公共代码技术规定》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及定义 4. 编码原则 5. 公共代码分类方法及编码规则 6. 公共代码编码规则 7. 附录 8. 参考文献 适用范围 • 减排综合数据库平台 • 环境统计业务系统 • 建设项目管理系统 •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管理系统 •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 排污申报管理系统 • 排污收费管理系统 • 环境质量监测管理系统 •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管理系统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定共涉及公共代码59类,均引用规 范性文件,如下: 类别来源 类别数量 国家、行业标准 24(含流域) 环统、自动监控、监督性监测数 据元技术规范 32 排污申报收费涉及代码(环监局 网站公布) 8 其他5.0污染源档案涉及代码 10 总计 74 序号序号 标准标准 标准号标准号 1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试行)》 HJ 522-2009 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1996 3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1996 5 《地表水和污水检测技术规范》 HJ/T 91-2002 6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 HJ 523-2009 7 《废水排放规律代码(试行)》 HJ 521—2009 8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02 9 《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国统字(1998)200号 10 《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 国统字[2003]17号 1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环保部、发改委令第1号 12 水污染物名称代码 HJ 525—2009 13 大气污染物名称代码 HJ 524—2009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15 全国环境系统河流代码(征求意见稿) ——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2260-2002 17 《环境污染源类别代码》(监督性监测) GB/T 16706-1996 18 《环境污染类别代码》(自动监控) GB/T 16705-1996 19 《燃烧方式代码》 HJ 518-2009 20 废水类别代码(试行) HJ 520-2009 21 燃料分类代码 HJ 517-2009 22 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名录 —— 23 隶属关系代码 GB/T 12404-1997 24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元技术规定》 —— 《公共代码技术规定》 • 术语及定义 – 类目:一组具有共同属性的事物的集合,又称类。
– 类目编码:在类目的基础上,给每个具体类目赋予代 码的过程 – 公共代码:被多系统应用共享的一个或一组字符 • 编码原则 – 科学性:遵循现有的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公共代码编制, 使代码具有标准性、合理性、唯一性 – 统一性:公共代码是环境业务信息化的基础数据,要 保证数据的一致性,按照统一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保证数据质量 – 稳定性:公共代码在环境业务信息初始化时赋予,在 环境业务信息的存续期间保持相对稳定 公共代码编码规则 • 参照规范性文件的共享代码编码方法 对于有规范性文件参照的代码类别(如:国民经济行 业代码、水污染物代码等),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各类专项环境工作中提供的代码表(环统、污染 源普查、排污申报)进行编码 • 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共享代码编码方法 对于没有规范性文件可参照的代码类别,采用数字顺 序码进行编码 公共代码分类方法 公共代码的分类规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行业标准HJ/T 417-2007《环境信息分类与代 码》的分类方式和代码,将数据中心中涉及的公 共代码进行分类,具体分类方式将沿用HJ/T 417- 2007《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中一级至三级类目 的划分方式。
公共代码类目编码规则 • 四级类目代码抽取公共代码类别简称的中 文首字母作为代码 公共代码分类 代码 代码类别 01 环境质量信息 03 污染源信息 04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 09 环境保护相关信息 公共代码列表 序号 代码类别 技术类别 标准号 标准及来源 1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试行) C HJ 522-2009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试行)》 2 大气功能区类别 C GB 3095-1997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3 噪声功能区类别 C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4 空气质量级别 C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5 采样断面 C 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检测技术规范》 6 排水去向类型 C HJ 523-2009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 7 废水排放规律 C HJ 521—2009 《废水排放规律代码(试行)》 8 行业 B GB/T4754-200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9 登记注册类型 C 国统字(1998)200号 《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10 企业规模 C 国统字[2003]17号 《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 11 危险废物 C 环保部、发改委令第1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2 污染物 C HJ 525—2009 水污染物名称代码 HJ 524—2009 大气污染物名称代码 13 建设项目管理类型 C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4 流域 B —— 全国环境系统河流代码(征求意见稿) 15 行政区划 C GB/T(2260-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16 污染源类别 C GB/T 16706-1996 《环境污染源类别代码》(监督性监测) 17 污染类别 C GB/T 16705-1996 《环境污染类别代码》(自动监控) 18 燃烧方式 C HJ 518-2009 《燃烧方式代码》 19 废水类型 C HJ 520-2009 废水类别代码(试行) 20 燃料分类 C HJ 517-2009 燃料分类代码 21 产品名称代码表 B 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名录 统计上使用的产品分类名录 22 隶属关系代码 C GB/T 12404-1997 隶属关系代码 23 污水处理设施类型代码表 C —— 环统,监督性监测,自动监控 24 污水处理级别 C —— 环统,监督性监测,自动监控 25 工业炉窑类别 C —— 监督性监测、排污申报、污普 26 锅炉类型 C —— 监督性监测、污普 27 污泥处置方式 C —— 监督性监测、污普 28 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类型代码 C —— 环统 29 固废处置方式 C —— 排污申报、污普 30 废气处理方法 C —— 排污申报、污普 31 污水处理方法代码表 C —— 排污申报、污普 32 废气类型代码表 C —— 监督性监测 33 污染源控制类型 C —— 监督性监测 《公共代码技术规定(实施指南) 》 • 公共代码类目及代码管理方法 1.公共代码类目及代码的新增与变更必须遵守公共代码编码原则进 行,保证代码的科学性、统一性、唯一性。
2.公共代码类目及代码发生变更后,必须及时应用于系统中,并进 行省级减排综合数据库平台的更新 3.公共代码一级类目、二级类目、三级类目必须与HJ/T 417-2007 《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中一级类目二级类目保持一致,如 HJ/T 417-2007《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内容进行变更,公共代 码一级类目、二级类目要相应的进行调整 4.公共代码四级类目中现有公共代码类目,如引用标准规范发生类 别名称变化,需对公共代码对应四级类目进行相应调整 5.公共代码具体编码采用引用标准中对公共代码的具体编码,严禁 个人变更,如根据管理需要,需要新增代码,在遵守原有编码规 则的基础上,对代码进行分类编码 6.公共代码进行新增、变更后,需对公共代码进行版本更新 《公共代码技术规定(实施指南) 》 • 公共代码类目管理与维护 – 类目新增:新增类目按照属性,参考HJ/T 417-2007 《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分类方式,新增到公共代码 三级类目下,并按照本规定中公共代码类目编码规则 进行编码 – 类目变更:公共代码类目对应的标准来源代码类目发 生名称、属性变化时,减排综合数据库平台公共代码 类目需要进行相应的类目名称变更、类目代码变更。
《公共代码技术规定(实施指南) 》 • 公共代码管理与维护 – 更新频率:年度更新 – 公共代码新增:更新时发现有代码新增,按照 本规定公共代码编码规则进行新增 • 类目新增导致代码新增 • 原有代码分类中进行代码扩充 – 公共代码变更:更新时发现有代码内容或属性 发生变更,按照本规定公共代码编码规则进行 新增 公共代码查询界面 公共代码web服务接口示例 目录 • 《公共代码技术规定》 • 《污染源代码应用规定》 《污染源代码应用规定》 1. 适用范围 2. 术语及定义 3. 污染源代码应用原则 4. 污染源代码初始化及日常管理 5. 污染源代码应用 6. 参考文献 适用范围 • 减排综合数据库平台 • 环境统计业务系统 • 建设项目管理系统 •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管理系统 •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 排污申报管理系统 • 排污收费管理系统 • 环境质量监测管理系统 •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管理系统 《污染源代码应用规定》 • 术语及定义 – 环境污染源、污染源代码、国控重点源、新建业务系 统、已建业务系统、数据、离线数据 • 污染源代码应用原则 – 科学性:遵循HJ 608-2011 《污染源编码规则(试行)》 中的规则进行污染源代码编制,使代码具有标准性、合理 性、唯一性。
– 统一性:污染源代码是污染源信息化的基础数据,要保证 数据的一致性,按照统一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保证数据 质量 – 稳定性:污染源代码在污染源首次设立时赋予,在污染源 的存续期间保持相对稳定,在环境污染源实体消失、消亡 后,污染源代码予以废止,且不再重新赋予其它污染源实 体 污染源编码规则 • A类编码表现形式:对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法人单位及二级单位,由12位码进行标 志,结构为:9位组织机构代码+3位数字顺 序码 污染源代码同步及更新 • 同步组织机构代码中心最 新组织机构基本信息 • 建立污染源基本档案 • 维护污染源基本信息 • 满足环保业务系统统一查 询 组织机构代码 中心 污染源代码管理 系统 减排综合数据库 平台 • 组织机构基本信息 组织机构代码中心 • 组织机构基本信息 • 污染源代码 • 污染源基本信息 污染源代码管理系 统 • 组织机构基本信息 • 污染源代码 • 污染源基本信息 • 污染源业务数据 减排综合数据库平 台 服务流程 提供污染源基本档案同步、 查询、新增、维护服务 同步组织机构基本信息 查询、申请新增、更新污 染源基本档案 查询组织机构基本信息 污染源代码初始化及日常管理 • 污染源代码初始化 • 污染源代码日常管理 污染源代码初始化 部级减排综合数据库平台 完成 生成国控重点源 档案 污染源代码初始化 获取2011年及2010 年国家重点监控企 业名录 污染源代码系统 导入减排综合数据 库平台 污染源整合 污染源代码日常管理流程 污染源代码编制单位省级减排综合数据库平台部级减排综合数据库平台 否 是 是 获取、应用并发布 污染源代码 生成污染源代码 省级减排综合 数据库平台是 否存在 获取 《国家重点监控企 业名录》 完成 《国家重点监控 企业名录》 组织机构代码 库信息核实 新增国控重点源申请污染源代码 获取、应用并发布 污染源代码 污染源代码应用 • 新建业务系统应用规则 新建业务系统污染源代码应用流程 已编新增 污染源代码编制单位新建业务系统省级减排综合数据库平台部级减排综合数据库平台 是 否 是 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