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论离线作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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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刑法总论课程作业姓名:黄海潮学 号:715088042024年级:2015春学习中心:永嘉第一章 刑法概述填空题1制定刑法的法律根据是_宪法_,实践根据是我国同 犯罪 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和实际情况。2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 犯罪 、刑事责任和 刑罚 的科学。3刑法是国家的 基本 法律,其规定的 犯罪 、刑事责任和 刑罚 是其基本内容。4广义的刑法不仅包括刑法典,还包括 单行刑法 和 附属刑法 。5制定刑法的目的,在于 惩罚犯罪 和 保护人民 。6刑法从体系上分为 总则 和 分则 两部分。7刑法的解释,按解释的效力分类,可分为 立法解释 、 司法解释 和学理解释。8刑法的

2、解释,按解释的方法分类,可分为 文理解释 、 论理解释 。9我国现行刑法的实施时间是 1997年10月1日 。10.有权对刑法出作司法解释的机关是 最高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填空题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中最主要的原则是 罪行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概括起来就是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主义有四个派生原则,分别为排斥习惯法、 排斥绝对不定期刑 、 精致有罪类推 、禁止重法溯及既往。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除了罪刑法定原则外,还有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 罪刑相适应原则 。5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刑法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的 罪行

3、和承担的 刑事责任 相适应。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填空题刑法的效力范围可分为 时间效力 和 空间效力 。犯罪的 行为 或者 结果 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可以不追究 。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 负刑事责任 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我国刑法处理。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 免除或减轻处罚 。享有 外交特权 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 外交途径 解决。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凡在我国的船舶或者 航空器 内犯罪的,也适用我国刑

4、法。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 条约义乌 的范围内,行使 刑事管辖权 。8.关于刑法的溯及力,主要有以下原则 从旧原则 、 从新原则 、 从旧兼从轻原则 和 从新兼从轻原则 。9.刑法空间效力,是指刑法 对地 和 对人 的效力,也就是要解决 刑事管辖权 的范围问题。10.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 行为时 的法律。第四章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填空题犯罪的基本特征是具有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 刑事违法性 和刑罚当罚性。犯罪的概念分为犯罪的形式概念、 实质概念 和 混合概念 。以犯罪构成的形态为标准,可将其分为 基本的犯罪

5、构成 和 修正的犯罪构成 。4.根据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可以将犯罪构成划分为 普通的犯罪构成 和 派生的犯罪构成 。5.基本犯,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不具有 法定加重 和 减轻情节 的犯罪。第五章 犯罪客体要件填空题犯罪的 一般客体 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 侵犯的客体 ,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关系的整体。犯罪的 同类客体 ,也叫犯罪的共同客体或者犯罪的 分类客体 。犯罪的同类客体是指 某一类犯罪 所共同侵犯的客体,而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指 某一类犯罪 所直接侵犯的 具体的社会关系 也即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某个具体部分。5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的 具体

6、的人 和 具体的物 。第六章 犯罪客观要件填空题1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犯罪活动的 客观外在表现 ,包括危害行为 危害结果 ,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诸事实。2危害行为是 一切犯罪 构成客观方面的 必备要件 。3犯罪客观方面选择要件是指时间、地点、 危害结果 、 方法 。4危害社会行为是指表现人的 意识 和 意志 危害社会并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5作为是指行为人 以积极的外部动作 实施我国刑法所禁止 危害社会 行为。6不作为是指行为人 有义务 实施并且 能够 实施某种积极行为,而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的行为。7危害结果是指危害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给社会 关系 (即犯罪客体)已经造成或 实

7、际可能造成 的损害。8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 引起 与 被引起 危害结果之间的与的因果关系。9.刑法中的危害行为通常分为 作为 和 不作为 。10.根据危害结果的现象形态,可以将其分为 物质性结果 和 非物质性结果 。第七章 犯罪主体要件填空题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从轻 或者 减轻 处罚。2已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 应当 负刑事责任。3已满 14周岁不满16周岁 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 贩卖毒品 、放火、爆炸、 投毒 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4精神病人在 不能辨认 或者 不能控制 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 不负

8、刑事责任。5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 从轻 、减轻或者 免除处罚 。6醉酒的人犯罪, 应当负刑事责任 。7以主体是否要求具备特定身份为标准,自然人犯罪主体可以分为 一般主体 和 特殊主体 。8以形成方式为划分标准,可以将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分为 自然身份 和 法定身份 。9.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刑事责任年龄分为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 新队负刑事责任年龄 和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三个年龄阶段。10单位犯罪的,对单位 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判处刑罚 。第八章 犯罪主观要件填空题1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 明智自己的行为 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 放任(希望) 这

9、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2犯罪故意可分为 直接故意 和 间接故意 两种类型。3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 可能 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 放任 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4犯罪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 可能 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 而轻信能够避免 ,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一种心理态度。5犯罪的过失可分为 疏忽大意的过失 和 过于自信的过失 两种类型。6意外事件是指行为 在客观上 虽然造成了 损害结果 ,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是犯罪。7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 犯罪行为 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结

10、果的心理态度。8犯罪动机是指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 犯罪目的 的内心冲动或者起因。9无罪过事件,可以分为 不可抗力 和 意外事件 两种类型。10刑法中的认识错误,可以分为 法律认识错误 和 事实认识错误 两种类型。第九章 正当行为填空题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 和 其他权利 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未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行为人对实际 并不存在 而只是臆想中的所谓“不法侵害”实行“正当防卫”,以致造成他人损害,这在刑法理论上叫做 假想防卫 。防卫过当应当 负刑事责任 ,但是应当 减轻 或者 免除

11、 处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 正在发生的危险 ,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所采用的损害 另一较小的社会关系的合法利益 而保全较大合法权益的行为。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 减轻 或者 免除 处罚。6除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外,正当行为还包括 自救行为 、 正当业务行为 、履行职务的行为、基于权利人承诺的行为和 依照法令的行为 。7.甲用枪射杀乙,乙正好瞄准丙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但甲对乙的行为一无所知。甲的行为构成 偶然防卫 。8.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 抢劫 、 强奸 、 绑架 以及 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

12、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9.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 职业上 、 业务上 负有特定责任的人。10.紧急避险 超过必要限度 造成 不应有的损害的 ,是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填空题1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_着手实行_犯罪。2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区别的关键在于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是否出于行为人的_自愿_。 3对于预备犯,_可以_比照既遂犯_从轻_、_减轻_或者_免除_处罚。4对于_中止犯_,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5甲误将碱面当成毒药投入乙的水杯中,乙喝后安然无恙。甲的行为属于_犯罪未遂_。6.根据刑法理论,犯罪既遂形态可以分为_结果犯_、_危险犯_、_行为犯_和举动犯四种类型。7.根据犯罪事实上能否达到既遂状态,可以将犯罪未遂分为_能犯未遂_和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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