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复习提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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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法复习提纲整理一.总论1.税法的概念、实质、构成要素税法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总称。税法就是国家凭借其权力,利用税收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总则。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2.纳税义务人。即“纳税主体”主要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3.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有时也称为征税对象。主要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衣物所指向的物或行为。课税对象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都有自己特定的课税对象。比如,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就是应税所

2、得,增值税的课税对象就是商品或劳务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增值额。4.税目。指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它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比如,消费税具体规定了烟、酒、化妆品等14个税目。5.税率。指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1.比例税率2.累进税率3.定额税率6.纳税环节。指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如商品劳务税在商品或劳务的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等。7.纳税期限。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8.纳税地点。指根据各个税种纳税对象的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

3、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9.减税免税。 指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10.罚则。 指对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11.附则。一般都规定与该法紧密相关的内容。比如该法的解释权、生效时间等。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体现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税收是税法的具体内容,体现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 3.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治权利以法律、行政法规的形式确定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保证税收收入的实现。 (2)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归国家所有,既

4、不需要再直接归还纳税人,也不需要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3)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纳税人和征税标准等纳税行为规则,征纳双方都必须遵守,并在一定时间内是固定不变的。1、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2、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家立法)。 4、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 5、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 6、关税。 (

5、22个税种)7.税收法律关系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是税收制度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权划分有纵向划分和横向划分;包括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税权的划分是税收管理体制的核心。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一)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种类 税收立法权是制定、修改、解释或废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力。 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可以根据税种类型的不同、基本要素、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二)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全国性税种的立法2、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发布实行“条例”或“暂行条例”制定税法实施细则,增减税目,调整税率税法解

6、释权3、经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条例解释权制定税收条例实施细则的权力4、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全国性税种以外的地方税种的立法权(包括基金和费用)5、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省级政府:本地区地方税法的解释权制定地方税法实施细则权调整税目税率权、(2)从量定额征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适用单位税额(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办法5.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1.兼营不同税率消费品的税率确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2.酒及酒精适用税率的

7、特殊规定(l)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应按酒精所用原料确定白酒的适用税率。凡酒精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2)外购两种以上酒精生产的白酒,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税。(3)以外购白酒加浆降度或外购散酒装瓶出售,以及外购白酒以曲香、香精进行调香、调味生产的白酒,按照外购白酒所用原料确定适用税率。 凡白酒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4)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白酒勾兑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5)对用粮食和薯类、糠鼓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以白酒或酒精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配置酒、泡制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

8、税。(6)对用薯类和粮食以外的其他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薯类白酒的税率征税。6.特殊情况下消费税的计算 a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用于其他方面的规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7.进口应税消费品(1)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

9、价格消费税税率(2)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3)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四.营业税法1.营业税法和营业税的概念实在找不到营业税法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2.营业税的税目、税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营业税的税目按行业、类别共设置了9个税率也实行比例税率,共分三档:3、5、5-20。 有些具体情况难以确定纳税人,税法规定了扣缴义务人: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其应纳税款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10、;3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4单位或个人举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5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6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7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3.营业税的计税依据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3%。(交、建、邮、文)2、服务业、金融保险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5%。(服、金、转、销)3、娱乐业采用幅度税率5%-20%。4.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营

11、业额适用税率5.营业税的优惠 没找到。五.企业所得税1.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的概念、纳税人、税率企业所得税法是为了使中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缴纳企业所得税制定的法律。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所征收的一种税。它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重要手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一)居民企业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为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二)非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

12、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为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种类税率适用范围基本税率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两档优惠税率减按20%符合

13、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15%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预提所得税税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10%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2.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直接法、间接法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 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1)收入总额的确定收入总额的范围;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销售货物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14、接受捐赠收入; 其他收入。 (2)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准予扣除项目,是指按照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范围:成本、费用、损失、税金b部分准予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借款利息支出、工资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业务招待费、技术开发费等等。c不得扣除的项目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如担保支出、商业贿赂、单位领导个人消费等。3.其他规定亏损弥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 年。5年内不论是赢利或者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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