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国际贸易管理措施

上传人:今*** 文档编号:109931456 上传时间:2019-10-28 格式:PPT 页数:151 大小:5.84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四章国际贸易管理措施_第1页
第1页 / 共151页
第四章国际贸易管理措施_第2页
第2页 / 共151页
第四章国际贸易管理措施_第3页
第3页 / 共151页
第四章国际贸易管理措施_第4页
第4页 / 共151页
第四章国际贸易管理措施_第5页
第5页 / 共15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四章国际贸易管理措施》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四章国际贸易管理措施(15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四章 国际贸易管理措施,出口管理措施,关税措施(关税壁垒),非关税措施(非关税壁垒),鼓励出口措施,出口管制措施,国 际 贸 易 管 理 措 施,进口管理措施,补贴措施,倾销措施,经济特区,其他措施,第一节 关税措施,1. 关税的概念,中国海关,进出口商品,缴纳关税,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关境(Customs Territory), 又称关税领域或税境,是指在同一领域内实行同一个关税税法,执行相同的关税制度的区域的总称。,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香烟 400支,酒精饮料 1500毫升,雪茄 100只,烟丝 500克,个人

2、通关设有绿色通道和红色通道:无携带物品选择绿色通道; 有携带物品选择红色通道。,入境:,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出境:,价值 5000元,http:/www.haiguan.info/Files/Documents/1594.Html,水客的现状、危害及打击,水客”这个名称来源于“水货”,以前指出海的海员携带少量物品到外埠出售赚点外快。现在是指受走私团伙雇用,以赚取“带工费”为目的,频繁往来于粤港、粤澳等之间,通过旅检等渠道,把涉税货物或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化整为零,携带、运输进出境的人员。,(2

3、)走私物品主要为体积小、价值大、科技含量高或品牌价值大、市场紧俏的应税商品,如手机等高科技电子产品,名牌穿戴用品,营养保健品等。此外,也包括毒品、货币、淫秽盗版光盘等非税物品。据悉,今年初,深圳海关根据前期情报经营,查获一起“水客”走私团伙走私钻石案,涉案钻石近2万克拉,该案案值1.66亿元,涉嫌偷逃税款3468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3人。,水客走私特点:,(3)走私隐蔽性强。通关时,“水客”多采用人身藏匿(冬季)、随身携带或行李装运等,甚至利用残疾人、老人、孕妇及未成年人等进行走私,隐蔽性强。近来海关发现,有水客集团在口岸附近临时要求旅客带东西过关,并向旅客支付一定费用。,(1)当前“水客”

4、走私呈现出群体化、职业化、团伙化的特点,职业“水客”在走私团伙操控下,进行着“蚂蚁搬家”式的走私,其性质几乎等同于有组织偷运。据海关介绍,每天在深圳、拱北各口岸往返带货的职业“水客”,在8000人以上,混杂在数十万客流之中,每天携带数量不等的物品频繁进出境,进出境次数少则3至5次,多则10余次,最多的一天可达50次以上。,2. 关税的性质,具有强制性、无偿性、预定性,是一种间接税,不能进行转嫁,与直接税相对。,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3. 关税的作用,关税的作用,形成财政收入,在当今,大多数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关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大大下降,如美国在1995年关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约为2%。但

5、在少数国家仍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如2009年巴哈马关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为37%左右。,调节进出口贸易规模和结构,4. 关税的种类,进口税,出口税,过境税,1、按照征收对象的流向分类,进口税,定义,Import duties 在外国商品输入时,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关税。 一般在外国货物直接进入关境或国境时征收,或者外国货物由自由港、自由贸易区或海关保税仓库等提出运往进口国的国内市场销售时在办理通关手续时征收。 进口税是关税中最主要的一种。,增加成本,提高价格,抑制进口,即保护性关税,增加税收,形成国家财政收入,即财政性关税,征税目的,进口税,普通税,最惠国税,根据是否签定最

6、惠国待遇条款,普通税 最惠国税,我国部分进口商品的从价税与从量税,进口关税对轿车价格的影响,进口轿车的国内市场价格 =,到岸价(CIF)+ 消费税 + 增值税 + 关税 + 国内其他费用,从2006年7月1日起,我国将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进一步讲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整车的进口税率由28%降至25%,车身、底盘、中低排量汽油发动机等汽车零部件的进口税率由13.8至16.4%降至10%。自此, 宣告我国入世承诺的汽车及零部件降税承诺已履行完毕。,出口税,定义,Export duties 出口国海关对本国商品输往国外时,对出口商所征收的关税。 目前大多数国家对绝大部分出口商品都不征

7、收出口税。,征税目的,增加财政收入,保证国内生产和生活优先供应,维持正常的出口秩序,保证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过境税,A国,B国,C国,过境税,大多数国家一般都不征收过境税。如果征收,仅征收 少量准许费、登记费和统计费等。,财政性关税,保护性关税,2、按照征税的目的分类,财政性关税,三个条件:,国内不能生产或无消费替代,有大量需求且弹性比较小,税率适中,保护性关税,工业保护性关税比农业保护性关税低,财政性关税正被保护性关税所替代,进口附加税,差价税,3、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特惠税,普惠税,进口附加税,Import surtaxes 指进口国政府对进口商品除征收一般性关税外,

8、还根据某种特定目的加征额外的关税,这部分额外的关税,被称为进口附加税,也被称为特定关税或特别关税 。,征税目的,改善国际收支,抵制倾销和补贴,实行歧视或报复,抑制进口短期内大量激增,征税的特点,目的明确针对性强,透明度不高,灵活性强,常见形式: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反倾销税,定义,指在裁定倾销成立时,就存在倾销的商品在进口时向进口商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裁定倾销成立三个条件:,存在倾销行为,指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在进口国进行商品销售的行为。,存在损害后果,指对进口国已经建立的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对正在建立的产业造成实质性阻碍或阻碍威胁。,存在因果关系,倾销幅度 =(正常价值出口

9、价格/CIF出口价格)100%,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第2条第2款规定了三种判定正常价值方法(市场经济国家):,非市场经济国家 采用替代国制度,正常价值的判定,同期正常贸易中出口方的国内市场销售价格; 批发价格、销售价格或一段时间内的加权平均价格 限制条件: 关联企业的价格 一定销售量的支持,相当于出口产品的5%以上; 价格形成的时间相对应 排除人为价格扭曲,如低于成本销售,正常价值指产品本来应当销售的价格。,正常价值的判定,向第三国出口的价格 产品可比、向所有第三国出口价格中较高、销售做法相似 限制条件: 不存在国内销售价格 出口国同类产品销量较低,低于5%一般不认为具有代表性 其他原因造成的不

10、适用 结构价格 原产国相同产品的生产成本+合理的管理费+销售费+一般费用和利润,出口价格的判定,正常贸易中,一国向另一国出口的某一产品的价格,也就是出口商将产品出售给进口商的价格(通常是FOB价格) 进口国首次转售给独立购买人的价格 条件 不存在出口价格(如易货贸易等) 价格不可靠,如价格补偿或关联企业 调查当局在合理基础上的决定价格,其中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另一方 双方直接或间接为第三方控制 二者共同直接或间接控制第三方,倾销的确定出口价格与正常价值的比较,WTO协议规定要公平比较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必须对两种价格进行调整,以使之具有可比性。,正常价值的调整,出口价格的调整,价格比较方法,同类

11、产品进口原产地的正常价值,同类产品进口原产地的正常价值,加权平均的正常价值与全部可比的出口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进行比较; 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逐笔对逐笔进行比较; 加权平均正常价值与单笔交易进行比较。 一种产品出口价格在不同购买者、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之间差异很大; 使用加权平均对加权平均进行比较有困难。,案例计算(加权平均对加权平均),单位:元,加权平均出口价(CIF)=410/450=0.91元/KG 调整后加权平均出口价(出厂价)=320/450=0.71元/KG 加权平均正常价值=3.2/4=0.80元/KG 倾销额=0.80-0.71=0.09元/KG,倾销幅度 =(正常价值出口价格/CI

12、F出口价格)100% =(0.81-0.71)/0.91100% = 9.9%,美国归零法1,请问: (1)不采用归零法,是否存在倾销? (2)采用归零法,计算倾销幅度?,差价税,滑动关税(Sliding Duty),最早始于英国,当某种本国生产的产品国内价格高于同类的进口商品价格时,为了削弱进口商品的竞争能力,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按国内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差额征收关税,叫差价税。,欧共体对农畜产品统一征差价税,中心市场 P=2,Cd=0.5,(口岸线),某国1,某国2,某国3,P=1 (C.I.F到岸价格),特惠税,指对来自特定国家的进口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互惠的,非互

13、惠的,不适用于最 惠国待遇原则,洛美协定,1975年,欧洲共同体对参加洛美协定的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的60多个国家和地区单方面给予特惠税。,第一,对来自该地区的全部工业品 、98%的农产品给于无限额的免税; 第二,对来自该地区的牛肉、甜酒、香蕉给于有限额的免税。,普惠税,指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优惠关税,普遍性即指所有发达国家对所有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优惠待遇,非互惠性即非对等性,是指发达国家应单方面对发展中国家提供关税优惠,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给予同等待遇,普惠制的目标:通过给惠国(发达

14、国家)对受惠国(发展中国家)产品给予减免关税待遇,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出口收益,促进发展中国家实现工业化,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非歧视性即指发展中国家都应不受歧视、无例外地享受普惠制待遇,普惠税与“最惠国税、普通税”的比较,普惠税 最惠国税 普通税 G.S.P M.F.N GEN. 美国:羽绒制品 0% 3.7% 60% 玩具 0% 6.8% 70% 欧盟:地毯 0% 8.9% 40% 茶叶 0% 4.7% 纺织品服装 9% 12% 绿豆 0% 10% 日本:香蕉 10% 40%,普惠制方案,给惠国,受惠国,1. 对受惠国或地区的规定 2. 对受惠产品范围的规定 3. 对受惠幅度的规定 4.

15、 对原产地的规定 5. 对给惠国的保护措施规定 6. 对有效期的规定,1. 对受惠国或地区的规定,确定受惠国名单或排除名单,如:美国GSP受惠国的排除名单为: 敌对国、OPEC成员、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是: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WTO成员,2. 对受惠产品范围的规定,确定受惠产品名单或排除名单,受惠产品名单:农产品较少,工业品较多 产品排除名单:少数敏感产品(纺织品、鞋类、皮革制品以及石油石化产品等都被排除在普惠制待遇之外),3. 对受惠幅度的规定,与MFN比较的优惠幅度,农产品减税幅度较小,工业品减税幅度较大。,4. 对原产地的规则,为了确定货物原产地而采取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原产地标准,直运规则,原产地证明书,完全原产地标准,实质性改变标准,强调“土生土长”,不含有任何国外的原材料、零部件或劳务。,税目改变标准以产品性质是否发生变化为标准。欧盟、挪威、瑞士、日本采用。,百分比标准以进口成分或本国产成分占整个产品价值的比重为标准。其他GSP给惠国采用。,四位数字级税号,其中任何一位数字的变化视为实质性变化。 例如:24039900烟草精汁24032200烟草制的卷烟,:(本国成分产品出厂价) 100% 35% :(本国成分产品出厂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