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服务相关法律(2019)考试辅导第43讲_侵权法律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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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3单元 侵权法律制度考点一:侵权行为(1级)侵权行为,是指因不法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而依法律的规定,应对所生损害负赔偿责任的致害行为。【提示】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注意】侵权责任法意义上的“权”(民事权益)指的是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并不包括依合同享有的债权(相对权)。合同债权受到侵害时,主要通过违约之诉解决。【链接】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

2、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案例1】甲委托乙保管一批货物:(1)如果甲拒不支付保管费,仅构成违约,乙享有的是“合同之债”,不能主张甲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2)如果保管期间,乙擅自将货物转让给丙并完成交付,乙一方面违反了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另一方面侵害了甲的所有权(违约和侵权竞合:甲有权选择依合同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或依其享有的所有权要求乙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案例2】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乙经甲同意后,将房屋转租给丙;丙是一名飞镖爱好者,经常在家练飞镖,将房屋墙壁凿得惨不忍睹。在本案中,由于租赁合同分别在甲和乙、乙和丙之间成立,由于甲、丙并不是同一个合同的当事人,甲无权直接要

3、求丙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甲可以基于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直接要求丙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真题多选题】韩某患病去医院治疗,需要开刀手术。陈医生为韩某施行手术,将纱布遗留在韩某体内。在韩某接受复查时,张医生发现这一情况,并经再次手术,才将纱布取出。下列关于本案性质、提起诉讼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1年)A.本案性质属于违约而不是侵权B.本案性质属于侵权而不是违约C.本案性质属于违约和侵权的竞合D.韩某只能选择侵权或者违约中的一项向法院提起诉讼E.韩某可以向法院同时提起违约诉讼和侵权诉讼【答案】CD【解析】(1)韩某与该医院之间存在医疗合同关系,陈医生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医院未能适当履行

4、合同,构成违约;(2)韩某的人身权受到侵害,陈医生的行为构成侵权,侵权责任主体为该医院;(3)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考点二:侵权法的归责原则(3级)归责原则,是确定责任归属所依据的标准或准则。归责原则是侵权责任法的核心,影响着侵权责任法对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免责及减责事由的确立。1.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注意】除法律作出特别规定的外,一般侵权行为均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进行归责。2.过错推定责任原

5、则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1)加害人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方能免责。(2)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法律即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确定加害人须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3)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必须是法律的明确规定。【提示】如: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3.无过错责任原则(不问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1)不考

6、虑行为人有无过错;(2)以法律有明确规定为前提;(3)只有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时,行为人才能主张免责。【真题单选题】下列法律原则中,属于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的是( )。(2018年)A.诚实信用原则B.公序良俗原则C.过错责任原则D.平等原则【答案】C【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确立了三项归责原则,即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考点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3级)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具体侵权责任的各种必要条件。1.损害损害,是侵害行为所造成的一种后果,具有对于受害人不利的属性(体现为受害人死亡、人身伤害、社会评价降低、精神痛苦、疼痛以及各种形式的财产损失)。原告应当对损害之存在

7、、损害的种类、范围和程度承担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2.加害行为违法加害行为违法,是指加害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违反公序良俗、违反在特定环境条件下加害人依常识或诚信原则所应承担的义务。加害行为若不具有违法性即不构成侵权。违法性阻却事由包括:(1)不可抗力;(2)正当防卫;(3)紧急避险;(4)自助行为;(5)权利行使行为;(6)受害人同意。3.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1)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损害后果的发生并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2)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致害后果应当预见或能够预见却因疏忽而没有预见、或虽然预见到自己行为的致害后果却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状态。4.因果

8、关系侵权行为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前者引起后者的这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客观联系。类型包括:“一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多因多果”。归责原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过错归责过错损害违法加害行为因果关系过错推定过错(推定)损害违法加害行为因果关系无过错归责损害违法加害行为因果关系【真题多选题】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2017年)A.违反合同义务B.损害C.加害行为违法D.过错E.因果关系【答案】BCDE【解析】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损害;(2)加害行为违法;(3)过错;(4)因果关系。考点四:免责和减轻责任事由(3级)减免责事由包括正当

9、理由与外来原因两类。1.正当理由(1)依法执行职务(2)正当防卫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注意】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但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3)紧急避险为了使本人或者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或者公共利益免遭正在发生的、实际存在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一种加害于他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行为,称为紧急避险。【注意】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可以给予适

10、当的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4)紧急救助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真题单选题】甲、乙各自赶一头牛,同乘一条船过河。当时天下着大雨,船被洪水冲下来的石头击中,危及到人与船的安全。甲急中生智,将自己的牛推至河中,接着又将乙的牛推至河中,甲、乙才得以安全渡河,但两头牛均被大水冲走。乙提出,甲只能将自己的牛推下河,不应该将乙的牛也推下河,要求甲赔偿损失。甲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抗辩事由是( )。(2012年)A.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B.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C.甲的行为与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D.本案

11、属于意外事件【答案】B【解析】(1)为了使本人或者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或者公共利益免遭正在发生的、实际存在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一种“加害于他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行为,称为紧急避险,避险的损害后果应当小于正在实际发生的危险后果;(2)紧急避险属于免除侵权责任的正当理由。2.外来原因(1)受害人过错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2)第三人的过错在侵权案件的原告和被告之外的第三人,由于其主观上的过错而实施某种违法行为,该行为构成原告方损害发生或扩大的原因时,被告得依此主张减轻或者免除侵权的民事责任,与此相适应,第三人应对损害后果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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