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水平提高定额大规模流数据集成与分析技术北京市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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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研水平提高定额大规模流数据集成与分析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招标文件招标编号:1707-HXTC-IJ1220采购人: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4一 说 明41.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42资金来源53投标费用5二 招标文件64.招标文件构成65.招标文件的澄清76.招标文件的修改7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7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78.投标文件构成89.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810. 投标报价911.投标保证金1012.投标有效期11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2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15.投标截止

2、期12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3五 开标及评标1317.开标1318.组建评标委员会1419.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1420.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1521.比较与评价1522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16六 确定中标162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624确定中标人172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1726中标通知书1727.签订合同1828. 履约保证金1829. 质疑与投诉1830. 中标服务费1931.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9第二章 合同一般条款211 定义212 技术规范213 知识产权214 包装要求225 装运标志226 交货方式227 装运通知238 付款条件239 技术资料

3、2310 质量保证2411 检验和验收2412 索赔2513 延迟交货2614 违约赔偿2615 不可抗力2616 税费2717 合同争议的解决2718 违约解除合同2719 破产终止合同2820 转让和分包2821 合同修改2822 通知2823 计量单位2824 适用法律2925 履约保证金2926 合同生效和其它29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货物类)30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30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3附件1投标书(格式)34附件2投标一览表36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37附件4 货物说明一览表38附件5 技术规格偏离表39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40附件7业绩证明文件41附件8资格证明文件(

4、格式)42附件9售后服务承诺书59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60附件11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样本)62附件12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样本)(中标后开具)65附件13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68第五章 投 标 邀 请69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72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74第八章评分标准75第九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78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 说 明1.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1.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指有本招标文件所列货物需求的北方工业大学。“招标代理机构”指接受招标人委托,负责组织本项

5、目招标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九章所列所有货物及与之相关的服务。“潜在投标人”指已经获得招标文件的合格供货商。“投标人”指获得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货商。“中标人”指经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并获中标通知书的供货商。1.2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1.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1.2.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1.2.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6、财务会计制度。1.2.4投标人所投货物如有涉及到节能产品、环境标识产品,应遵守相应政策法规的规定。1.2.5本次招标产品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第九章。1.2.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1.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活动。1.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1.3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7、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所涉相应分包的投标。1.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1.5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1.5.1提供虚假的资料。1.5.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6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1.7除以上条款外,合格的投标人还需满足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资质要求。2资金来源2.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

8、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二 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九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合同一般条款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货物类)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投标邀请书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第八章评标标准第九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4.2投标人须检查招标文件的页数,若发现有任何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必须立即通知招标人,以便及时纠正上述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包括

9、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格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认为确有必要的,将予以澄清,澄清相关规定参照本须知6.1。6.招标文件的修改6.1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

10、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2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否则招标采购单位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6.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7.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货物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

11、的内容拆开投标。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附件1投标书(格式)附件2投标一览表(格式)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附件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件7业绩证明文件附件8资格证明文件附件9售后服务承诺书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1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样本)附件12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样本)(中标后开具)附件13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8.2除上述8.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

12、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 9.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9.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证明文件以投标书附件的形式编写,投标书附件的幅面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并按投标文件统一编码及装订。它包括:9.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9.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9.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

13、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9.3投标人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它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投标人选用的标准、牌号或分类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要求。10.投标报价10.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0.3.1 投标货物包括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10.3.2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10.4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10.3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买方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10.5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20.3条规定,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0.6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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