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建设和住房用地供应年度计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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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台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来源:烟台市规划局 更新日期:2008-06-28 阅读次数:400次区位分析图中心区保障性住房已确定项目示意图中心区土地使用现状图中心区住房建设项目示意图住房建设及住房用地供应年度计划图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住房建设现状情况及需求预测5第三章 住房发展目标6第四章 住房建设年度计划8第五章 住房用地布局规划及供应目标9第六章 住房发展策略与住房政策11第七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14第八章 附则.17附表:18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规划背景 为促进烟台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及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

2、,调整住房结构,合理引导住房消费,适应本市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层次规划要求,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房地产调控和住房建设的有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第二条 规划范围 本次住房建设规划范围为烟台市中心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芝罘区和莱山区,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132.0平方公里。其中,芝罘区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85.0平方公里 ,莱山区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47.0平方公里。第三条 规划期限 本次住房建设规划期限为20082012年。第四条 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

3、理法。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4.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5.建设部关于建立住房建设计划(规划)编制公布工作督办制度的通知(建规函2007380号)。6.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请督促做好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制定和公布工作的函(建办规函2007740号)。7.山东省建设厅转发建办规函2007740号和建规函2007380号文件做好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制定和公布工作的通知(鲁建规字20081号)。8.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

4、00846号)。9.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规200846号文件做好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的通知(鲁建规字20088号)。10.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80号)。11.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烟政办发2006125号)。12.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烟政发20084号)。13.关于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的说明(烟台市房产管理局)。14.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15.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16

5、.烟台市“十一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17.烟台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18.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政府文件。第五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住宅建设市场中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按照“总量控制、区城平衡、项目落实”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住房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做好城市住房保障工作,实现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引导和促进本市房地产业持续、协调、稳定、健康地发展,真正把烟台建设成为和谐、文明、宜居之城。第六条 规划原则1、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

6、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住房建设规划要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相协调。2、切实落实“国办发200637号文件”、“建住房2006165号文件”、建设部下发的“建办规函2007740号文件”、“建规200846号文件”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从土地供应管理和城市规划的角度出发,调整房地产市场住房供求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的居民住房需求,理顺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3、立足于国情、省情、市情,依托本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充分考虑城市各类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各类住房的建设规模,既坚持市场化方向,又重点发展面向广大中、低收

7、入家庭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并适时考虑流动人口住宿和住房问题,引导建立资源节约型住房消费和建设模式,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强化住房保障工作。4、依据本市沿海资源优势和城市性质定位,突出本市城市建设及房地产业的发展特色。5、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6、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合理安排住宅用地,重点保证保障性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合理布局住房区位,科学引导房地产市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方向发展。7、充分考虑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家庭

8、对交通、公共服务等设施条件的需求,合理安排政府保障性住房和中小户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区位,改善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环境,降低生活成本。8、坚持有效实施原则,建立合理完善的住宅发展目标与发展目标体系,增强规划体系系统性与规划目标科学性;注重规划实施,制定有可操作性的实施保障机制与具体措施,保障规划得到有效实施;注 重实施效果评价,建立科学的规划实施评价机制与体系,激励相关部门实施规划的积极性。第七条 规划目标 规划以实现和谐社会和节约型社会,建设和谐、文明、宜居之烟台为根本目标。 以完善市场为主导,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年度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

9、总量的70%。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引导资源节约型住房消费。按照总量与项目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落实新建商品住房结构比例要求,城市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例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建立符合我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实际水平、满足城市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的多渠道供应、多层次保障的城市住房保障新机制。 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至规划期末,烟台市中心区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达到25平方米以上。第二章 住房建设现状情况及需求预测第八条 住房建设现状情况 至2007年底,烟台市中心区(芝罘区、莱山区)现状总人口99.3 万人,建城区面

10、积94.3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1.05万人/平方公里。根据2007年城市住房状况调查,至2007年底,烟台市中心区(芝罘区、莱山区)住房建筑总面积2122.1万平方米,城市居民人均、户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29.90平方米和81.78平方米。第九条 住房建设需求情况 依据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中人口预测和烟台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至2012年烟台市中心区总人口达到113.1万人。则规划期内烟台市中心区住房总需求为3412 万平方米,规划期内需新增住房面积 1290万平方米,其中,新增普通商品住房1175万平方米,新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 115万平方米。第三章

11、住房发展目标第十条 1、至规划期末,烟台市中心区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达到25平方米以上。2、至规划期末,基本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第十一条 规划期内烟台市中心区建设各类住房13万套,总建筑面积约1293万平方米。其中: 普通商品住房11.6万套(含拆迁安置房),总建筑面积1179万平方米。 保障性住房1.4万套,总建筑面积114万平方米。第十二条 住房建设结构指引(一)住房建设结构确定原则1.建立完善的住宅建设和供应体系,开发建设一批规划合理、质量优良、配套完善、环境优美、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的现代居住小区,提高房地产开发综合水平。2.建立健全以保障性住房为主要内

12、容,多渠道解决住房问题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3.按照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要求,结合实际,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行为的引导,重点推进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宅,以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有计划、有步骤的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4.合理进行旧城居住区和“城中村”的改造。(二)住房供应原则:保证充足的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量;均衡供应经济适用住房;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为主,保证必需的廉租住房供应量。(三)住房建设主要指标控制1.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建设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2.保障性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住房建设用地

13、的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3.联动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属多层建筑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套户型建筑面积应当分别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和65万平方米左右;属小高层、高层建筑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套户型建筑面积标准小高层上浮15%、高层上浮20%。4.中心区范围内有一定规模的普通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原则上按净地出让总住宅建筑面积的15%,毛地出让总住宅建筑面积的10%的比例,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建保障性住房,并确保在整体项目中首批建设,首批供应。5.居住区建设控制指标按照各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控制指标执行。6.居住区环境质量

14、控制要求按照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执行。第四章 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第十三条 烟台市中心区2008-2012年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如下: 2008年,建设住房2.24万套,总建筑面积216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1.94万套(含拆迁安置房6000套),总建筑面积192万平方米(含拆迁安置房58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3000套,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 2009年,建设住房2.4万套,总建筑面积237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2.15万套(含拆迁安置房6500套),总建筑面积217万平方米(含折迁安置房63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2500套,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 2010年,建设住房2.6万套,总建筑面积260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2.35万套(含拆迁安置房6500套),总建筑面积240万平方米(含拆迁安置房63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2500套,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 2011年,建设住房2.8万套,总建筑面积280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2.5万套(含拆迁安置房7000套),总建筑面积255万平方米(含拆迁安置房67.8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3000套,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 2012年,建设住房3万套,总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2.7万套(含拆迁安置房7000套),总建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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