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企业所得税会计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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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一),教学内容: 1、企业所得税概述 2、企业所得税计算 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教学重点和难点: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了解纳税义务人、资产的税务处理,明确税收的优惠政策,会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开篇讨论题 张晓敏大四到一个企业财务部实习,指导教师李经理给小张一份资料,要求她计算一下所得税额。该资料的主要内容是: (1)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从被投资企业取得投资收益120万元,购买国家金融债券取得利息收入30万元。 (2)主营业务成本1000万元。 (3)期间费用500万元,其中有招待费50万,广告费100万元

2、。 (4)将一批产品通过民政部门捐给了灾区,该批产品成本价100万元,公允价值150万元。 张晓敏用不到5分钟就计算好了并交给了李经理,数额为(2000-1000-500+50)*25%=137.5万元。 李经理看后,笑了笑。你认为,这个笑是肯定还是否定?为什么?,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一、企业所得税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所得税自1799年在英国创立以来,在200余年的时间里,得到了迅速发展并日臻完善,现已成为现代经济生活中被人们普遍熟知的经济现实,并被冠以“良税”之称。,所得税分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类。企业所得税是对有关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所得

3、和其它所得依法征收的税种,而个人所得税是对自然人因从事劳动、生产经营和投资等各项活动取得的各种应税所得征收的税种。在我国的一个特定时期,由于历史原因和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企业所得税又分为内资企业所得税和外资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所得税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简称)两种。,1979年以前我国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实现的利润直接上交给国家。1979年以后进行了一系列利润分配制度改革,如“利润留成”、“利润包干”等办法。1983年上半年实行第一步利改税,即对国有工业、商业、交通企业征收所得税;1984年10月又推行第二步利改税,即国有企业只要有所得都交企业所得税;1985年对集体企业征收所得税,

4、1988年对私营企业征收所得税。1993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统一了企业所得税制。在此之前,即1991年4月9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两税合一。,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一) 纳税人定义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二)纳税人分类 作为纳税人的企业,税法将其分为两类: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这两类企业纳税义务不同。,“居民”是国际税法上的重要概念。在国际上,不同社会形态的国家、同一社会形态在不同国家、同一国家在不同时期,由于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背景不同,对居民的

5、称谓及法律界定各异。战后,随着国际经贸关系的发展和税法惯例的国际化,国际税法学界对居民这一概念已逐步达成共识,即按照一国法律,依住所、居所、管理场所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标准,负有纳税义务的人。,1、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几点解释: (1)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3)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

6、制的机构。,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三)纳税义务 1、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

7、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三、纳税对象 应纳税所得 (一)所得包括的范围 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二)境内外所得确定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8、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四、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

9、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一)计税收入总额 所得税的计税收入与会计收入密切相关,但又不一定等于会计收入。因为有的尽管不是会计收入但按税法规定要计税,有的虽然是会计收入但按税法规定却要从应税收入中扣除。列入计税收入的主要项目如下:,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1、基本收入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2、 “视同销售”的收入 包括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

10、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收入。,(二)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三)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注意:不征

11、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区别 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征税收入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在理论上不征税收入是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自始不成立。,免税收入是属于政府根据经济政策目标的需要,在一定时间免予征税,而在一定时期又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属于税收优惠。从理论上看,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已成立应收之债,免税属于纳税义务的消灭,“对法定应纳税额不予征收”,是国家单方消灭其与纳税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四)各项扣除 1、扣除项目的基本范围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

12、税额时进行扣除。 ( 1)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2)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3)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包括: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 (4)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例:,资料:某企业2010年3月份收支如下

13、: 收入总额2000万元; 成本1000万元; 管理费用500万元; 财务费用200万元; 销售费用100万元; “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50万元; 房产税20万元; 月底盘点材料非产损失一批账面成本10万元,责任人赔款了8万元。 要求: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答案:计税收入=2000万元 成本=1000万元 费用=500+200+100=800 税金=50 损失=3.7 应纳税额=(2000-1000-800-53.7)*25%=,2、一些扣除项目的标准规定 (1)工资薪金 扣除标准全额扣除。 工资薪金范围限定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

14、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2)三项经费 扣除基本规定:限额扣除 具体标准: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3)企业为职工支付的“社会保险费” 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 “五险一金”可以扣除。 (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在规定范围和标准内支付的补

15、充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以及人身安全保险可以扣除; 企业为投资人和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不得扣除。,(4)利息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5)借款费用 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存货(建造期满12月): 建造期间的资本化 交付使用后的收益性支出 2)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合理的不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6)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

16、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7)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8)环保基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9)保险费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10)租赁费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1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12)提取环保专项资金可以扣除 (1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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