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立法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1)

上传人:E**** 文档编号:110193601 上传时间:2019-10-29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481.1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反洗钱立法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1)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反洗钱立法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1)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反洗钱立法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1)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反洗钱立法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1)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反洗钱立法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1)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反洗钱立法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反洗钱立法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反洗钱立法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反洗钱立法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岳改之王自力 (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 内窖蔓要:近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嗣载、打 击洗钱犯罪的法律条款共同构成了我国全面预防、控嗣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基本法律框架。 但与西方国家反洗钱立法的系统性、完整性、严谨性相比还有相当的距离。本文分析了世界主 要国家反洗钱立法的法律体系、洗钱犯罪定义范围、反洗钱义务主体及国际社会反洗钱立法情 况,并从中得到一些启示以助益我国在反洗钱立法方面走向系统与完善。 关键诃:洗钱犯罪反洗钱法律体系义务主体 2 0 世纪6 0 年代以来,国际毒品犯罪、走

2、私犯罪等有组织犯罪活动日益加剧,国际性洗钱犯 罪活动也变得越来越严重,成为社会一大公害。因而,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对洗钱犯罪给 予了高度重视,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近日出台的反洗钱法,使我国的反洗钱立法 得到进一步发展。本文比较了世界主要国家反洗钱的立法情况,并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反洗钱法 律法规体系,充实其内容提出一些参考建议。 一、反洗钱立法的国际比较 2 0 世纪6 0 年代以后,随着西方发达国家相继进入后工业化时代,一方面,经济的全球化步 伐加快,信息技术飞速发展,金融服务更趋全面,另一方面,洗钱犯罪案件越来越多,犯罪涉及金 额越来越大,洗钱手段更加高明。有组织犯罪与贩毒犯罪借助洗

3、钱,不仅得以成功地逃避司法 机关对他们犯罪所得的打击与没收,而且还为他们实施更大和更严重的犯罪提供了巨额的资金 支持。西方发达国家最先感到洗钱活动对正常的社会秩序与经济、金融秩序的危害与威胁。美 国、英国、澳大利亚、法国、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先后通过国内立法程序将洗钱行为确定为国 内法上的犯罪,并给予刑事制裁。但各国在反洗钱立法方面从法律体系到立法内容各不相同。 ( 一) 各国反洗钱的法律体系不同 综观世界各国的反洗钱法律法规,比较完善的国家主要有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美国反洗钱法律法规体系包括:美国国会制定的反洗钱法律;有关政府部门为执行反洗钱法律 和依授权制定的一系列反洗钱法规

4、;具有监管职能的机构,如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储备保险 局、证券与交易委员会为本监管行为及其从业人员制定的“操作指南”、“从业指引”和“行为守 则”等。主要有1 9 7 0 年银行保密法、1 9 8 6 年控制洗钱法、1 9 9 2 年阿农齐奥一怀利反洗钱 法和1 9 9 4 年禁止洗钱法等。除此之外,还有重要的反洗钱规范文件美国2 0 0 0 年反洗钱战 略等。与美国反洗钱法律体系的完善程度相提并论的国家还有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1 0 1 如,英国反洗钱的法律体系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由英国议会制定的单行法律,包括1 9 8 6 年毒品贩运犯罪法、1 9 9 0 年刑法等;第二层次是

5、由财政部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1 9 9 3 年反 洗钱条例;第三层次是金融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制定的指引、准则等。澳大利亚反洗钱法律体 系与英国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相似性。也是由法律、行政法规和非法律组织性质的行业自律规 范三个层次构成。即,第一层次是澳大利亚联邦议会和政府根据宪法的授权制定的若干反洗钱 法律,如1 9 8 7 年犯罪收益法、1 9 8 7 年刑事事务相互协调法。第二层次是对一些问题只作 原则性规定的行政法规,例如,根据金融交易报告法的规定,授权由交易报告与分析中心主任 与财政部长制定交易报告的详细程序和开立银行账户所需提交的信息资料。第三层次是澳大 利亚的银行联合会、其他金融业自律

6、组织以及政府机构制定的一些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导准 则。加拿大的法律体系更是在完善的基础上呈现其较强的立体性。第一层次是由国会制定的 专门反洗钱的法律;第二层次是根据法律由政府或者财政部颁发的有关反洗钱方面的行政法 规;第三层次是由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反洗钱的政策指引,以此来指导金融机构的反洗钱 工作。另外,金融机构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反洗钱的业务操作规程。除此之外,在反洗 钱立法方面法律体系相对完善的国家和地区还有法国、瑞士等。 相比之下,菲律宾、泰国等国家的反洗钱法律体系比较松散。如,菲律宾反洗钱法为该国 第9 1 6 0 号法案修正案 ,该法案被称作2 0 0 1 反洗钱法案。这

7、个法案于2 0 0 1 年9 月2 9E t 由 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并由菲律宾总统签署生效。菲律宾涉及反洗钱的法律、法规包括刑法、法 规、总统令、条例等共有1 9 部之多。泰国反洗钱立法始于1 9 9 4 年5 月。1 9 9 5 年4 月,反洗钱法 案得到政府内阁的批准,1 9 9 9 年3 月得到全国代表大会批准,1 9 9 9 年8 月该法案生效并开始实 施。此后,根据反洗钱法案,泰国又制定了1 0 个涉及反洗钱的部门规章。 ( 二) 各国法律对洗钱犯罪的定义范围不同 在法律规定洗钱犯罪的定义方面各国都有其自己的特点。定义比较宽泛的国家有美国、加 拿大等。美国1 9 8 6 年控制洗钱

8、法规定的洗钱犯罪包括以下几种:一是金融交易洗钱罪。为 了进行犯罪活动,或为了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的性质、所在地、来源、所有权或对犯罪的收益的 控制,或为了逃避州或联邦法规定的关于交易报告的要求,而用明知来自非法活动的资金进行 或企图进行金融交易的,即构成洗钱罪;二是运送货币工具跨越美国边界洗钱罪。为了进行犯 罪活动,或为了隐瞒及掩饰犯罪收益的性质、所在地、来源、所有权或对犯罪的收益的控制,或为 了逃避州或联邦法规定的关于交易报告的要求,在明知金融工具是犯罪收益的情况下,从事或 企图从事运输、运送或转移金融工具跨越美国边界的行为,即构成运送货币工具跨越美国边界 洗钱罪;三是以非法财产进行金融交易罪

9、。在明知资金是非法收益的情况下,有意接受价值超 过1 万美元的上述资金,即构成以非法财产进行金融交易的洗钱罪。“9 1 1 ”事件之后,美国 爱国者法案引入一新概念初步洗钱牵连( p r i m a r ym o n e yl a u n d e r i n gc o n c e r n ) 。即,当财 政部长发现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家境外金融机构、任何在境外开设的银行账户以及任何类型 的金融交易,被怀疑与美国当局所关注的犯罪活动或非法金融活动有关,就可以认定初步洗钱 牵连,从而遭受相应反洗钱制裁以及采取特别措施。这样,使得美国的洗钱犯罪定义范围更加 宽泛。另外,加拿大刑法规定洗钱犯罪定义范围

10、也比较宽泛。即规定,洗钱是一种犯罪,“在 知晓所有或部分财产或所得取自于、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以下几种情形的前提下,为了隐瞒或转 换财产或所得,以任何方式和途径使用、转移所有权、邮寄、交付至任何人或任何地点、运输、传 送、变更、清除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上述财产或所得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一是加拿大境内的企业 刑事犯罪或特定药品犯罪;二是在任何地方的行动或过失,若发生在加拿大,会构成企业刑事犯 罪或特定药品犯罪。” 1 0 2 反洗钱立法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氧 相对于美国、加拿大的洗钱犯罪定义而言,英国与法国的洗钱罪更注重于贩毒内容的规定。 如,英国1 9 8 6 年毒品贩运犯罪法最早规定了洗钱犯罪的

11、定义,即指“协助他人保持毒品贩运 利益罪”,具体情形包括:通过隐瞒、转移出管辖区或者转交给他人的手段,使毒品贩运人得以保 存或者控制毒品贩运收益的;使用毒品贩运的收益以便将资金由毒品贩运人处置的;使用毒品 贩运的收益以便将收益通过投资的手段,为了毒品贩运人的直接收益而获得财产的。1 9 9 0 年 英国为了履行作为1 9 8 8 年联合国禁毒公约签约国的义务颁布了1 9 9 0 年刑法,该法修改了 1 9 8 6 年毒品贩运犯罪法关于洗钱的犯罪定义,扩大了洗钱犯罪的定义范围。法国1 9 8 8 年的 法律规定的洗钱罪专指贩毒洗钱。随着跨国洗钱手段的复杂化,法国于1 9 9 0 年扩大了洗钱罪

12、的范围,规定隐匿贩毒、有组织犯罪的收入来源均按洗钱罪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瑞士关于洗钱犯罪的定义范围划分的非常详细。有关洗钱犯罪的罪名有四种。即, 1 9 9 0 年反洗钱欺骗法对瑞士联邦刑法典修订时确定的第3 0 5 2 款“洗钱罪”和第3 0 5 3 款“未勤勉尽责的金融交易罪”;1 9 9 4 年对联邦刑法典修订时补充的“参加或者帮助犯罪组织 罪”和“资助毒品贩运罪”。 近年来,各国普遍扩大了洗钱犯罪的定义范围。瑞士议会2 0 0 4 年制定的反洗钱诈骗法, 将洗钱归属于诈骗。2 0 0 5 年1 0 月,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反恐融资和洗钱修正案,增加了美国政 府有权查封在美外国银行涉嫌洗钱

13、和恐怖融资的资产等规定。欧洲议会2 0 0 5 年9 月通过洗钱 和恐怖融资的新草案,明确规定监管当局有权从银行获得账户和账户持有人的信息。联合国 反腐败公约于2 0 0 3 年1 0 月3 1 日通过,它对洗钱犯罪的规定是非常宽泛的,诸如转换或者转 移犯罪所得,处置转移犯罪所得的所有权,以及获取、占有、使用犯罪所得,均属洗钱犯罪。 ( 三) 各国立法的反洗钱义务主体不同 根据法律规定或授权,美国具有反洗钱职能的机构主要有财政部、司法部、税务总署、联邦 调查局、美国邮政总局、海关总署、烟酒和枪支专查局、毒品管制局等。这些部门依据法律规定 的职责或授权在各自管辖的范围内分别负责涉及洗钱行为和洗钱

14、犯罪案件的调查、侦查、起诉、 执行( 如扣押、没收、罚款) 。 另外,美国2 0 0 0 年反洗钱战略提出的四项反洗钱工作目标充分体现了美国反洗钱立法 把反洗钱义务主体扩大到了各个领域。目标之一:加强国内执法,截断非法资金流。要实现这 一目标的具体措施包括:资源集中于高风险领域;向联邦执法者通报反洗钱优先事项;考察洗钱 与逃税之间的关系;加强反洗钱调查的跨机构协作。目标之二:加强公私部门间的合作,努力遏 止洗钱活动。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对金融机构的保护使其不为犯罪机构所利用;确保各类金融 机构都遵循银行保密法的要求;继续加强联邦和各州金融监管当局的反洗钱工作;提高所报告 信息的利用率;同法律和金

15、融专业人员联合会共同努力,以避免洗钱分子接触金融系统。目标 之三:加强与州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的伙伴关系,开展反洗钱工作。具体措施包括:为各州及各 级地方政府的反洗钱执法工作提供基础资金;支持州和各级地方政府对调查人员与检察人员的 强化培训。目标之四:加强国际合作,截断世晃范围的非法资金流。具体措施包括:推动立法以 加强政府能力,保护美国机构及美国金融体系免受国际洗钱活动的危害;对因管理松懈引发洗 钱活动的管辖当局施加压力;继续与各国合作以制定并遵守国际反洗钱准则。这样看来,美国 的反洗钱义务主体已经包括了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及各行各业。另外,英国、法国、加拿大和 瑞士的立法也规定反洗钱义务主体

16、为金融机构与特定非金融机构,并且,各国均对金融机构反 洗钱义务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但是,像菲律宾、泰国等一些国家的反洗钱义务主体就只能是政府设立的某一部门。菲律 宾政府设立“反洗钱委员会”来领导全国反洗钱工作。反洗钱委员会由B S P ( 菲律宾中央银行) 1 0 3 总裁担任会长,其组成人员为:保险委员会会长、证券交易委员会会长和相关机构及人员组成。 泰国反洗钱机构是反洗钱监事会。泰国反洗钱监事会是国家级层面上的反洗钱机构,由总理挂 帅,成员由泰国政府各部门的人员组成。其中包括:财政部长、司法部常务理事、大法官、皇家警 察总长、毒品控制办公室主任、财务政策办公室主任、保险部部长、土地部部长、海关部部长、税 务部部长、条约法律事务部部长、泰国银行行长、泰国银行协会会长、证券交易委员会会长和其 他非政府的学术界专家及律师。 如今的洗钱行为可以跨越银行、证券和保险等诸多金融机构,各国在立法上拓宽了反洗钱 义务主体适用范围。如墨西哥要求货币交换所和其他一系列非银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