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压缩机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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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 1:海宁市政府采购普通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试行) 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海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压缩机海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压缩机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JXGHZCY2019-019JXGHZCY2019-01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JXGHZCY2019-019 第 1 页 共 38 页 目目 录录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2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3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7 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开

2、标评标8 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格式13 第六部分第六部分 投标格式及要求投标格式及要求17 附件 1:报价文件封面及目录.17 附件 2:报价一览表.19 附件 3:资信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及目录.20 附件 4:投标人声明书.22 附件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3 附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4 附件 7:联合体投标有关格式.25 附件 8:人员配备表.27 附件 9:主要部件清单.28 附件 10:易损件及消耗品购买价格清单.29 附件 11:服务承诺.30 附件 12:项目要求.31 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JXGHZ

3、CY2019-019 第 2 页 共 38 页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一、采购项目 1 项目名称:海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压缩机 2 项目编号:JXGHZCY2019-019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内容: 序号采购内容单位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人 一水平整体式垃圾压缩机台10200海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共 1 个标项。 二、投标人资格二、投标人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 2 未在海宁市政府采购不诚信档案记录期限内。 三、投标保证金三、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0000 元,以网上在线支付等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 2.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文苑路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36142053002158 四、现场报名四、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 年 5 月 29 日2019 年 6 月 4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

5、公司(海宁市文宗南路 98 号汇银商务楼南 4 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 500 元(售后不退) ; 4.现场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现场报名; 5.现场报名时须携带: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 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返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2 天向招标人 书面说明放弃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 年 6 月 18 日下午

6、 14:30 时; 2.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海宁市文苑南路 138 号) 。 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JXGHZCY2019-019 第 3 页 共 38 页 六、联系方式六、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海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 联系人:褚先生 3 联系电话:13515731701 4 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 地址:海宁市文宗南路 98 号汇银商务楼南 4 楼 6 联系人:马先生 7 联系电话:13575326528(移动固话) 8 公告发布媒体: 和 。 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

7、文件 项目编号:JXGHZCY2019-019 第 4 页 共 38 页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名 称内 容 1采购人 名称:海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褚先生 联系电话:13515731701 2代理采购机构 名称: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文宗南路 98 号汇银商务楼南 4 楼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575326528 3项目名称及编号 海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压缩机(项目编号:JXGHZCY2019- 019) 4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 20 日历天内 5质保期不少于 2 年 6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

8、符合本项目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 1.4 条) 7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日期:2019 年 5 月 29 日2019 年 6 月 4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海宁 市文宗南路 98 号汇银商务楼南 4 楼) ;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 500 元(售后不退) ; 4、现场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现 场报名;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 标时间 2019 年 6 月 18 日 下午 14:30 9 递交投标文件和开 标地点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

9、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10 投标保证金额及交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30000 元,自助网上交纳,双方互不开具收据。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一日 16:00 前。 11 投标文件份数、包 装和盖章签字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报价文件和资信商务技术文件分开装订并 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 名称、 “报价文件”或“资信商务技术文件” 、 “在 2019 年 6 月 18 日 下午 14:30 之前不得启封”字样,且在封口盖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中凡要求盖章、签字处均须由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日历

10、天 13 参加开标人员和携 带证件 参加开标人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携带证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 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JXGHZCY2019-019 第 5 页 共 38 页 1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部分 15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 5%,在验收合格满 2 年后无质量服务和售后服务问 题的,不计息退还。 16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7 踏勘时间和集合地 点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18其他事项 1、更正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均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予以发布,并 视为向所有投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 2、本项目将对

1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期限截止 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 采购活动; 1 总总则则 1.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中所叙述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采购。 1.2 定义 1.2.1“招标人”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2.2“投标人”指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2.3“采购人”指海宁市环境卫生管

12、理处; 1.3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 1.4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项目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 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 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 联合投标协议书 ,格式见附件 7。 1.5 特别说明 1.5.1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1.5.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

13、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6 质疑和投诉 1.6.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质 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海宁市财政 局投诉。 1.6.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 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JXGHZCY2019-019 第 6 页 共 38 页 中使自

14、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 调查、答复和处理。 1.7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2 招招标标文文件件 2.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2.1.1 招标公告; 2.1.2 投标人须知; 2.1.3 采购需求; 2.1.4 开标评标(包含开评标程序,评标标准、修正原则、无效标条款等) ; 2.1.5 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2.1.6 投标文件格式; 2.1.7 本项目的更正公告。 2.2 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未 准时参加开标和询标,拒绝履行投标义务,是

15、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 招标文件的释疑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等疑问,要求进行解释的,请以书面形式(盖投标人公章) 在 2019 年 6 月 7 日 16:30 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做统一答复(更正公告) 。投标人未在规 定时间内提出疑问的,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2.4 招标文件的更正 招标人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和“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发布更正公 告,该公告视为向所有投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更正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按更正公告 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3 投投标标保保证证金金的的交交纳纳和和退退还还 3.1 投标保证金

16、的交纳: 3.1.1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形式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的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 3.1.2 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在线支付方式交纳,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一日 16:00 前到达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账户。 3.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2.1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并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协议)后 5 个工作日内, 通过网上在线支付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 3.2.2 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在线支付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不 计息) 。 3.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3.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3.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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