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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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 8.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可按表 3.0.8 划分。 8.0.2 表3.0.8 中地下防水、 混凝土基础、 砌体基础、 劲钢(管)混凝 土和钢结构子分部工程的施工工艺及验收分别按照本企业标准 地下 防水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ZJ Q08-SGJB 2082005、 混凝土结构工程 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 2042005、砌体工程施工技术标 准 ZJQ08-SGJB 2032005、钢结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ZJQ08-SGJB 2052005的规定执行。 8.0.3 分项工程、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 自检合格

2、的基础上进行。 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 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2 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3 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4 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5 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8.0.4 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 8.0.5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 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 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相应规范及本企业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 8.0.6 验收工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3、 2 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人员 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 3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基础 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见证检验。 8.0.7 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 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 80合格。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或 对试件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应采用钻芯取样,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 求可按合格验收。 8.0.8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按表8.0.8 填写。 8.0.9 地基基础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填表说明 8.0.9.1 表名及表头部分 1 表名: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名称填写要具体,写在

4、分部 (子分部)工程的前边,并分别划掉分部或子分部。 2 表头部分的工程名称。 填写工程全称,与检验批、 分项工程、 单 位工程验收表的工程名称一致。 表 8.8.8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结构类型层数 施工单位技术部门负责 人 质量部门负责 人 分包单位分包单位负责 人 分包技术负责 人 1分项工程名称检验批 施工单位检查评 定 验收意见 2 3 4 5 6 质量控制资料 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 报告 观感质量验收 验 收 单 位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总

5、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结构类型填写按设计文件提供的结构类型;层数应分别注明地 下和地上的层数。 施工单位填写单位全称。 与检验批、 分项工程、 单位工程验收表填 写的名称一致。 技术部门负责人及质量部门负责人。 地基基础分部或子分部应由 施工单位的技术部门及质量部门负责人签字。 分包单位的填写。有分包单位时才填写,无分包就不填写。分包 单位名称要写全称,与合同或图章上的名称一致。 分包单位负责人及 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填写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 8.0.9.2 验收内容填写(共4 项内容) 1 分项工程 按分项工程和施工先后顺序将分项工程名称填上,在第二格

6、内 分别填写各分项工程实际的检验批数量,即分项工程验收表上的检 验批数量,并将各分项工程评定表按顺序附在后面。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栏,填写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结果。 核查各 分项工程是否都通过验收,有关有龄期要求的试件的合格评定是否 达到要求;自检符合要求的可打“”标注,否则打“”标注。有 “”的项目不能交给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应进行返修达到合 格后再提交验收。 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查,在符合要求后,在验收意见栏内签注 “同意验收”意见。 2 质量控制资料 按本标准第 8.0. 3 条要求的工程验收文件和记录,逐项进行核查。 能基本反映工程质量情

7、况,达到保证使用功能要求,即可通过验收。 全部项目都通过,即可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栏打“”标注检查合 格。 并送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 在符合要求后,在验收意见栏内签注“同意验收”意见。 3 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地基基础工程有安全和功能的检查项目主要有: (1) 桩基检测报告; (2) 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 (3)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等。 检查检测报告和记录,核查每个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程序是 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测结果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检测报告的 审批程序、签字是否完整。在每个报告上标注“审查通过”标识。每 个检测项目都通过审查,即可在施工单位检

8、查评定栏内打“”标 注检查合格。由项目经理送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监理单位总 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查,在符合要求 后,在验收意见栏内签注“同意验收”意见。 4 观感质量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 2001 附录表 G. 0. 1-4 要求,地基基础工程无观感质量的验收内容, 但如有地下室且内墙面为清水混凝土时应进行观感质量检查。 8.0.9.3 验收单位签认 1 地基基础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都应 由项目负责人亲自签认。 2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必须由项目经理亲自签认。 3 监理单位作为验收方,由总监理工程师亲自签认。如果按规定 不委托监理单位的工程,可由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亲自签 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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