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汇享丰年年金保险a款(分红型)

上传人:101****457 文档编号:110022728 上传时间:2019-10-28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42.3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汇丰汇享丰年年金保险a款(分红型)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汇丰汇享丰年年金保险a款(分红型)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汇丰汇享丰年年金保险a款(分红型)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汇丰汇享丰年年金保险a款(分红型)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汇丰汇享丰年年金保险a款(分红型)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汇丰汇享丰年年金保险a款(分红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汇丰汇享丰年年金保险a款(分红型)(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汇丰汇享丰年年金保险A款(分红型)条款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C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v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可以要求退还全部保险费.1.5v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2.4v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领取红利的权利. .4.2v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6.2v 您有退保的权利.8.1C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v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v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v 分红是不保证的.4.1v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5.1v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1v 您有如实告知的

2、义务.9.1 v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11C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C 条款目录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5. 保险费的交纳11. 释义 1.1 合同构成 5.1 保险费的交纳 11.1 周岁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5.2 宽限期 11.2 法定身份证明 1.3 合同终止6. 现金价值权益 11.3 年金领取日 1.4 投保年龄 6.1 现金价值 11.4 保单周年日 1.5 犹豫期 6.2 保单贷款 11.5 已交标准保险费总额2. 我们提供的保障 6.3 保险费自动垫交 11.6 毒品 2.1 保险金额 6.

3、4 减额交清 11.7 酒后驾驶 2.2 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7.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11.8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2.3 保险期间 7.1 效力中止 11.9 无有效行驶证 2.4 保险责任 7.2 效力恢复 11.10 现金价值 2.5 责任免除8. 合同解除 11.11 医院3. 保险金的申请 8.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 11.12 医生 3.1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9. 如实告知 11.13 保单年度 3.2 保险事故通知 9.1 如实告知 11.14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 3.3 保险金申请 9.2 不如实告知的后果 11.15 贷款利率 3.4 保险金给付10.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1

4、.16 利息 3.5 失踪处理 10.1 年龄性别错误 3.6 诉讼时效 10.2 未还款项4. 保单红利 10.3 合同内容变更 4.1 保单红利的确定 10.4 联系方式变更 4.2 保单红利的分配 10.5 争议处理 4.3 保单红利派发日期汇丰汇享丰年年金保险A款(分红型)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汇丰汇享丰年年金保险A款(分红型)合同”。u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

5、、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若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件视为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时,则以正本为准。本合同的英文代码DAA。1.2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要求,经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成立日即合同生效日,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合同的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生效日期为准。本公司对本合同项下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本合同生效日当日24时开始,但须以投保人交付约定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为前提。本公司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1.3合同终止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效力即时终止:(1) 您

6、于合同有效期内向我们申请解除本合同;(2) 被保险人于合同有效期内身故;(3) 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4) 本合同效力中止且未能按本合同第7.2条办理复效的;(5)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效力终止的情况。1.4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1.5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撤销本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所有保险费。 撤销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终止合同申请书并提供您的法定身份证明,同时您需退还我们您的保险合同及保险费发票。自接到您有效

7、的书面申请之日起,本合同即被撤销,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如果您、被保险人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曾向我们提出保险金申请,或本合同是由其他犹豫期已届满的保险合同约定或变更而来的,则不得再依据犹豫期的相关约定撤销本合同。v我们提供的保障 2.1保险金额(1)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2)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2.2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且在本合同约定的首个年金领取日当日24时之前,您可申请增加或减少基本保险金额,但必须符合本公司的相关规定。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的,其减

8、少部分视为退保。2.3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日的当日24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99周岁后首个保单周年日的当日24时止。2.4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年金本合同所指年金包括退休贺喜年金和固定养老年金。若被保险人在首个年金领取日当日24时仍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给付退休贺喜年金。之后若被保险人在每个年金领取日当日24时仍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五给付固定养老年金至被保险人年满99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止,并保证给付20年。若被保险人在首个年金领取日之后的20年保证给付期内身故,我们将一次性给付按保险金额扣除已经给付固定养老年金后的余额予被保

9、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日起10个保单年度内,且在首个年金领取日当日24时之前身故,我们按已交标准保险费总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日起10个保单年度后,且在首个年金领取日当日24时之前身故,我们按已交标准保险费总额的百分之一百六十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在首个年金领取日当日24时之后身故,我们按照年金保险责任条款给付年金后,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2.5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

10、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发生上述其他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w保险金的申请 3.1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