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料中间体生产许可证实施(染料中间体产品部分)1

上传人:w****i 文档编号:110018963 上传时间:2019-10-28 格式:PDF 页数:74 大小:441.0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染料中间体生产许可证实施(染料中间体产品部分)1_第1页
第1页 / 共74页
染料中间体生产许可证实施(染料中间体产品部分)1_第2页
第2页 / 共74页
染料中间体生产许可证实施(染料中间体产品部分)1_第3页
第3页 / 共74页
染料中间体生产许可证实施(染料中间体产品部分)1_第4页
第4页 / 共74页
染料中间体生产许可证实施(染料中间体产品部分)1_第5页
第5页 / 共7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染料中间体生产许可证实施(染料中间体产品部分)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染料中间体生产许可证实施(染料中间体产品部分)1(7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染料中间体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1) 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资深咨询师 协助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全国生产许可证咨询服务网 网址:SCXKZ.COM Mp:1860l663797 大相 编号:编号:(X X)XKXK13-01213-012 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实施细则(7 7) (染料中间体产品部分) 【染料中间体染料中间体】 20112011 年年 1 1 月月 1919 日日公布公布20112011 年年 1 1 月月 1919 日日实施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染料中间体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1)

2、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资深咨询师 协助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全国生产许可证咨询服务网 网址:SCXKZ.COM Mp:1860l663797 大相 I 目录 1总则 1 2工作机构 3 3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4 4许可程序 4 4.1 申请和受理 4 4.2 企业实地核查 5 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6 4.4 审定与发证 6 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6 5审查要求 7 5.1 企业生产染料中间体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7 5.2 企业生产染料中间体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19 5.3 染料中间体产品检验项目 31 5.4 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

3、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43 5.5 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 44 6证书和标志 45 6.1 证书 46 6.2 标志 46 7委托加工备案程序 47 8监督检查 48 9收费 48 10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48 11附则 49 附件 1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50 附件 2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52 附件 3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64 附件 4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65 附件 5检验报告58 附件 6本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比表70 染料中间体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1) 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资深

4、咨询师 协助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全国生产许可证咨询服务网 网址:SCXKZ.COM Mp:1860l663797 大相 1 危险化学品产品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染料中间体产品部分) 1总则 1.1 为了做好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 令第 344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0 号)、 中华人民共 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80 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 (国家质检总局令 第 1

5、30 号) 、 关于摩托车头盔等 11 类产品生产许可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的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 2010 年第 89 号公告) 、关于印发的通知 (国 质检监2006413 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染料中间体产品划分为 1 个产品单元、56 个产品品种 (见表 1)。 表表 1 1染料中间体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及规格、等级染料中间体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及规格、等级 产品单元产品单元 序序 号号 产品品种产品品种产品规格产品规格产品等级产品等级 染料中间体 12-萘酚优等品、合格品 2氯苯*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3苯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4硝基苯

6、*优等品、一等品 5 1-萘胺-8-羟基-3,6-二 磺酸单钠盐 (H 酸单钠盐) # 膏状、粉状 6邻硝基氯苯*优等品、合格品 7对硝基氯苯*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8蒽醌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9对硝基苯胺*干品、潮品 10邻硝基苯胺*优等品、合格品 11间硝基苯胺*一等品、合格品 12对氨基苯甲醚*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13邻苯二甲酸酐*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14 2-氨基-1-萘磺酸(吐氏 酸)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15对硝基甲苯*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16邻硝基甲苯*优等品、一级品、合格品 17 J 酸(2-氨基-5-萘酚-7- 磺酸) 干品、潮品干品:优等品、一等品

7、18 N-苯基-1-萘胺-8-磺酸 (苯基周位酸) 干品、潮品干品:优等品、一等品 染料中间体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1) 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资深咨询师 协助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全国生产许可证咨询服务网 网址:SCXKZ.COM Mp:1860l663797 大相 2 产品单元产品单元 序序 号号 产品品种产品品种产品规格产品规格产品等级产品等级 19猩红酸双钠盐优级品、一级品 202-氰基-4-硝基苯胺优级品、一级品、合格品 21乙酰乙酰苯胺优等品、一等品 221-氨基蒽醌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232.4-二硝基氯苯*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24邻甲苯胺*#优等

8、品、一等品、合格品 25对硝基酚钠一等品、合格品 26邻氨基苯甲醚*优等品、合格品 272-羟基-3-萘甲酸优等品、合格品 28对氨基苯磺酸钠 29 溴氨酸钠盐(1-氨基-4- 溴蒽醌-2-磺酸钠盐) 优等品、合格品 301-萘酚-4-磺酸(NW 酸) 31 2-氨基-8-萘酚-6-磺酸( 酸) 干品、潮品干品:优等品、一等品 32N-甲基苯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331-萘酚优等品、合格品 34对氨基乙酰苯胺 #优等品、合格品 35三聚氯氰*一等品、合格品 36 2-萘酚-3,6-二磺酸二钠盐 (R盐) 干品、潮品干品:优等品、一等品 37 2-萘酚-6,8-二磺酸二钾盐 (G盐) 干品

9、、潮品 381-萘胺-4-磺酸钠优等品、一等品 391-萘胺*优等品、合格品 401-萘胺-8-磺酸(周位酸)干品、潮品 412.4-二氨基甲苯*#一等品、合格品 42N.N-二甲基苯胺*优等品、合格品 43邻硝基对甲苯胺*干品、潮品 44邻羟基苯甲酸(水扬酸) 45间苯二胺*# 优等品、一等品 46邻二氯苯*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47间氨基乙酰苯胺# 48对氨基苯磺酸 49 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 *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506-氯-2,4-二硝基苯胺* 513-氯-2-甲基苯胺*#优等品、合格品 52 间苯二酚(1,3苯二 酚)*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染料中间体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0、(2011) 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资深咨询师 协助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全国生产许可证咨询服务网 网址:SCXKZ.COM Mp:1860l663797 大相 3 产品单元产品单元 序序 号号 产品品种产品品种产品规格产品规格产品等级产品等级 53 对氯邻硝基苯胺(红色基 3GL)* 干品、潮品 54邻氯对硝基苯胺* 一等品、合格品 552,4-二硝基苯酚* 56对氨基苯酚*#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注:表中标*产品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标产品为剧毒化学品,标#产品为产业政策限制产品。 1.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染料中间体产品的,应当依法

11、取得生产许可 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染料中间体产品。 1.4 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 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变化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动态修订。 1.5 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 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2工作机构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 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 证管理的

12、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 承担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中 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 则;跟踪相关染料中间体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 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配合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染料中间体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审查部 地址:北

13、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 16 号楼 518 室 邮政编码:100723 电话:010-848850098488541884885339 传真:010-84885009 电子信箱:hgscb5009 联 系 人:陈瑞英孙琳 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查、批准、发证以及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染料中间体产 染料中间体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1) 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资深咨询师 协助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全国

14、生产许可证咨询服务网 网址:SCXKZ.COM Mp:1860l663797 大相 4 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2.4 染料中间体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 范围见附件 1。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动态 调整。 3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 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 2)。 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

15、件和检验手段(见 5.2、附件 2)。 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 2)。 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 2)。 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 5.1、附 件 2)。 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 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3.7.1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年本)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5 年第 40 号令) 的规定,铁粉还原法工艺列为淘汰类项目。 3.7.2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令第 397 号)规定,对于生产列入表 1 内标“*” 号产品的企业,应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4许可程序 4.1 申请和受理 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 别”栏填写“危险化学品”,“产品名称”栏填写“染料中间体”,“产品单元”栏填写“染料中 间体”,“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