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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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1、影响飞行安全的主要因素:人、环境、设备。2、适航的定义: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是指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应始终处于保持符合其型号设计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3、航空器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能称其是适航的:(1)航空器必须始终满足符合其型号设计要求;(2)航空器必须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4、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单位,从设计图纸、原材料的选用到试验制造、组装生产,直至取得型号合格批准和生产许可,要对航空器的初始适航性负主要责任。航空器的使用单位(航空公司)和维修单位(包括所属的各类航空人员飞行人员

2、、维修人员、检验人员等),要对其使用和维修的航空器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即对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性负主要责任。5、适航管理,就是适航性控制。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以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为目标的技术管理,是政府适航部门在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环节进行科学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6、我国政府明确规定: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7、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分为:初始适航管理和持续适航管理。初始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交付使用之前,适航部门依据各类适航标准和规范,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所进行的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许可审定,以确保航空器和航空

3、器部件的设计、制造是按照适航部门的规定进行的。初始适航管理是对设计、制造的控制。持续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满足初始适航标准和规范、满足型号设计要求、符合型号合格审定基础,获得适航证、投入运行后,为保持它在设计制造时的基本安全标准或适航水平,为保证航空器能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而进行的管理。持续适航管理是对使用、维修的控制。8、民用航空器是适航管理的主要对象和最终目标。9、适航管理的特点:(1)权威性或法规性 适航部门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力,因此必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2)国际性(3)完整性和统一性 适航管理的完整性包含着整体完整性和过程完整性两个方面。(5)独立性10、适航管理按照工作性质的不同分为三

4、种类型:(1)立法、定标(2)颁发适航证件(3)监督检查11、适航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1)制定各类适航标准和审定监督规则。 建立健全严格的法规体系是适航管理科学化的重要标志。(2)民用航空器设计型号合格审定。 民用航空器的固有安全水平是在设计阶段确定的。(3)民用航空器制造的生产许可审定(4)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检查(5)民用航空器的持续适航管理(6)对从事维修工作的人员的管理12、适航标准是一类特殊的技术性标准,是为保证实现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13、各国适航标准,大体上有如下共同点:第一,适航标准的法规性 中国的适航标准和适航管理规则两方面的内容,均纳入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5、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管理规章,凡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中的各项规定。第二,适航标准的务实性 适航标准的制定是以民用航空的实践,尤其是空难事故调查结果为背景的。第三,适航标准的稳健性 第四,适航管理的平衡性 14、适航标准又称为最低安全标准。“最低”有两层含义,一是表明该标准是基本的、起码的;二是表明该标准是经济负担最轻的。第二章1、民航局三级机构是指民航局机关、民航地区管理局和地方安全监督管理局。2、CAAC中国民用航空局 FAA联邦航空局 EASA欧洲航空安全局第三章1、适航管理程序(AP)是适航管理规章(CCAR)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管理程序。2

6、、咨询通告(AC)是适航部门向公众公开的对适航管理工作的政策以及某些具有普遍性的技术问题的解释性、说明性和推荐性文件或指导性文件。3、适航管理文件(AMD)是各级适航部门就某一具体技术问题或工作与航空营运人、航空产品设计、制造人以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时所使用的形式。第四章1、登记国的权利(1)航空器在其登记国领域内活动,完全置于该国管辖之下。(2)航空器在其登记国领域外飞行期间,在一定条件下,其登记国也具有管辖权,对航空期内发生的法律行为和事件等可适用其登记国的法律。(3)航空器登记后,其登记国即对该航空器具有适航管理权。(4)保护权:航空器登记国有权保护本国航空器。2、航空器从事国际飞行须

7、携带其登记国颁发或核准的下列证件:(1)航空器登记证(2)航空器适航证(3)无线电台执照3、挂旗公司是指被国家指定航空器外部绘制国旗的航空公司。4、绘制要求:(1)绘制的标志应永久性地附着在航空器表面上(2)每个字母用实线构成,其颜色与背底颜色成鲜明对照(3)不能有混淆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的图案、标记或符号(4)公司标志绘制在尾翼(垂尾)上。第五章1、立法和颁证是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两大支柱。2、型号合格证(TC)是民航局对民用航空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滑翔机、载人气球、超轻型飞机或其他非常规航空器,以及装于其上的发动机、螺旋桨除外)设计批准的合格凭证,航空产品取得了型号合格证,就意味着其设

8、计符合适航标准。3、补充型号合格证(STC)是用以批准航空产品设计大改的一种方式。4、型号设计批准书针对初级类和限用类航空器分别颁发。5、适航证是民用航空器符合民航局批准的型号设计,并能安全使用的凭证。6、特许飞行证分为第一类特许飞行证和第二类特许飞行证。7、技术标准规定是民航局颁布,规定装与民用航空器上的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最低性能标准。8、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9、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PMA),是民航局批准安装在已获得型号合格证件的航空器上,作为加改装或更换用的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凭证。10、根据CCAR-6部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中的规定,执照和资格证书包括

9、下列类别:(a)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b)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c)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12、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航空机械专业划分为以下类别:(a)涡轮式飞机,其英文代码为TA(b)活塞式飞机,其英文代码为PA(c)涡轮式直升机,其英文代码为TH(d)活塞式直升机,其英文代码为PH第六章1、型号合格审定流程(1)申请(2)初审(3)受理(4)首次型号合格审定委员会会议(TCB)(5)型号合格审查组的审查(6)验证试飞前TCB会议(7)验证试飞阶段审查组任务(8)最终型号合格审定委员会会议(9)CAAC颁证(10)证后监督和证件管理2、常用的符合性验证方法可根据实施的符合性工作

10、的形式分为四大类:(1)工程评审(2)试验(3)检查(4)设备鉴定3、符合性验证方法符合性工作方法编码符合性验证方法工程评审MC0符合性声明MC1说明性文件MC2分析/计算MC3安全评估试验MC4试验室试验MC5地面试验MC6试飞MC7模拟器试验检查MC8航空器检查设备鉴定MC9设备合格性4、型号设计更改分为“小改”、“大改”、“声学更改”5、适航部门对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审定批准方式有4种:(1)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PMA)(2)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3)随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一起批准(4)其他批准方式。6、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PMA)是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给供安装在已获

11、型号合格证或型号认可证的航空器上作为加、改装或更换用的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制造人的设计和生产批准书。7、适航指令(AD)是民航局授权适航部门对民用航空产品颁发的强制性检查要求、改正措施或使用限制,其内容涉及飞行安全,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第七章1、持续适航管理有三个要素:维修机构、维修人员、航空器。2、合格的维修单位必须符合“五四”要求。“五”指厂房设施、工具设备、技术文件、人员和器材应符合所申请维修类别与项目的要求。“四”是指申请人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工程技术、生产管理和人员培训四个控制系统。3、主管适航检查员是指由适航部门指定的对某个(些)维修单位或营运人进行证件管

12、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适航检查员。第八章1、航空器评审组(AEG)工作的组织机构由政府部门、支持单位和执行机构共同组成。2、AEG工作的法规文件体系包括法规依据、工作标准、工作程序三类。3、专业委员(AEG方式)会包括三类:(1)飞行标准化委员会(2)飞行运行评审委员会(3)维修审查委员会4、P81-83三张图第九章1、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系统性与群众性相结合”。系统性是指承担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工作职责的适航部门及其所属全体人员。群众性是指民用航空器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的各类企事业部门及其所属人员。2、委任代表制度就是在民用航空器设计、制造、维护和使用的企事业单位委任一些适当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适航部门的代表,协助适航部门对民用航空器设计、制造、维护和使用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3、委任代表的主要作用是协助适航部门进行适航管理工作,同时也是民用航空企事业单位进行适航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力量。4、委任代表分类:(1)工程委任代表(2)生产检验委任代表(3)维修监督委任代表(4)维修人员执照主考委任代表第十章国际双边适航问题的原则和宗旨是要解决本国航空产品的出口问题及进口航空产品的安全性,这一问题的提出将在客观上解决适航部门自身的资源不足问题,为各国适航部门之间简化进口航空产品审查手续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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