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d_宁夏银仪49.50mw 风力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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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设计文件表格项目设计文件表格 (CDM PDD) 第第 03.1.版版 CDM 执行理事会执行理事会 第1页 本模板不得更改。填表时不得修改/增加标题或标识、 格式或字体。 清洁发展机制清洁发展机制 项目设计文件表格项目设计文件表格 (CDM-PDD) 第第 03 版版- 生效日期生效日期: 2006 年年 7 月月 28 日日 目目 录录 A. 项目活动的一般性说明 B. 基准线和监测方法学的应用 C. 项目活动期限/减排额计入期 D. 环境影响 E. 利益相关方的评价 附附 件件 附件 1:项目活动参与方的联系信息 附件 2:有关官方筹资的信息 附件 3: 基准线信息 附件 4: 监测

2、信息 项目设计文件表格项目设计文件表格 (CDM PDD) 第第 03.1.版版 CDM 执行理事会执行理事会 第2页 本模板不得更改。填表时不得修改/增加标题或标识、 格式或字体。 A 部分. 项目活动的一般性说明 A.1 项目活动名称: 项目名称:宁夏银仪 49.50MW风力发电项目 文件版本:03版 文件日期:2007年 6月 13日 A.2. 项目活动描述: 宁夏银仪 49.50MW 风力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目的是 利用可再生风能资源产生电力,并根据项目实体与宁夏电力公司签 订的电力购买协议(PPA)把产生的电力出售给宁夏电网。 本项目活动是在中国宁夏中西部的吴忠市西南约 80

3、km 的墩墩 梁,距首府银川市约 135km。本项目将安装 66 台 750kW 风机,总 装机容量 49.50MW 项目总投资 39,402 万元,其中申请银行借款 31,522 万元,占总资金的 80%;其余 7,880 万元为项目实体资本 金。 本项目已于 2007 年 3 月 22 日并网试运行,年上网电量约 104,891MWh,年均减排量估算值为 98,283tCO2e。 本项目 PDD 01版于 2006年 9月完成,2007年 2月完成的 PDD 02版是对 01版 PDD的并补充和完善。 本项目活动有利于可持续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与火力发电相比,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4、 促进宁夏乃至中国风电产业的发展; 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将为项目所在地创造就业机会;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减少贫困, 这对地处中国西北少数民族 聚居的宁夏贫困地区尤为重要。 宁夏政府对发展宁夏风力发电极为重视,认为发展风电完全符 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符合中国的能源和环境政策,对宁夏乃至中 国开发利用可再生清洁能源具有示范和推动作用。 A.3. 项目参与方: 项目设计文件表格项目设计文件表格 (CDM PDD) 第第 03.1.版版 CDM 执行理事会执行理事会 第3页 本模板不得更改。填表时不得修改/增加标题或标识、 格式或字体。 项目参与方如表 A3-1所示: 表 A3-1:项目参与方 相关缔

5、约方的 名称(*) 私人和/或公共实体() 项目参与方 指出相关缔约方 是否愿意被看作 是项目参与方 中国(东道国) 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否 瑞典 Carbon Asset Management Sweden AB 否 A.4. 项目活动的技术说明: A.4.1. 项目活动的地点: A.4.1.1. 东道国缔约方: : 中华人民共和国 A.4.1.2. 地区/州/省,等: 宁夏回族自治区 A.4.1.3. 市/镇/社区,等: 吴忠市 / 红寺堡开发区 / 墩墩梁 A.4.1.4. 具体地点的详细说明,包括可辨认本项目活动的 唯一性信息(不超过 1 页): 本项目活动地点位于中国宁夏吴

6、忠市红寺堡开发区的墩墩梁, 距 银 川 市 约 135km 。 项 目 地 点 位 于 东 经 10554.165 , 北 纬 3718.775,海拔 1505-1559m,距吴忠市约 80km。图 A4/1 为本项 目理位置图。 项目设计文件表格项目设计文件表格 (CDM PDD) 第第 03.1.版版 CDM 执行理事会执行理事会 第4页 本模板不得更改。填表时不得修改/增加标题或标识、 格式或字体。 图 A4/1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 A.4.2. 项目活动类别: 项目活动类别 本项目属于类型 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 风力发电 A.4.3. 该该项目活动将要采用的技术: 本项目将使用新疆

7、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带有变桨系统 的 JF50/750 型风力发电机组,机组轮毂高度为 60m,风轮直径 50m。 本项目使用的发电机组,能根据不同的风速与风向自动调整桨 叶至最佳位置,运行能力更能适应天气变化,较大地提高风能利用 本项目 项目设计文件表格项目设计文件表格 (CDM PDD) 第第 03.1.版版 CDM 执行理事会执行理事会 第5页 本模板不得更改。填表时不得修改/增加标题或标识、 格式或字体。 系数和发电效率。因其增加了一套变桨系统,结构相对复杂,设备 价格较高。 为了保证本项目的正常运行,本项目设备供应商已为项目实体 的 5名技术人员提供了 3个月的 培训。 本项目

8、不存在技术转让事项。 A.4.4. 所选择的减排额计入期内的减排量估计值: 计入期内的减排量估计值如表 A4-1所示: 表 A4-1 计入期内的减排量估计值 年份 年减排量估计值 单位:t CO2e 2007.10.01-2007.12.31 24,571 2008 98,283 2009 98,283 2010 98,283 2011 98,283 2012 98,283 2013 98,283 2014.01.01-2014.09.30 73,712 第一计入期总减排量估计值 687,980 减排计入期 73 第一计入期年平均减排量估计值 98,283 A.4.5. 该该项目活动的官方筹资

9、: 本项目没有附件 1国家提供的官方资金。 B部分. 基准线和监测方法学的应用 B.1. 应用于该项目活动的经批准的基准线和监测方法学的名称和参 考文献: 项目设计文件表格项目设计文件表格 (CDM PDD) 第第 03.1.版版 CDM 执行理事会执行理事会 第6页 本模板不得更改。填表时不得修改/增加标题或标识、 格式或字体。 本项目采用的方法学是: 经批准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项目整合的基准线方法学 ACM0002(06修正版)。 经批准的整合监测方法学ACM0002 (06修正版)“可再生能源零 排放发电并网的整合监测方法学”。 项目活动的额外性使用CDM执行理事会通过的“额外性论证与

10、评价工具”(第三版)进行论证与评价。 关于该基准线和监测方法学以及“额外性论证与评价工具” (第三版)的相关信息,均可以从 http:/cdm.unfccc.int/methodologies/PAmethodologies/approved.html获 得。 B.2. 选择该方法的理由和为什么它可适用于该项目活动: 本项目活动是利用风能发电并网。其符合“经批准的可再生能源 发电并网项目的统一基准线方法学ACM0002” (06修正版) 如下所 有的适用条件: ? 应用于电力容量增加, 其来源于适用的可再生能源之一:风力 发电。 ? 本项目不包括在项目活动地点的化石燃料向可再生能源的燃料 转换

11、活动。 ? 相关电网的地理和系统边界可以清晰的界定, 并且电网信息可 以获得。 ? 与经批准的统一基准线方法学ACM0002(06修正版)“可再 生能源零排放发电并网的统一监测方法学”联合使用。 因此,本项目活动符合基准线方法学ACM0002(06修正版)的 适用范围要求。 B.3. 项目边界内所包括的排放源和温室气体种类的描述: 排放源排放源 温室气体种类 包括否?温室气体种类 包括否? 说明理由说明理由/解释解释 CO2 包括 燃料消耗产生的CO2排放 CH4 不包括 因简化而排除,符合保守 的原则。 基基 准准 线线 西北电 网火力 发电 N2O 不包括 因简化而排除,符合保守 的原则。

12、 项目设计文件表格项目设计文件表格 (CDM PDD) 第第 03.1.版版 CDM 执行理事会执行理事会 第7页 本模板不得更改。填表时不得修改/增加标题或标识、 格式或字体。 CO2 不包括 根据方法学 ACM0002, 本项目不考虑 CO2排放。 CH4 不包括 根据方法学 ACM0002, 本项目不考虑 CH4排放。 项项 目目 活活 动动 N2O 不包括 根据方法学 ACM0002, 本项目不考虑 N2O排放。 B.4. 描述基准线情景是如何识别的, 并描述所识别的基准线情景: 根据方法学ACM0002(06修正版),若本项目活动不存在,现实 的和可信的替代方案包括如下: 1):拟议

13、的项目活动本身,但未被注册为CDM项目活动; 2):建设发电量与本项目相同的燃煤电厂; 3):建设与本项目发电量相同的其它可再生能源电厂; 4):不建设本项目,即由本项目所在的电网提供与本项目年上 网电量相同的电量。 对上述替代方案实际实施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对于第 1)方案而言,符合中国现行法律,但本项目若没有 CDM收益时,其内部收益率只有 7.09%,商业上不可行。 对于第 2)方案而言,火电厂年发电小时数通常是风电场的两 倍以上,因此与风电场的装机容量相同的火电厂的发电量是风电场 的两倍以上。如果考虑年发电量相同,那么与本项目相对应的基准 线替代方案是建设装机容量 18MW 的火电厂(

14、西北电网 2004 年火 力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 6387h1)。根据中国政府有关规定,在大电 网能覆盖的地区禁止建设 135MW 及以下的燃煤电厂2,并且严格控 制单机容量在 100MW 以下火电机组的建设3。因此,建设 18MW 的 燃煤电厂作为本项目的基准线替代方案将违背中国现行规定的要 求,第 2)方案不可行。 1 2005 中国电力年鉴 487 页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禁止违规建设 13.5 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的通知,国办发明电 20026 号 3 根据ACM0002(06修正版) 基准线方法学的要求,应用EB给 出的额外性论证评价工具方法(第三版)对本项目的额外性进行论 证,步

15、骤如下: 步骤步骤 1. 就拟议的项目活动而言,识别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替代方案就拟议的项目活动而言,识别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替代方案 子步骤子步骤 1a. 确定该项目活动的替代方案:确定该项目活动的替代方案: 识别项目参与者或者类似项目的开发者能够获得的现实的和可信 的替代方案, 它们能够提供与拟议的CDM项目活动同等的产出或者 服务。这些替代方案如下: 方案1:拟议的项目活动本身,但未被注册为CDM项目活动; 方案2:建设发电量与本项目相同的燃煤电厂; 方案3:建设与本项目发电量相同的其它可再生能源电厂; 方案4:不建设本项目,即由本项目所在的西北电网提供与本项 目年上网电量相同的电量。 在中国目前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技术类型选项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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