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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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度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要点评分细则评分标准现场考核方式扣分扣分原因一责任落实(130)(一)改革发展深入宣传贯彻中央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简称意见),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1.采取广泛宣讲、专家解读、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学习领会,提高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10)2.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出台贯彻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15)(1)市政府领导班子未学习意见的,扣5分; 安委会成员单位未采取专题学习会或视频会议等形式组织学习,或未参加上级组织的意见宣讲的,扣5分(组织学习和参加宣讲合一的,不扣

2、分);(2)抽查2个县级政府(下同):安委会成员单位未组织学习,或未参加上级组织的意见宣讲的,每个扣3分(组织学习和参加宣讲合一的,不扣分);(3)市委市政府未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方案的,扣15分;实施方案未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和责任部门的,扣5分;未结合本地区实际的,扣5分;未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的,扣5分; 逐项扣分,扣完为止。核查市政府,抽查县级政府。(二)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3.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定,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10)4.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同级安委会

3、主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10)(4)市政府未制定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定的,扣5分;未出台明确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文件的,扣5分;(5)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未担任安委会主任的,扣5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未就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的,每个扣3分;每季度未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的,每少1次扣3分(会议通知、会议记录或纪要不全的,扣除相应分值);(6)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未担任安委会主任的,扣3分;每季度未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的,每

4、少1次扣3分(会议通知、会议记录或纪要不全的,扣除相应分值); 逐项扣分,扣完为止。核查市政府,抽查县级政府。(三)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5.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293号令),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各行业领域属地监管责任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建立有关部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制度。(20)(7)市政府未明确煤炭、民航、铁路、电力属地监管责任的,每个行业领域扣3分;未督促县级政府明确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责任分工的,扣3分;未明确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民爆等行业领域职业健康监

5、管职责的,每个行业领域扣3分;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未就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出台制度或明确工作措施的,每个部门扣3分;公安交管、消防、经信、住建、农业、交通运输、海洋渔业、特种设备、旅游、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中,未包含安全生产内容的,每个部门扣3分;(8)市级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发改等部门未建立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或未开展具体工作的,每个部门扣3分;逐项扣分,扣完为止。核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四)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6.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

6、内生机制,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职业病防治制度措施;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及跨地区、多层级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10)7.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10)8.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10)(9)抽查6家企业(重点抽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的企业,下同):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每家扣2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操作性不强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政策要求的,每项制度扣2分;未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12项制度规程),每家扣2分;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操作性不强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政策要求的,每项制度扣2分;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每家扣2分;制度未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每家扣2分;未明确企业投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的,每家扣2分;(10)企业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每家扣2分; 未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每家扣3分;制度与企业实际结合度不高、操作性不强、未做到定期排查与日常排查相结

8、合或未按照制度执行的,每家扣3分;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每家扣3分;未查询到全年完整档案的,每家扣3分;隐患整改未做到定时、定责、定人、明确整改期间安全防护措施和整改验收的,每家扣3分;未做到隐患治理闭环管理的,每家扣3分;大型企业未建立完善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的,每家扣2分;未按制度报告的,每家扣2分;(11)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7项职责),每家扣5分;考核年度内,企业发生2起(含)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扣5分;未按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

9、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每家扣2分;未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每家扣2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7项职责),每家扣3分;国有大中型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董事长或总经理未担任企业安委会主任的,每家扣2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未配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每家扣2分; 逐项扣分,扣完为止。抽查企业。(五)考核奖惩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促进工作落实。9.组织

10、开展对下级政府和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将职业病防治纳入民生工程项目,列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10)10.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的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10)11.建立健全上级巡查、督查发现问题和约谈、通报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并落实重点关注县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15)(12)市政府未实施对县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的,扣3分;未实施对市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的,扣3分;未将职业病防治纳入民生工程项目的,扣3分;未将职业病防治列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的,扣3分;(13)县级政府未实施对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

11、责任目标考核的,每个扣3分;未实施对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的,每个扣3分;(14)市政府未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未落实“一票否决”的,每少一项扣5分;(15)市政府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委办、安监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及安委会、安委办巡查、督查发现问题和约谈、通报问题未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每发现一项扣5分;未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期整改完成的,每发现一项扣5分;(16)抽查安全生产重点关注县(市、区),未制定切合实际整改方案的,扣5分;未落实整改工作措施的,扣5分;逐项扣分,扣完为止。核查市政府,抽查县级政府。二依法治理(110)(六)法规制度完善安

12、全生产法规制度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12.推动开展安全生产立法,完善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一致性审查制度。(10)13.采取宣讲、专家解读、集中培训等方式,宣贯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10)(17)市政府未开展安全生产立法工作的,扣5分(已完成或正在开展安全生产立法工作的,不扣分);市政府法制部门或安监部门未建立实施安全生产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一致性审查制度的,扣3分;未开展一致性审查工作的,扣3分;(18)市政府未组织宣贯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扣10分;逐项扣分,扣完为止。核查市政府。(七)监管执法认

13、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大力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14.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信息公开,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10)(19)市安监部门未在政府网站设置专栏,公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扣5分;市安监部门未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的,扣5分;未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年)宣传和培训的,扣5分;未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年)的要求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扣5分;(20)县级安监部门未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的,每个扣3分;未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年)宣传和培训的,每个扣3分;未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

14、016年)要求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每个扣3分; 逐项扣分,扣完为止。核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抽查县级政府。持续深入推进“大快严”集中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15.制定实施“大快严”年度推进工作计划,人员、经费满足工作需要,健全完善推进工作机制。(10)16.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依法实施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通报、问责和曝光机制。(10)17.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执法制度,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一重点、全覆盖”执法检查。(10)18.督促整改全省异地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重大事故

15、隐患,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5)(21)市政府未制定年度“大快严”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的,扣3分;未健全推进工作机构的,扣5分;没有办公场所的,扣3分;人员、经费没有保障的,扣3分;未落实工作例会、信息统计、新闻宣传、有奖举报、暗查暗访、情况通报、挂牌督办制度的,每项扣3分;(22)市安监部门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措施的次数,年度同比增加不足10%的,扣3分;年度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占总检查次数的比例不足5%的,扣3分;年度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不足10件的,扣5分;行政处罚案件为零的,扣10分;(23)县级安监部门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措施的次数,年度同比增加不足10%的,每个扣2分;年度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占总检查次数的比例不足5%的,每个扣2分;年度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不足3件的,每个扣2分;行政处罚案件为零的,每个扣5分;(24)市政府未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一重点、全覆盖”执法检查的,扣5分;未落实“双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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