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制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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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制度之二,一、劳动能力鉴定,(一)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是依据工伤职工医疗期满时的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医疗依赖、护理依赖程度和心理障碍因素的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的。 1、劳动功能障碍 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高)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2、。,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3、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2、生活自理障碍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不能自

4、理的情形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中的三项不能自理的情形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中的一项不能自理的情形。,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或者,(二)问题分析,1、身体多处残疾,如何评定伤残等级(按高级来定案例一 14) 2、同等伤残,等级待遇为何不一(彼此的实际情况不同,对自身的危害与严重性不同 案例2 15、16、17) 3、医疗期满能否评定伤残等级(在病情相对稳定阶段,应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案例3 18、19) 4、

5、能否依据法医鉴定结论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 (前者比后者评残出来的等级要低一些;一般社保部门对“自找”的法医鉴定结果不予支持、受理 案例4 20、21) 5、因工伤残等级必须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吗?(案例5 22、23) 6、关于护理依赖的确定(一般,工伤伤残在14级都需要享受护理依赖,But,这要根据具体来定。案例6 24、25),案例1:许某是建筑集团装修公司的工人,2003年10月18日,他在拖拉机厂办公楼三楼窗外涂漆时,不慎从三楼窗外处摔到地面,当时昏迷不醒,经医院紧急抢救,才脱离了生命危险。医疗期满时,指定医院检查结果是:双肺叶切除和生殖功能重度损伤。 (两种or以上的伤残按严重的级高

6、级的等级来定。),案例分析:工伤伤残的鉴定标准是依据工伤职工医疗期满时的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医疗依赖、护理依赖程度和心理障碍因素的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的。对育龄妇女子宫切除的评残,还要区别未育和已育两种情况,李莉是未生育的职工,陈冰是已生育的职工,两人残情相同,所定等级不同的差距就在这里。妇女生儿育女是人类繁衍的社会需要,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一对夫妇只允许生育一个孩子,可对育龄妇女来说,尚未生育时因工伤造成终身不能生育,所引起的家庭损失和精神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如果想要生育孩子已成为不可能了,因为已经失去了作生身母亲能力。如果发生在已生育的女职工身上,这种精神压力就会小得多。同

7、时,我们要说明,目前工伤保险政策不考虑精神损失赔偿,但是专家们考虑到生殖器官损伤对于生活质量的影响问题,因此规定,在残情相同的情况下,对于年轻的未育职工,伤残等级就应该定高一些。,案例2:陈冰与李莉均是红光机械厂的工人,二人同在一个车间,又是同样岁数均为26岁,且二人还是同一年进厂的。二人都喜欢文娱活动,是厂里的文艺尖子,又加上这二人关系融洽,被厂里人戏称为“姐妹花”。陈冰于2002年元旦结婚,2003年生下一个活泼可爱的男孩。李莉于2002年年底结婚,夫妻俩均不打算要小孩,准备作时尚“丁克族”。2004年1月13日,陈冰与李莉在晚上加班的时候遭受重大机械事故,幸亏抢救及时,没有生命危险,但二

8、人的子宫均被摘除。经过工伤认定后,两人又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了伤残鉴定。2004年4月13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知红光机械厂人事部,陈冰、李莉二人的伤残等级分别为七级、五级,建议厂里根据相应的伤残等级及时落实职工的工伤待遇。陈冰对此表示不服,李莉也表示不解。,分析: 工伤伤残的鉴定标准是依据工伤职工医疗期满时的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医疗依赖、护理依赖程度和心理障碍因素的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的。对育龄妇女子宫切除的评残,还要区别未育和已育两种情况,李莉是未生育的职工,陈冰是已生育的职工,两人残情相同,所定等级不同的差距就在这里。妇女生儿育女是人类繁衍的社会需要,计划生育是我国的

9、基本国策,一对夫妇只允许生育一个孩子,可对育龄妇女来说,尚未生育时因工伤造成终身不能生育,所引起的家庭损失和精神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如果想要生育孩子已成为不可能了,因为已经失去了作生身母亲能力。如果发生在已生育的女职工身上,这种精神压力就会小得多。同时,我们要说明,目前工伤保险政策不考虑精神损失赔偿,但是专家们考虑到生殖器官损伤对于生活质量的影响问题,因此规定,在残情相同的情况下,对于年轻的未育职工,伤残等级就应该定高一些。,案例3:2004年1月8日,纺织厂维修工江新在维修厂里二楼卫生间水管,因水管接头多年没动,锈蚀很紧,江新用力过猛,人的重心向后仰,脚向后移动时踩空,摔成重伤。经医院检查诊断

10、为右肋骨46节骨折错位,并发生气胸,住院治疗3个多月。出院时工伤医疗期未满,仍需进一步理疗康复。江新要求单位申请鉴定伤残等级,支付伤残待遇,被单位拒绝。问:医疗期未满,工伤职工能否申请工伤评残?,案例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江新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未满,但病情属于相对稳定阶段,应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伤评残。单位认为停工留薪期未满不得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观念是错误的。 如单位拒绝为江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江新及其直系亲属也可携带有关资料直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

11、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案例4:小黄的父亲是高速公路上的一名临时工,在执行公务期间受伤,住院140多天,其中110多天完全不能自理。在住院期间包括出院后一直由家人护理。经法医鉴定伤残等级为八级,请问这相当于劳动部门鉴定的几级?能否以此为依据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案例分析 法医鉴定伤残等级与劳动能力鉴定不完全一样。一般来说,法医鉴定的伤残等级与劳动能力鉴定比较,要略低一些(也就是说实际上按这个要求索赔可能会吃亏)。比如,青年脾摘除,由于劳动能力鉴定的依据是企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除了考虑伤残因素外,还要考虑对劳动能力的影响,因此可以认定为五级伤残。而如果进行法医鉴定,按GB 1

12、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进行鉴定,其结果却是九级伤残。 如果主张的是工伤赔偿,一般来说应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单位没有异议的话,也可以依据法医鉴定伤残等级为八级的结论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案例5: 李某系开发区实业总公司电焊工,2003年9月15日在作业时,因发生电器短路灼伤双脚,造成右小腿轻度萎缩、膝关节创伤性关节炎、功能不全、右前足缺失、左足趾末节缺失。2004年3月20日,李某自己找法医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定为五级。他据此要求企业兑现伤残待遇,公司拒绝支付费用。李某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指责企业的做法不对。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却认为企业的做法是正确的。问

13、:为什么李某不能得到相应的工伤伤残待遇?,案例分析 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应由设区的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和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工伤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并据此享受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由于李某并非在上述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虽然有法医鉴定机构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依法仍然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伤残待遇。 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案例6:杨某于年8月2日在工作中焊接不锈钢管时,左眼不慎受伤后诱发交感性眼炎影响到右眼。医疗期满时,指定医院检查陈某为左眼无光感,右眼矫正视力,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陈某的伤残等级为3级,没有认定他需要护理依赖。可是杨某要求给予部分护理依赖,认为3级伤残

14、就应该享受护理依赖的待遇,这种要求符合规定吗?,案例分析 陈某的要求不符合评残标准的规定,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不予支持。目前有些工伤职工对护理依赖的问题,有一种片面理解,即机械地认为评为1级伤残的就应完全护理依赖,评为2级伤残的就应大部分护理依赖。评为3级伤残的就应部分护理依赖,自然享受护理费待遇。他们不了解现在的政策和评残标准规定,只有全残退休并符合护理依赖条件,才能发放护理费。例如,面部重度毁容评为3级。大家都清楚不需要护理依赖而双膝以下缺失,虽然评为伤残等级4级,但其不能自我移动,就应考虑给予部分护理依赖。这就是说需要护理的一般在工伤伤残1-4级中产生,井非评为工伤伤残1-4级的工伤职工就必

15、须相应需要完全护理依赖、大郭分护理依赖,部分护理依赖。伤残等级与是否需要护理依赖二者之间,虽有内在联系,但并不存在必然关系,即不能简单划等号。,小资料:护理依赖,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这是评残标准分级必须有的内容。 该“标准”的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 进食; 翻身; 大、小便; 穿衣、洗漱; 自我移动。,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三级: (1)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 (2)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 (3)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二、工伤保险待遇,(一)定义

16、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二)工伤保险待遇的特点: 1、强制性,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 2、非营利性,即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权利。 3、保障性,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劳动者或其遗属发放的工伤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 4、互助互济性,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由社保机构在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对费用实行再分配,调剂适用基金。,(三)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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