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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讲座,安徽省住建厅法规处 闫清华,一、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必备的能力,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能力 法制宣传教育的语言表达能力 对违法行为的分析判断能力 对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运行能力,二、行政处罚的内涵,(一)行政处罚的内涵(第三条) 1、主体: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 2、对象: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 3、前提:行政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 4、性质:以惩戒违法为目的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二、行政处罚的内涵,(二)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 A、性质不同 外部行政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 B、依据不同 外部抽象行政行为
2、内部抽象行政行为 C、救济途径不同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2、行政处罚和刑罚的区别,三、行政处罚法的亮点,不服可申辩 罚我先通知 我有改正权 罚得心服,四、行政处罚法的特点,统一、分层次的设定了行政处罚权 规范了行政处罚的主体 在行政处罚程序上注重对处罚权力的制约 重视对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利的保护,五、行政机关在适用行政处罚过程中常见的错误或失误,(一)程序方面 示证;处罚后补证;不告知或告知时间颠倒,或告知错误(如复议、起诉时间没有统一到复议法和行政诉讼的规定上来);证据保全不经批准或不登记或登记不细致明确;不执行罚、缴分离制度;等等等等。 (二)证据方面 不确实。用传来证据或大量言词证据定性;语义不通逻辑混乱;使得客观事实真相产生合理怀疑。 不充分。六合要素五大情节缺乏,形成不了完整的证据链。,五、行政机关在适用行政处罚过程中常见的错误或失误,(三)适用法律方面 不引用或只引用违法及处罚法条中之一;引用不具体;引用作废的法条;引用的法条与查明的违法事实不对应; (四)法律文书表述及制作、送达方面 语义不通,逻辑混乱;漏项;送达时间及方式上自相矛盾,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