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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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仪器操作 一、CEMS 仪器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一)、仪器上电前的检测: 1、检查小屋内是否有异味,根据异味情况,检查标气是否有泄漏 现象。 2、检查电力线路是否有烧毁现象, 是否有跳闸现象。 3、检查电源是否正常,系统接地是否良好。 4、检查仪器是否有报警灯亮起。 5、检查仪表风(0.4 MPa0.6MPa)是否已连接好。 (二)、日常维护操作规程: 1、 工控机显示的烟气流量、温度、压力参数是否正常,管道是 否漏水,如有异常要进行检查维护。 2、 15 日至少对清吹空气保护装置进行一次维护, 每 检查过滤器、 软管、过滤器等部件。 3、每 15 日对采样探头、

2、皮托管流速计进行一次手动反吹,每次 反吹时间为 5 分钟左右。 4、 15 日对提供压缩空气的空压机至少排一次机内的积水和油 每 污。 (三)、注意事项: 1、仪器要有可要的接地装置。 2、仪器的操作许经过相关的培训后,方可操作。 3、本仪器不允许运行除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和在线监测基站管理系统外,运行其他系统(杀毒软件外)。 4、应保持监测用房、控制柜的清洁,保持监测设备的清洁,保证 监测用房内的温度不影响仪器的正常运行,对配电箱、空调等辅助设 备也要进行经常性检查。二、在线监测岗位责任制度 在线监测岗位责任制度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业行为安会 要求,严格按操作规程操

3、作,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2. 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基站管理人员必须 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增强基站管理全体人员的安 全意识和自觉性。 3. 保持监测房内环境整洁。对电源控制器、空调等辅助设施进 行经常性检查。 保证监测房内的温度、 湿度满足仪器正常运行的要求。 4. 每天定时巡检,严格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采取 积极防范措施,保障安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地方需设警示牌。 5. 严格机房各类机器的操作, 并按时做好每天的仪器运行台账, 监测数据台账记录工作。定期对仪器进行比对、校验。定期对仪器和 配套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6. 如发生设备异常停机,应

4、详细记录停机原因并及时汇报。 7. 做好站房和仪器的防雷工作,每日检查基站房的各线路,防 止用电超负荷和电线短路。 8. 每日清点机房机器总数和机器使用情况,防止微机和各类零 配件丢失。9. 基站房定点配有各类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 况。 10. 做好防鼠工作,基站房走廊严禁堆放各类物件,保证走廊和 过道畅通。 11. 节假日做好安全检查和值班工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2. 一旦发现安全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汇报 三、定期校验制度 1. 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建立专人的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护 维修规程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建立日常实地巡检制度、设备保养记 录、设备维修记录和

5、设备台帐,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2. 在仪器有效期内应通过检定或校验,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监测 数据的有效性。 3. 每日巡检或远程监视(通过网络平台对设备进行远程监视检 查) ,观察设备运行状况是否正常、分析各设备的监测数据是否正常, 分析各设备的报警信息.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检 查或校验。 4. 定期校准 CEMS 运行过程中的定期校准是质量保证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定 期校准应做到: . 启动自动校准功能的颗粒物 CEMS 每应 24h 至少自动校准一 次系统零点和量程;启动自动校准功能的气态污染物 CEMS 应每 24h 至少自动校准一次仪器零点,每周自动校准一次仪器量程(

6、全程校准) ; . 自动校准功能不启动的颗粒物 CEMS 应至少每 3 个月用校准 装置校正仪器的零点和量程; . 自动校准功能不启动的气态污染物 CEMS(直接测量法)至 少 30 天用参比方法检查一次准确度是否符合要求; (4). 自动校准功能不启动的气态污染物 CEMS(抽取法)至少 15 天用零气和高浓度标准气(80%100%的满量程值)或校准装置校准 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 (5). 自动校准功能不启动的流速 CEMS 每三个月至少校准一次 仪器的零点和量程; (6). 直接测量法气态污染物 CEMS 每个月用校准装置通入零气 和接近烟气中污染物浓度的标准气体校准一次仪器的零点和工作点

7、; (7). 颗粒物的监测系统、烟气监测系统、流速监测系统每次校 准后, 要填写校准记录, 记录校准前的零点、 跨度跨度漂移测试记录, 及校准后的零点、跨度测试值。 5定期校验 固定污染源烟气 CEMS 投入使用后,由于燃料的变化、除尘效率 的变动、水分的影响、安装点的振动等都会影响光路的偏移和干扰。 定期校验应做到: . 至少 6 个月做一次标定校验;标定校验用参比方法和 CEMS 方法同时段数据进行对比,按照 HJ/T75-2007 标准 7.2.2 进行的; . 当校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技术指标时, 则应扩展为对颗粒物CEMS 方法的相关系数的校准和/或评估气态污染物 CEMS 的相对准确

8、 度和/或流速 CEMS 的速度场系数(或相关性)的校准,直到烟气 CEMS 达到 H/T75-2007 标准 7.4 条技术指标的要求。 6. 每个季度环保部门对监控设施进行一次监督性比对检测校 验。 四、设备故障预防处置制度 1在线监测设备需要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当事先报经环 境有关的保护部门批准; 2.运行单位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应在 4h 内赶到现场进行 处理; 3.发现设备故障或接到网络故障通知的 8 小时内, 须向设备维修 服务单位(部门)报修。发生故障,影响设施正常运转的 24 小时内, 须将报修表格上报地市级以上的环保部门污染源自动控制中心。 从设 备故障影响正常运转开

9、始计算,故障应在 48 小时内修复。故障修复 后应将修复情况上报地市级以上的环保部门污染源自动控制中心。 4.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如电磁阀控制失灵、膜裂损、气路 堵塞、数据仪死机等,可携带工具或者备件到现场进行针对性维修, 此类故障维修时间不应超过 8h; 5.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若 48h 内无法排除,应安装备 用仪器; 6.仪器经过维修后, 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确保维修内容全部 完成, 性能通过检测程序, 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对仪器进行校准检查。若监测仪器进行了更换, 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对以前进行一次校 验和比对试验,实验和比对试验方法详见 HJ/T75-2007; 7.若

10、数据存储/控制仪发生故障,应在 12h 内修复或更换,并保 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 8.运行单位在运行站点应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及备用仪器, 对其 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以不断调整和补 充各种备品备件及备用仪器的存储数量; 9.在线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及时向环 境保护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采用人工方法进行检测,人工监测的周 期不低于每 6h 一次,每天不少于 4 次; 10.仪器设备维修后,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五、仪器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 操作人员须接受仪器厂家的操作培训,阅读仪器使用说明,掌握 仪器基本知识,了解仪器安全信息和注意事项,正确规范地使用

11、仪器 和对系统各部进行日常维护。 1、每日维护巡检或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日常巡检规程应包含 该系统的运行状况、烟气 CEMS 工作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 各主要部件的运行状况、各分析仪的校准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 2、现场检查时应注意监测室空气的气味,如发现异味,马上打 开门窗通风并检查管路是否泄漏,电器元件是否有过热和烧损现象。 3、检查工控机显示的烟气流量、温度、压力参数是否正常,管 道是否漏水,如有异常要进行检查维护。4、 15 日至少对清吹空气保护装置进行一次维护, 每 检查过滤器、 软管、过滤器等部件。每月对 CEMS 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应检查探头滤 芯、过滤器滤芯、各易损件

12、的使用情况,管路通畅情况等,必须进行及 时的清洗和更换.5、烟尘分析仪日常维护 5.1 根据实际情况,每月检查 LDM-100 激光粉尘仪的光学镜面是 否污染,如污染,请用软性纱布轻擦干净。 5.2 每 1 个月检查系统的泄漏、腐蚀和各种连接是否松动。 5.3 每 3 个月对光路进行调整。 6、烟气分析单元日常维护 6.1 每 15 日对采样探头、皮托管流速计进行一次手动反吹,每 次反吹时间为 5 分钟左右。 6.2 每月对采样探头滤芯、预处理机柜内的过滤器、反吹气源过 滤器进行检查,如污染严重,要进行清洗或更换滤芯(如测量点工况 恶劣、反吹气源有杂质等情况时,需缩短清洗的周期) 。 6.3 根据使用情况定期更换过滤器滤芯,排空空气过滤器中的水 份。 7、流速测定单元日常维护 7.1 提供压缩空气的空压机至少 15 日清倒一次机内的积水。 7.2 托管流速测定单元一季度至少检查一次皮托管的腐蚀情况清 洁管嘴。 8、每 6 个月至少进行一次比对监测,根据测定结果对仪器进行校准。 9、应保持监测用房、控制柜的清洁,保持监测设备的清洁。保 证监测用房内的温度不影响仪器的正常运行。对配电箱、空调等辅助 设备也要进行经常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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