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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慈利县原属国家统招统分大中专毕业生关于对慈利县1995年至2000年间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信访事项处理办法申请复核的报告尊敬的张家界市政府领导:首先感谢市政府领导对慈利县1995年至2000年原属国家统招统分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未实际到岗问题的重视和关心!从你们身上我们看到了党和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帮助,看到了共产党有错必纠的光辉品质和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工作作风,使我们终于看到了解决问题的曙光!2014年2月18日,慈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慈政办发20145号文件公布了慈利县1995年至2000年间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信访事项处理办法(以后简称处理办法),对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四条处理原则和三条解
2、决办法(见附件),该处理办法明确了政府在此历史遗留问题上的责任,并承担了解决此问题的部分责任。但是,我们认为处理办法有违国家相关历史政策,安置方案单一,补偿性质认定不准确。因我们不接受慈利县政府出台的处理办法,2014年3月31日4月2日,三十多名同学及家属连续三天到市政府进行上访,表达我们的诉求。当时市政府信访局接访后,杜市长在4月1日下午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及慈利县人社局领导召开了专题讨论会,4月2日给我们作出口头答复:已经要求慈利县政府认真分析上访原因、换位思考、妥善解决上访群体的诉求!并要求慈利县政府在4月30日之前书面答复信访人,回复情况上报至市政府。4月8日,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慈利县
3、政府才同意4月20日之前给我们书面答复,4月24日给了书面答复,答复内容没有正面回复我们的诉求,并维持处理办法,5月12日,我们到县政府信访局复查复核办公室递交了复查申请报告。5月28日,县政府信访局复查复核办公室出具了书面的复查答复意见。复查答复意见依旧维持处理办法,对我们的诉求不予回应,并以“按照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程序规定,对初级答复意见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不能直接进入复查程序”为由,不予复查。 背景说明:就在我们一部分同学在维权的时候,县政府采取各种分化、打压手段,使得很多同学出于无奈提交了申报审批表,也就是被迫同意了处理办法。县政府办公室的初级答复和县政府信访局复查复核办公室出具了书面的复
4、查答复意见都没有支持我们的正当诉求,因此,我们请求市政府对慈利县政府的慈政办发20145号文件公布的慈利县1995年至2000年间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信访事项处理办法以及我们的诉求(见附件)进行复核。我们申请复核的理由如下:一、 因为国家统招统分,我们上学时已经无田无土;因为工作分配没落实,导致我们连基本的生产资料都没有,我们的身份政府一直没给我们定位(永定区和桑植县都承认我们为待岗身份);二、 因为国家统招统分,我们就属于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根据“湘人发(2005)171号”文件,我们应该在事业单位招聘中享受免试聘用资格;三、 在等待工作分配的十多年中,我们的生存情况各有差异,对现在的解决方案有
5、各种需求,但是县政府的处理办法是“一刀切”, 没有体现出人性化;四、 我县已有部分同期统招统分毕业生已经得到妥善安置和处理(例如:王东红强烈要求上班,政府就能安排她上班,我们反复强烈要求上班,为什么不予理会?);而慈利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处理办法并没有妥善处理和合理解决以上问题。现针对该处理办法的三条解决办法分别陈述我们不能接受的理由如下: (一)帮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对确认符合条件的对象,以办理补缴手续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按20%缴费比例,帮助其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方式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起止时间段为毕业生分配当年的9月1日至2013年
6、12月31日。但最早不能早于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建立个人账户时间(1995年10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对象,已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时间段不予补缴。期间,属于参保对象个人缴费的,凭参保缴费有效凭据退还,但退还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本办法为其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按2013年补缴标准计算)。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对象,应当自公示之日起60日内提交参保缴费有效凭据,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全额承担,自2014年至2016年分三年预算拨付到位。不能接受的原因:我们是被迫待岗的国家干部身份,政府不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为我们购买养老保险,而应该按在编干部身份从毕业分配的年限开始
7、缴纳各项社保(三险一金)。“已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时间段不予补缴”,这是我们应该享受到的福利,有什么理由不予补缴?所以已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时间段政府也应如数补缴(追缴)社保。(二)给予经济补偿。对确认符合条件的对象,比照失业保险金发放计算办法及标准规定,给予24个月经济补偿,按月发放。不能接受的原因:我们是被迫待岗的国家干部,即便是比照也应该比照在岗干部(公务员)的身份逐年逐月一次性补发毕业至今基本工资作为我们的待岗工资。因为我们没有在相应岗位上付出劳动,所以只要求补发基本工资作为待岗工资。(三)给予安置补偿。对确认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略高于原县属破产改制企业人员安置补偿的平均标准,给予2
8、.5万元安置补偿,一次性发放。不能接受的原因:我们要求进编上岗,请政府归还原本属于我们的编制和工作机会。这个所谓的安置补偿,根本不具有安置性。我们需要的是工作,是从根本上解决我们的生计问题。一次性给予2.5万元的安置补偿,其安置意义何在?我们现在才三十多岁,按正常退休年龄60岁来看,还有接近三十年,三十年的工作机会就用2.5万元来安置了?这个补偿金额是十几年前的补偿标准,我们不能接受。我们知道这属历史遗留问题,错不在本届政府,也理解政府面临的困难,但是慈利县政府办公室公布的处理办法方案极不合理,没有真正正面回应我们的诉求,我们没有选择,补偿标准也实在太低,我们都不能接受。我们这么大的群体,每个
9、人现在面临的困难和需求是不同的,需要多种选择。在我们多次维权表达对处理办法不能接受的 情况下,慈利县政府对我们的诉求一直不予理睬,无视我们的诉求,一副官僚主义做派!我们分配未落实,过错方是以县政府为代表的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各乡镇或县直企事业单位,凭什么过错方说怎么办就怎办呀!这样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态度是在诚意解决问题吗?我们认为这是在推脱责任,是行政不作为!是行政违法行为!综上所述,我们1995年至2000年间未上岗大中专毕业生重申无法接受慈利县1995年至2000年间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信访事项处理办法。并且强烈要求张家界市政府督促慈利县政府坚持依法依政策的原则、坚持尊重历史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
10、则妥善解决。我们要求的解决方案如下:一、对过去十数年待岗承受苦难的补偿(此项补偿应该每个合格人员均享受):(一)经济补偿:比照在岗干部(公务员)的身份逐年逐月一次性补发毕业至今基本工资作为我们的待岗工资。(二)社会保险:由政府按在编待岗人员身份补缴毕业至今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三险一金);对部分人员部分时间已经购买者,政府也应按数追缴。二、当前安置方案:(一)2014年6月份之前为我们原国家统招统分毕业生解决正式编制的工作岗位,从毕业年份开始计算工龄。(二)对于不能安排工作只能自谋生路的原分配到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原国家统招统分毕业生,由政府给予一次性安置补偿0万,扶贫无息贷款10万。(三)对于
11、未选择自谋生路,短期内也未能进入编制工作的,由政府继续按在编待岗人员身份发放基本工资和缴纳三险一金直到上岗。过错属于历史,生活仍要继续。十数年来社会的鄙夷、待遇的不公、生存的艰难、维权的辛酸不用一一尽诉。我们不是刁民,我们都有家庭,也要过正常的生活,也不想将时间一直浪费在上访维权路上。但我们的权益十多年前就已受到极大损害,现在,我们希望能有合理的安置和补偿,如果政府仍然像之前的漠视,我们只能维权到底。就像某些人所说的:十多年都等了,还怕再等个几年!我们坚信,政府必将直面现实,问题终将会圆满解决。现在我们国家在倡导走群众路线,请政府公平合理解决好老百姓的诉求,踏踏实实的走好群众路线!慈利县199
12、52000年大中专毕业未分配维权人员 2014年6月23日附件1:历次信访记录1、2012年3月,5人一行到县政府信访接待室,半月左右回复2003年已经处理。2、2012年5月,20多人到县政府上访,回复是7月开始身份登记。同期永定区也在8月开始信息登记工作,但不承认定向属统招统分,把定向排除在外。3、2012年9月后陆续少量人员上访,要求公布合格人员名单,迟迟无果。4、2013年5月8日,一行50多人强烈要求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及出台解决方案,政府承诺9月底出台合格人员名单及方案。5、2013年10月,期间因为政府没有兑现9月底公开名单和方案的承诺,我们集体到县政府进行上访,政府以信息核查工作复
13、杂为由,再次推迟公布方案,但没具体日期。6、2013年11月,因不承认定向是统招统分,多次递交从国家政策网上下载的文件,但县政府都不予认可,但承诺会安排工作组人员查阅相关文件并参考永定区的解决办法,但一直无结果。我们11月初到市档案局找到文件原件并复印后政府才承认定向属统招统分,但又以要核查定向生的信息为由把名单和方案公布时间推迟到2013年年底。7、2013年12月29日,我们50多人到县政府强烈要求政府出台方案,政府又再次推迟公布时间至阴历年底。8、2014年1月28日,阴历2013年腊月28,我们再次到县政府要求公布名单及方案,政府无理由推迟。9、2014年2月9日,18人到市委信访接待
14、办公室,县信访局及此事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市委接访,并承诺于2014年2月12日到县政府信访局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舒洪波接访并公布方案。10、2014年2月12日,一行50多人到县政府信访局,舒洪波副县长接访,并承诺于2014年2月19日公布名单及方案。出示了慈利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总第18次(2014)1号第1、8、9、10页(附件2),该会议纪要中形成了对我们维权诉求事项的处理意见如下: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1)帮助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起止时间为毕业生分配当年9月1日(1995年毕业生从当年10月开始)至2013年12月31日,所需资金由县财政从2014年开始至2
15、016年结束,分三年预算拨付,具体金额由县人社部门按有关政策计算后向县财政申报;(2)比照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给予24个月的经济补偿,所需资金由县人社局负责筹措;(3)按照略高于原县属破产改制企业人员安置补偿的平均标准给予一次性安置补偿,所需资金由县人社局负责筹措;(4)对大中专毕业生重新分配工作的信访诉求不予支持。11、2014年2月19日公布方案及合格人员类别,合格人员名单承诺7日后公布,但方案与我们的诉求差别极大,我们都不能接受。之前维权学生代表与政府沟通过程中,曾约定政府会召开常委会专门研讨维权学生的解决方案,并将要求3名学生代表列席会议,但是此次公布的解决方案(慈政办发(2014)5
16、 处理办法)在常委会讨论时仅仅一名维权学生代表张嵘参加,即使学生代表同意此处理办法,也不能代表全体维权同学的意愿。12、2014年2月25日26日,维权学生及学生家长一行24人前往省委及省政府、人社厅、教育厅陈述慈利县政府的不合理方案,讨要说法,省信访局开具了致张家界市政府的交办函。13、2014年2月27日,维权学生及家属40余人到张家界市政府,要求市政府领导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为我们做主,当天慈利县戴必欣副县长带队表态,说李军县长将于3月7日接访(后又通知改为3月11日)。14、3月11日,李军县长在慈利县政府信访接待大厅接访,参会的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十余人,维权同学及家属有八十余人到场。会上李军县长表示,县政府办公室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