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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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

2、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3、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

4、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

5、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

6、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

7、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时;非工作期间为小时 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元 2履约

8、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天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 134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南京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3)合同副本 4以上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

9、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上述第2或第3款均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的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

10、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

11、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向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地址: 日期:年月日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地址: 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

13、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财政局监制签订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须知 一、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是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共同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凡在本市范围内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推荐使用本合同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及补充协议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本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中止和终止合同 ;text-align:left;line-height: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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