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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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法规简介,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 卞建峰,一、消防法规体系 法律 消防行政法规 消防技术法规 1、消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98年4月2日九届人大第二次常务 委员会通过,98年9月1日实施。 2、消防法规 (1)消防行政法规 国务院颁布的有关消防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2)地方性法规 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规定 陕西省消防条例,3、消防规章 国务院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 政府在自己权限范围内依法制定的规范性 文件 (1)国务院各部委颁布的有关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规定(61号令) (2)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 陕西省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陕西省消防产品管理

2、规定,3、消防技术法规 各部委或各地方部门制定的规范消防 技术领域中人与自然、科学技术的关系的准则和标准 消防技术标准可划分为 (按颁布机关划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以及地方标准 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制定,是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地方标准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只在本地有效,其他地区只作参考。 消防 技术标准可分为(按适用类型) 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消防产品技术标准,消防标准还分(按约束能力) 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 消防技术标准的规范和产品技术

3、标准一般都是 强制性标准 消防工程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消防产品技术标准 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消火栓箱 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目前我国消防法规体系建设情况 1、现行的消防法律有一部,即1998年4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由江泽民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同年9月1号施行的消防法。 2、消防行政法规有2部: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 3、公安部或公安部会同有关部委制定的消防规章有21部:列举,)它主要包括我们较常用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21部部委规章,,其他大多是一些行业规定,如粮油工业企业及粮油机械制造企业防火规则、棉花加工厂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等。 4、目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都根据本地消 防工作实际制定了地方消防条例或消防法实施办法。 5、目前,许多地方也制定颁布了地方政府消防规章。我省的陕西省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陕西省消防产品管理办法都属地方政府规章,它们目前纳入到政府法制办的修改计划之内,等到消防法修改出台之后再全面进行修改。 6、消防技术标准包括消防技术术语、符号等基础类标准,产品 的消防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分级方法类标准和工程建设消防设计、施工

5、、验收类标准。截止2005年12月31日,有效消防国家标准共134个,有效消防行业标准共117个。目前由公安部主编的我国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标准26部。,二、消防产品质量判定问题,市场准入规则 1、 强制性认证产品 应获得产品认证证书 2、型式认可产品应获得型式认可证书 3、强制检验产品应经过国家级检验机构检验,并 合格获得证书 4、消防车产品应列入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 品公告 获得强制性认证或型式认可证书的产品,应当使用 3C认证标志或型式认可标志 上述要求必须具备,否则,可认为改产品不能进入市 场,也可判定为不合格,强制性认证产品包括:火灾报警产品、消防水带产品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产品

6、、消防 车 。 型式认可产品:灭火剂、防火门、灭火器、消火栓、防火 阻燃材料、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仪、消防接 口、消防枪炮、建筑防火构配件 强制检验产品:除强制性认证产品、型式认可产品、上目 录产品外的其他消防产品均为强制检验产品,产品一致性判定问题,三、火灾隐患判定问题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 安全行业标准 GA6532006,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安部2006年10月25日发布,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火灾隐患: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 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重大火灾隐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火灾发 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特 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

7、重社会影响的各类 潜在不安全因素。,重大火灾隐患的直接判定 符合下列任意一条要素,且不符合可不判定为重大 火 灾隐患情形的,可以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1、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仓库和 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 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2、甲、乙类厂房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 3、甲 、乙类厂房 、库房或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 住宅或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4、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 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 5、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 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

8、、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 定灭火、冷却设施。,可不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形 有下列任一种情形可不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a) 可以立即整改的; b) 因国家标准修订引起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 外); c) 对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进行了消防技术论证,并已采取 相应技术措施的; d) 发生火灾不足以导致特大火灾事故后果或严重社会影 响的,四、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火灾等级: 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火灾: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 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 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 伤,或者5000万元以

9、上1亿元以 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较大火灾: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 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 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至10月份,全省共发生火灾6251起,死34人,伤25人,受灾1565户,烧毁建筑6742580.7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3413856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起数上升2%,死亡人数下降3%,受伤人数下降19%,直接财产损失下降19%。其中发生重大火灾6起,死1人,伤6人,直接财产损失2378900元。,五、 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 (一

10、)灭火器分类 按其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 按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可分为:储气瓶式、 储压式、化学反应式; 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又可分为:泡沫、干粉、卤代烷、 二氧化碳、酸碱、清水等。 (二)灭火器的标识(灭火器上的字母代表什么) 灭火器型号应以汉语拼音大写字母和阿拉伯数字 标于筒体,如“MF2”等。 其中第一个字母M代表灭火器, 第二个字母代表灭火剂类型(F是干粉灭火剂、FL是 磷铵干粉、T是二氧化碳灭火剂、Y是卤代烷灭火剂、P是泡沫、QP是轻水泡沫灭火剂、SQ是清水灭火剂),,后面的阿拉伯数字代表灭火剂重量或容积, 一般单位为每千克或升。 (三)灭火器的报废年限 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

11、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 8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 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推车式1211灭火器10年;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另外,应报废的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筒身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内容如下:“报废”二字,字体最小为25mm25mm;报废年、月;维修单位名称;检验员签章。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12、四)灭火器配置注意事项 1、灭火器的适用范围 扑救A类火灾可选择水型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磷酸铵 盐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扑救B类火灾可选择泡沫灭火器(化学泡沫灭火器只限 于扑灭非极性溶剂)、干粉灭火器、 卤代烷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 扑救C类火灾可选择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二氧化 碳灭火器等。 扑救D类火灾可选择粉状石墨灭火器、专用干粉灭火 器,也可用干砂或铸铁屑末代替。 扑救带电火灾可选择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二 氧化碳灭火器等。,2、要考虑灭火器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 火灾危险等级越高,则单位剂量灭火器的保护面积越小,为了方便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应选用较大灭火级别的灭

13、火器,如堆场、汽车库可选用大型 3、要考虑不同类型灭火器之间的相容性 不同类型灭火器所充装的灭火剂不同,在灭火时,不同的灭火剂可能会发生反应,导致不利于灭火的反作用。因此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 4、要考虑不能过于集中或分散布置 一个配置点最少配置2具,最多不超过5具 5、要考虑灭火器的操作方法相近。 各种灭火器的操作方法不尽相同,为了方便用同一操作方法使用多具灭火器顺利灭火,同一场所最好采用同一类型的灭火器,或选用同一操作方法的灭火器。,五、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合理设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预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重要基础和条件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不按要求设置; 2、安

14、装不符合规定(位置、间距等等); 3、没有接通,当作摆设; 4、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一)应急照明 1、应设置应急照明的场所 公共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以及避难层(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人员密集场所;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的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 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排烟机防、供消防用的蓄电池室、电话总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场所。,2、应急照明设置要求 疏散应急最低照度0.5勒克斯(地面); 火灾时仍须坚持工作的场所,应急照明的照度应保持正常工作的照度; 应急照明

15、灯具应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 应急照明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时,电池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时,连续供电时间为30分钟。,(二)疏散指示标志 1、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的场所 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楼梯口必须设置; 高层建筑(除二类高层建筑外)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2、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走道内的标志要设置在走道及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 走道内两个标志之间的间距不能大于20米; 蓄电池的供电时间不能低于20分钟超高层建筑时不能低于30分钟; 标志要用标准样式。,注意蓄光型应急灯的使用场合问题 关于大型商场指示标志问题,陕西省人民

16、政府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责任书 (20062007年)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条例,加强我省各行业消防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签订此责任书。 一、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 (一)高度重视和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各行业的法人代表为本行业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一名负责人为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人。,2、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本行业系统的职责。 3、建立消防例会制度,每年研究解决重大消防问题不少于6个。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建立建全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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