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英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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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师范大学英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为规范和加强南京师范大学英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英才计划”)项目的管理,指导各项目管理的具体实施,依据宁师大201116号文件关于下发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以南京师范大学英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为依据,着重对项目的申报、立项、培养、考核、管理以及验收等有关规则和程序加以说明。 一、英才计划项目的申报与立项1、英才计划项目申报以学院为单位,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以在校的二、三年级本科学生为选拔对象。各学院依据南京师范大学英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本细则自行制定选拔办法,遴选本学院的优秀学生,并确定导师组成员,填报南京师范大学英才

2、计划项目汇总表和南京师范大学英才计划项目申报书,连同支撑材料提交学校教务处。2、每个学院可以申报1-2个项目,有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优势学科的学院或本科人才培养教学特区可将申报数放宽到3-4个。每个项目可包括1-3名学生,项目负责人为英才计划第一导师,第一导师可根据英才培养的需要,聘请第二导师和其他指导教师,共同组成英才计划项目导师组,指导教师可以是本学科的,也可以是相关学科或其它学科的。第一导师原则上需要有海外学习或进修的经历。3、申报结束后,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聘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的英才计划项目进行遴选,遴选将主要从导师组的学术水平和教书育人成果;学生的学术兴趣和能力、实践

3、创新能力、专业学习情况、所具备的发展潜质;导师组为学生制定的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遴选结果将在学校公示后给于立项。根据各年具体的申报情况确定最终立项项目数,一般为每年10-15个项目。二、英才计划学生的培养与考核1、英才计划实行学院、导师组和学生共同负责下的项目管理制度。导师组的主要职责:(1)根据学生特点,为学生量身定制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应包括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修读计划等三方面内容;(2)为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并指导学生跨专业、跨学段选课,并至少为学生开设一门学科基础课程或专业主干课程;(3)定期与学生面对面交流,指导学生的课业学习和科研实践;(4)在项目中期检

4、查时向学校提交学生的综合测评报告。(5)负责英才计划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学院应配合导师组完成项目的培养工作。2、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有计划的参加科研训练、工程训练、社会调查等可获得自主学习学分。学生通过学术活动和学科竞赛独立完成的实验设计、调查报告、工程设计、学术论文、创造发明、竞赛获奖等,每项成果由导师认定后可获得1-3学分的自主发展学分。3、学校将给英才计划学生办理等同在校博士研究生同等权限的借书证,为英才计划学生优先提供参加科学研究训练的机会,学校各实验室、资料室免费开放使用。同等条件下,英才计划学生可优先申报各类大学生科研项目或优先申请赴国内外知名大学参加各种形式的联合培养或校外交流访学

5、。英才计划学生在保研中享有优先权。4、英才计划项目进行1-1.5年后,导师组需提交培养工作阶段性总结报告和学生的综合测评报告,学生需提交阶段性学习总结。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英才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将根据导师组的总结报告、综合测评报告和学生学习情况总结,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竞赛表现情况和项目现场答辩情况给出中期考核评价。中期考核通过的项目将继续进入下一阶段的培养;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立项。考核内容主要有:(1)学生的培养方案是否按学习计划实施; (2)是否有阶段性成果,学生的学术能力是否得到提升,是否有优异的竞赛表现; (3)项目所在学院是否为学生培养提供了必要条件;(4)项目经费是

6、否真正用于学生培养工作,开支是否合理。三、英才计划项目的管理和保障1、成立“英才计划项目班”,聘请班主任老师,定期召开学生的学术论坛、研讨会和各种学习交流活动,所有英才计划学生必须参加。2、入选英才计划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学籍等仍在原学院,其思想政治教育由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与导师组共同进行。3、学校根据专家组的评价意见,酌情为每个英才计划项目提供5-10万元的经费支持,经费由英才计划项目负责人管理。主要用于入选英才计划学生的培养(不少于总经费的70%,可用于学生校际交流学习、参加学术研讨会、购置图书、参与课题经费等)和导师组的工作经费(其中用于与英才计划项目相关的劳务费用不多于总经费的20%)。四、附则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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