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法律相关知识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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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相关法律知识培训,2010年九月,骆艳玲 振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振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a法 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规定 辽宁省较大、一般级乙丙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76 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已经 2003年5月7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三年五月九日,1、总 则(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

2、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期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情况。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同时或者相继出现3例以上具有共同临床表现并且有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发生,经过县级以上专家会诊不能治断或解释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和职业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的中毒事件。,1、总 则(2),突发事件发生后,依据事件性质,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级别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

3、统一指挥。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2. 预防与应急准备,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做好传染病预防和其他公共卫生工作,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 开展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 指定具备传染病防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防治任务,3.报告与信息发布(1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

4、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3.应急报告(2),3.报告 (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接到报告的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3. 信息发布(4),国家建立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

5、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必要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 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4.应急处理(1),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4.应急处理(2),应急预案启动前,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医疗卫生机构、

6、监测机构和科学研究机构,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协作,集中力量开展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4.应急处理(3),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内应当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应当予以配合。,4.应急处

7、理(4),医疗机构收治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报告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即对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需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5.法律责任,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本条例的规

8、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 (四)拒绝接诊病人的; (五)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 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37 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吴 仪 二三年十一月七日,1、总 则,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适用于传染病防治法、应急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

9、报告管理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2.组织管理(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 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和实验室 负责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 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辖区内医院和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报告和信息网络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2.组织管理(2),具体职责为: (一)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报告卡和总登记簿、疫情收

10、报、核对、自查、奖惩。 (二)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2.组织管理(3),(三)建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报告卡片邮寄信封应当印有明显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标志及写明XX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的字样。 (四)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

11、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样。,2.组织管理(4),流动人员中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报告、处理、疫情登记、统计,由诊治地负责。 铁路、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2.组织管理(4),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3、 报 告(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

12、律规定的义务。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3、甲类、乙类等传染病报告,3、其他乙、丙类传染病报告,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3、 报 告(3),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4. 调 查(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接到传染病

13、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 (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4. 调 查(2),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疫情报告的地方疾病

14、预防控制机构,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4. 调 查(3),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管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信息系统,各级责任报告单位使用统一的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5、信息管理与通报(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设与诊治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指定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发和核对,设立传染

15、病报告登记簿,统一填报有关报表。,5、信息管理与通报(2),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报表的收发、核对、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公共卫生监测体系网络系统平台的要求,充分利用报告的信息资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常规监测时每月不少于三次疫情分析与通报,紧急情况下需每日进行疫情分析与通报,6、监督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6、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7、罚 则 -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 (二)未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 (三)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7、罚 则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三)在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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