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11年科学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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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中科技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水平一流的综合性大学之一,被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规划;是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首批获准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专业;首批获准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华中科技大学学科齐全,结构合理,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11大学科门类和23个专业学位类别。拥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

2、级学科24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8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56个,硕士专业学位领域5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1个。学校拥有一流的工科和一流的医科,正在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文科、理科和管理学科。华中科技大学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以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为中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近12000人(其中附属医院职工5000余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及中国工程院院士24人(含双聘院士13人),特聘教授35人,讲座教授30人,“”1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35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36人。博士生导师897人,教授1000余人,副教授1300余人

3、。华中科技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武汉市,校园总面积7000余亩。校园树木葱茏、碧草如茵、环境幽雅、景色秀丽,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华中科技大学综合办学实力和整体水平居全国重点大学前列。按照“应用领先、基础突破、协调发展”的科技发展方略,构建起了覆盖基础研究层、高新技术研究层、技术开发层三个层次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脉冲强磁场实验装置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拥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防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及一批省部级研究基地。拥有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华中地区网络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国家高性能计算中心(武汉

4、)、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及大量装备先进的教学、科研现代化实验室。拥有功能完备的现代化图书馆三座,馆藏图书551万册。有三所装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附属医院(其中附属协和医院、附属同济医院是全国著名医院)和一家出版社。学术交流中心、体育场馆、游泳池、学生活动中心、服务中心、食堂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为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56000余人,其中研究生20000余人,外国留学生560余人,港澳台学生200余人。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世界上26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所大学建立了良好的校际交流关系

5、,每年有约300批、1500余人次的国(境)外专家学者来我校任教、合作科研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现将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招生计划1、2011年我校共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共计6100名左右,其中,拟接受推荐免试生1500名左右(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各学术型专业及专业学位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2011年我校按照“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模式,统筹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2、2011年我校有256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共计4000名左右,公布的院(系、所

6、)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包含推荐免试生和统考生。3、2011年我校有23种专业学位类别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共计2100名左右,其中,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涉及26个专业领域,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涉及17个专业领域。各专业学位领域招生指标均含推免生和统考生。4、属于国家专项计划的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待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后执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除国防生、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我校不再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均可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二、学制我校对硕士研究生实行以2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培养年限为2-3年。其中,学术型研究生中,数学与统计学院、外国语学院、

7、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所有专业的培养年限为2年,其他院系所有专业的培养年限为2.5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法律硕士、临床医学各专业、口腔临床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的培养年限为3年,其他各类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2年。三、学术型研究生资助体系我校是教育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2011年,我校继续实施研究生资助制度,研究生资助体系包含学业奖学金、学业助学金、单项奖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1、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学费。学业奖学金由学生向导师申请,分全额奖学金和半额奖学金两种,全额奖学金资助全额学费,半额奖学金资助学费的一半,全校学术型硕士生全额学业奖学

8、金资助比例为85。2、学业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生活费。学校设置研究生教学助理、科研助理和管理助理岗位。对委托培养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不设置研究生助理岗位。硕士生学业助学金全岗每月5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全校学术型硕士生学业助学金全岗加半岗资助比例为90。3、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分为2000元、1000元和500元三种。4、困难补助用于资助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5、国家助学贷款按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在校生总数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奖学金评定和助学金、贷款资

9、助等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四、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属于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学习研究生。被录取为我校的非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学术型研究生一样在学期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6000元/年,并可以享受以下资助:(1)可参与学校设立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2)各院系将设立一定的奖学金和助学金给与资助,具体申请方式与资助额度请向报考院系咨询。五、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

10、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理工科还必须含数学成绩)。(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修生除外),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

11、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二)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其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不出具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

12、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不出具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3、(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5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三)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

14、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9、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六、关于报考的相关说明(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每天9:00-22:00)。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教育网)或http:/(公网),要求考生报名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本说明填写。(

15、2)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地点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华中科技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到华中科技大学。其他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现场确认时,报考点只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及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进行核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二)报考类别的确认2011年,考生必须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分类报名,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者,不能兼报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选定不同的考试科目。(三)考试科目考生在考试科目栏中须严格、准确地注明考试科目代号,如填写不准确,则由我校指定。(四)选报导师我校实行导师负责制下的导师学生双向选择。考生在报名时可以不填报导师,只填报院系和学科(专业),入学后再选定导师。(五)其他1考生本人须按照网上发布的时间到现场进行报名信息确认。2考生报名时不用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七、初试科目设置(一)学术型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设置办法要求与2010年相同。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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