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服务相关法律(2019)考试辅导第16讲_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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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一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2016年2017年2018年单选1.5分多选2分2分综合合计2分2分1.5分2019年本章主要变化个人独资企业从一节变成为一章,涉及了一些内容调整。1.删除了“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和“变更”的相关内容。2.新增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区别”个人独资企业考点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3级)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注意】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对外可以以企业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1.个人独资

2、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即使以家庭财产投资的,也只能以一个自然人的名义投资(2019年新增)。【注意】投资人不能是家庭、法人或其他组织;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如国家公务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包含下列含义:首先,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必须有出资;其次,出资数额由投资人申报;再次,资金来源未作限定;最后,出资形式未作限定。(2019年新增)(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6)依法进行登记。

3、登记事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申请文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有:(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2)投资人身份证明。(3)企业住所证明。(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如应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3.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1)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投资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或不予登记(发登记驳回通知书)的决定。(2)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

4、企业成立日期。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提示】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2019年教材已删除此内容)【真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特征及其设立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018年)A.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财产归投资者个人所有B.个人独资企业应按照民法总则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设立C.个人独资企业不得设立分支机构D.家庭可以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答案】A【解析】(1)选项B:个人独资企业依照民法总则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2)选项C: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

5、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2019年教材已删除此内容)。(3)选项D: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考点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3级)1.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1)一般情况下,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2.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1)任意限制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员的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6、(2)法定限制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真题多选题】甲欲开饭店,与高级厨师乙商量请其加盟,并说:“你无须投资,店面、餐具和资金由我负责,你只负责炒菜就行,利润三七分成,我

7、得七,你得三。”乙应允。此后,甲以投资人的名义开了饭店,饭店的营业执照上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丙。第一年,饭店获利颇丰,按三七分成,甲获利21万元,乙获利9万元。第二年,饭店经营期间发生中毒事件,顾客丁索赔70万元。根据规定,下列有关丁索赔的说法中,正确的有()。(2012年)A.丁应向丙索赔B.丁应首先向丙索赔,不足部分向乙索赔C.丁应向甲索赔49万元,向乙索赔21万元D.丁应向乙、丙共同索赔70万元E.丁不能向乙索赔,因为乙与丁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答案】AE【解析】(1)由于是饭店经营期间发生的中毒事件,应以个人独资企业丙为侵权责任主体,受害人应向丙主张赔偿;(2)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由其

8、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本题案情交待的登记情况,丙的投资人为甲,因此,丙的财产不足清偿的,由甲承担补充责任;(3)乙“无须投资”,并非投资人,只是其劳动报酬与企业利润挂钩而已,乙应作为丙企业雇员对待,其职务行为引起的侵权责任并不由其直接对外承担,因此,乙与丁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3.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还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4.登记机关应当将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考点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2级)1.个

9、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解散:(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真题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导致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2017年)A.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B.投资人死亡且无继承人C.投资人决定解散D.投资人丧失行为能力E.投资人被宣告死亡且其继承人放弃继承【答案】ABCE【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1)投资人决定解散(选项C);(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选项BE);(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选项A);(4)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持续偿债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出资人自行清算或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注意】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注意】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

11、无关的经营活动。5.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终止。考点四: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区别(2级)(一)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1.出资人1个自然人1个自然人或1个家庭2.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原则上以投资人个人财产承担责任,但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

12、,以家庭财产承担3.适用法律个人独资企业法民法总则个体工商户条例4.是否采用企业形式5.营业执照类型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二)(2019年新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1.投资人1个自然人2个以上合伙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2.管理企业事务可自行管理;也可委托或聘用其他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管理可由全体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也可由合伙协议商定或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3.承担责任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不分离,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的财产与合伙企业的财产相对分离,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普通合伙人以其投入合伙企业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但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4.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名称要标明合伙企业的类型。如“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等5.财产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都由出资人控制,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6.劳务出资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普通合伙人允许以劳务出资【千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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