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谷围大学城水务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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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谷围(大学城)水务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会议纪要(十届2012110号)和2月8日市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新型城市化发展要求和本区域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一、基本原则全面实现根本改善大学城河涌水质,基本解决区域内涝问题,完善大学城外江防洪潮体系建设,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保障供水安全,为市委、市政府打造国际一流大学园区,建设“文化之城、创新之城、生态之城”提供有力保障。番禺区水务局为大学城水务行业属地管理单位。二、河涌综合整治及管理区域内河涌由番禺区水务局统一整治和管理。河涌的管理范围为蓝线划定的范围。未划定蓝线的河涌,其管理范围为

2、两岸堤防背水坡脚以外15米之间的全部区域。(一)综合整治1.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河涌整治方案提出建议或意见,并派专人联系协调施工问题。2. 各单位应无偿向番禺区水务局提供河涌整治施工走廓和用地,协助办理施工车辆和人员进出本校证件手续。3. 各单位应配合番禺区水务局向相关人员做好河涌整治的宣传工作。4. 在河涌上修建拦河闸、坝,其设计、施工、监理须由具备水利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番禺区水务局审批。(二)河涌管理1. 各单位需尽快无偿将本校红线内河涌等水利设施移交给大学城水利工程管理所管理,并配合制定河涌及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方案。2. 各单位要积极落实本单位防汛预案、责任人,与小谷

3、围街、大学城水利工程管理所联动做好本校区防洪抢险工作。3. 各单位要自觉遵守河涌、堤防、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未经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擅自在河涌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如确需在河涌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建设活动,事先同番禺区水务局沟通,并办理行政许可手续。4. 各单位要配合做好河涌维修养护、管理、宣传等工作。指定专人联系、协调解决河涌管理问题。发现堤防隐患、河涌淤积、河涌水质异常问题应及时通报。发现水事违章行为应及时教育、劝阻。三、排水设施改造及管理区域内排水设施的行政管理工作主管单位为番禺区水务局。排水设施是指用于雨水或者污水收集的管道、沟渠、泵站(房)及闸门、雨水口、检查井等附属设

4、施。排水设施包括公共排水设施和自用排水设施:公共排水设施是指主要由政府投资建设的、供公众使用的排水设施;自用排水设施是指由单位或者个人自行建设的、供特定区域专用的排水设施。 (一)排水设施建设1. 番禺区水务局负责高校红线范围外排水设施(含4个保留村排水设施)的建设;高校红线内排水设施原则上由各高校负责建设,也可委托番禺区水务局统一组织实施。2. 区域内新建项目应当实行雨污分流;改建、扩建的项目需配套建设排水设施的,应当实行雨污分流。已实行雨污分流的区域,禁止单位或者个人混接污水管与雨水管。3. 排水设施建设工程应符合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及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有关设计、施工的要求和规定。

5、4. 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统称排水户),应当向番禺区水务局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排水。 (二)排水设施养护和管理1. 番禺区水务局负责高校红线范围外排水设施(含4个保留村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市污水治理责任有限公司负责污水泵站的维修养护;各高校负责高校红线内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2. 番禺区水务局定期(每季度一次)对各单位的管网维护质量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加强行业监管,提供业务指导。 3. 排水设施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排水管渠维修养护技术规范(DBJ440100/T 146-2012)、广州市排水设施维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及养护维修协议的要求,进行排水设施

6、的养护维修,保障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4. 排水设施维修养护工程应符合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及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有关养护维护的要求和规定。四、供水设施建设及管理区域内供水管网分高质水、杂用水两套管网。高质水适用于生活给水;杂用水仅适用于公共的消防、绿化、保洁等非生活用途。市政注册水表之前的高质水管网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维修养护;市政注册水表之前的杂用水管网由大学城投资公司负责维修养护;市政注册水表之后的高质水、杂用水管网由各业主单位负责维修养护。(一)供水设施建设1. 供水管网的新建、改造要严格按规范进行施工,高质水、杂用水管道应各自有统一,杂用水管网不得进入建筑物内,防止与高质水混接。市自

7、来水公司无偿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2. 高质水、杂用水应选用不同管材加以区分,高质水管道室外埋地部分可选用PE或球墨铸铁管,室内部分采用PPR、不锈钢管等新型管材,杂用水管道可选用钢塑复合管等。3. 高质水、杂用水市政供水水量、水压不能满足需求时,应设置二次供水设施。高质水采用叠压供水系统供水时,应征得市自来水公司同意,并符合相关规范;杂用水宜设置储水池加压用水、减少能耗。二次供水系统的加压管网不得与直供系统管网连通。高质水二次供水系统应按CJJ140规定设置消毒设施。4. 建筑物均应安装水表计量本建筑总用水量。建筑物内应按照不同用水性质、不同用水单元分类装表、计量用水,计量分表应集中安装在

8、各单元外或水表间内。(二)供水管理1. 高质水、杂用水管道应明显标示区分,杂用水用水点应有明确禁止饮用标示。2. 各高校及业主单位应按照广州市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办法,加强对各类储水设施的巡查、清洗保洁,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高质水储水池清洗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发现水质污染应及时清洗。清洗人员应具备从业资格,清洗后水质应按规定送检,取得合格证明。使用消毒设备应及时对其工况进行检查,确保有效。3. 各高校及业主单位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各类供水管线巡查,建立供水设施巡查维护台帐、档案,及时更新维护记录。每月通过各水表读数校核用水量,及时堵塞管道渗漏,杜绝浪费用水;埋地管线探漏每年不少于一次。4. 因工程施工、维护等原因需中断供水的,各高校及业主单位应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受影响的用户。连续停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必要时,应及时联系市自来水公司提供帮助。5. 管道维护、更新后应及时更新相关管理图册,保证管道走向与图纸一致。外露管道应标明用途、流向。各类标示应清晰、可辨,每年不少于一次进行油漆、翻新。6. 大学城投资公司、各高校及业主单位要加强各自管理范围内各类消火栓系统的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修复,保证其正常使用。每季一次进行开关完好性检查,及时对缺损部位进行修复及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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