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品展参展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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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品展参展商手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饮品展参展商手册(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参 展 商 手 册1前言尊敬的参展商:“中国2011年中国第一届上海饮品展览会及用品博览会”将于2011年9月1日9月6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隆重举行。为了使您获得完善、及时的展会配套服务信息,保证您在展览期间能顺利地进行布展、撤展,确保展会在良好的环境下取得圆满成功,特编制本参展商手册,以供您及您推荐的搭建商参考和执行。本手册的解释权归“中国2011年中国第一届上海饮品展览会组委会”所有。请您在做各项参展准备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手册,熟悉其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填写好您所需服务的表单并注意每项表单回执的截止日期,如果您可以尽快回执表单,我们将不胜感谢,并且为您提供满意的服务。所有回执的表单,经

2、您签字确认后,与参展申请书及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活动及时间安排以本手册为准。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或进一步帮助与需求,请直接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在展会期间(包括布展、撤展)如有不明之处,请与展会现场办公室取得联系。预祝您参加本届展览会取得圆满成功! 中国2011年中国第一届上海饮品展览会及用品博览会 2011年3月2.展览场地基本状况现场设置场馆地址: 展馆名称: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W1、W2、W3号馆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组委会现场办公室 位 置: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W1职 责:协调处理现场相关事务、负责展馆现场咨询 展馆现场服务中心 位 置: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W1服

3、务台职 责:保安服务、现场施工管理、用电、加班申请等3.基本信息展会时间报到时间:2011年8月27日-28日布展时间:2011年8月29日-31日 (AM9:00PM16:30 ) 展出时间:2011年9月1日-6 日 (AM9:30PM16:30)撤展时间:2011年9月6日 (PM16:30) 展区分布展示区 品尝区、洽谈区、法律支持区 活动安排在博览会期间,将同期举行行业相关会议、将充分展示行业内新理念、新技术、新设备、新成果及相关推广交流活动。届时将在展览期间举办4.展会规则2.1.1 进场规则 (一)各参展单位须于2008年10月30日前将参展企业有关资料报送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格式

4、见表格2参展企业基本信息表),作为编印会刊之用。请各参展单位认真填写,并加盖参展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本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组委会指定的电子邮箱,并与招商部联系人进行确认。文字资料如有错误或逾期未报,责任自负。注:因参展企业较多,只接收电子邮件,件恕不接收传真件。(二)特装参展单位须于2008年10月25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报送特装展台搭建申请表(报送格式见表格4),组委会将特装施工的相关资料转报市公安消防局审批,施工单位凭审批手续向展馆办理入场手续。(三)报到:参展单位(或其委托的特装施工单位)在进场前应向组委会办公室报到,报到时应提交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所有展位必填)(

5、报送格式见表格3),参展单位委托书(代理单位必备)。 (四)组委会将对参展单位的展品、现场散发的宣传刊物、物品及技术讲座内容进行审查,发现与展会内容不符的,组委会办公室将进行制止。任何参观者、参展单位及其代理,如被组委会办公室认定对展览会、其他参展单位或参观者造成骚扰或不便,组委会办公室将禁止其进入会场。 5展会施工管理规定(一)在展览开放时间内,展台内必须有人值班。参展单位或其代表应于展馆对公众开放前15分钟到达其展台。未经许可不得在其展台外的展览区域里擅自悬挂条幅、海报等。 (二)现场放音量不能超过85分贝。若对其他人士造成干扰,组委会办公室将要求参展单位关闭或将其调至适合的程度。对于不听

6、劝阻的参展单位,组委会办公室将停止对其展位供电。 (三)展场内禁止零售买卖活动,一经发现,组委会办公室有权清理其退场。 (四)参展单位未经组委会办公室批准,不得私自转让、转租全部或部分展位。 (五)参展企业的参展产品须有专家组认可的技术含量;产品须经工商注册,无侵权行为;企业无信用问题。 (六)参展单位从展馆带出展示物品需在组委会办公室处开取物品出门条(报送格式见表格5),并由组委会盖章、办公室现场管理小组成员签字后,方可放行。 (七)特装展位施工单位在展会期间注意事项: (1)展览会开展期间,特装展位施工单位须留施工负责人、电工、木工等人员现场值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2)展览会开展期间

7、,特装展位必须留人在展馆关闭电源前关闭自己展位上的电源。 2.1.4 撤展规则 (一) 展览结束后,参展单位应按撤展时间安排有序撤展。参展单位或其委托的特装公司应自行将特装展台撤出展馆。撤展工作于11月9日14:00开始。(二)参展单位和其委托的特装公司在撤展时必须清理所有展品及装修物料。所有遗留下的物品在闭馆后均作放弃处理,参展单位或其委托的特装公司须到展馆现场服务中心办理手续,缴付有关清理费用。 (三)特装展位施工单位撤展期间注意事项: (1)特装展位撤展现场验收程序:参展企业撤运展品特装施工单位拆卸展位施工单位清理特装展位垃圾施工单位与展馆现场负责人进行场地验收展会结束一周内办理退款(2

8、)特装展位施工单位在撤展时必须根据展览中心规定的撤展时间,将自己制作的展位内的所有特装材料、垃圾和自己展位范围内地面上的涂料、水性漆料、胶迹等全部清除干净。 (3)特装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拆卸、清运展位及其它物品,应自觉做好运输车辆的调度和安排。对在撤展过程中损坏展馆设施的照价赔偿或将其恢复原状。 (4)如发现有未全部清除废料、污迹的特装展位,会展中心将根据其面积收取垃圾处置费和污损赔偿费并在其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对超出会展中心规定撤展时间的特装展位将收取其延时管理费。如确有原因自己不能清除的特装展位可委托展览中心代为清除,会展中心将按规定收取费用。特装展位施工单位在撤展时必须先关闭展位上的

9、电源后方能开始撤展。 (5)特装展位施工单位在撤展过程式中必须留有一名现场负责人,如发生问题能及时处理。 (6)特装展位施工单位在撤展过程中必须做到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拆卸,拆除展位物料要轻拿轻放,不能将展位上的展墙,背景板等大型物料直接推到在地面,避免造成展馆设备设施损坏或引发安全事故。 (7)特装展位的拆卸和撤运必须严格执行:“先撤展品,再拆展位,最后清运”的原则,所有施工单位不得在参展单位没撤运完展品时,进行拆卸展位的工作。 (8)特装保证金的退款办理:经会展中心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到会展中心财务部予以退回特装展位保证金。6展位搭建指南(一)标准展位的基本搭建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未

10、经组委会许可严禁私自撤卸展台、展架、展位,违者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如因此引发事故,由参展单位自行承担责任。标准展位的更改须书面通知组委会办公室并经组委会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实施,所发生的费用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 (二)严禁私接电源,所有电源接驳需经展览中心现场工作人员认可并由展馆工作人员执行,参展单位不得自行接驳电源或将自备电器、灯具等连接到展厅电源上。否则,展览中心有权拒绝供应电源,如由此引发事故需追究当事人责任;展区内的灯具与可燃物保持在50cm以上的安全距离,禁止使高压汞灯灯具。(三)在展馆内任何位置包括地板、墙壁、柱或任何部分禁止使用胶漆、喷漆、螺丝、钉、大头钉及涂料等。禁止在展板、展桌等

11、展具上粘贴黄色封箱带、海绵双面胶等,如有污损应按规定赔偿。禁止在展板上钻孔、订钉、上螺丝及尖锐物等,如因此而损坏展板,该参展单位将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四)各参展或施工单位的人员在进场施工前必须到展馆现场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交纳下列费用后,凭展馆发放的有效布展证件入场。 (1)布展加班费:¥10元平方米/小时(2)特装管理费:¥5元天/(3)在2008年11月1日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办公室申报所需的展期用电及施工临时用电数量,现场报电加收30%的加急费,开幕后加收50%的加急费用,并且不能保证完全提供服务。(五)特装展位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昆明国际会展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和有关安全消防条例,

12、在施工中应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特装展位施工单位不能在展厅内现场制作展位,只能在展厅内用半成品拼装。 (2)请各参展单位严格控制在组委会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施工布展,如需要加班,请在当天下午2:00前向展馆现场服务中心申请,并办理手续,根据昆明国际会展中心的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每日24:00以后至次日凌晨加班加倍收费。 (3)特装展位搭建必须使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阻燃材料,结构必须牢固可靠,避免发生展位垮塌事故,所有未粘贴防火板的木制材料及木制地台必须在进场前粉刷防火涂料后方能进场施工。 (4)特装展位的高度,不应超过限定高度,以免影响安全。 注:1号展厅限高8米。(5)室内展厅承重限于

13、3吨以下,南广场展场承重限于3吨/以下。 (6)在展厅内制作展位和铺设地台或进行其他施工项目时,不能在墙面和地面打孔、刷漆、粘胶、张贴、涂色,不得改变、拆卸、破坏展厅建筑和设施,施工作业时不得硬拖、硬拉、以免损坏展厅的墙面和地面,如在施工过程中对展览中心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坏和污损必须照价赔偿。 (7)装修公司在搭建特装展位时所用的施工材料只能堆放在自己搭建的展位范围之内,不能遮挡馆内的消防设备、电器设备、紧急出口和公共通道,各展厅黄线区域内及防火卷帘门下方不能搭建任何展架、展位和堆放任何物品。 (8)如需在展厅顶梁钢架上悬挂宣传品和特殊装饰品,请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在经过同意并缴纳悬挂费和办理

14、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悬挂位置只限在自己的展位上空)。如发现有私自悬挂物品的情况,组委会办公室有权按规定对其进行合法处置。 (9)为保证消防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及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所有特装展位装修不能以任何形式封顶。 (10)施工单位必须按实际施工面积和施工人数如实申报施工手续,严禁面积出现与申报不符、一证多用等情况。施工单位不得为其它施工单位代办施工手续,如有违反将取消其进馆施工资格。施工人员在现场必须佩戴施工证件,服从展览中心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并配合工作。(11)凡搭建二层展位的特装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阅读理解昆明国际会展中心特装展位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并按其规定提前1个月向组委会办公室专项申报,经消防、展览馆专门审查通过后施行。7展品运输指南1.铁路零担、铁路快件、铁路集装箱、公路零担收费类别零担5吨箱10吨箱20尺箱40尺箱场站装卸费20元/M3或吨100元300元400元500元短途运费80元/M3或吨250元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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